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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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卷第5期 2015年10月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 JOURNAL OF JILIN BUS/NESS AND TECHNOLOGY COLLEGE VOl_31.No.5 Oct.2015 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黄 成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福建福州350117) [摘要】我国的农村金融机构分为正规性金融机构和非正规性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存在资金供给不足、服务主体单 一、监管不力、调控不周等问题,为使农村金融供求匹配,应扩充农村金融的资金来源,大力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加 强农村金融监管和调控力度,完善外部政策和内部机制。 [关键词】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市场;金融监管;金融调控 [中图分类号]F832 [收稿日期】2015—06 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288(2015)05.0084.03 【作者简介】黄成(1990一),男,湖北潜江人,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学。 一、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农村金融机构分为正规性金融机构和非正规性金融机构,正规金融机构主要有商业性的中国农 业银行、政策性的农业发展银行和合作性的农村信用社;非正规金融机构包括地下钱庄、民间组织借贷等。 (一)正规性金融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 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中国农业银行98%以上的贷款集中于农村,相比于其他银行在资金实力、机 构网点、支农经验方面有巨大优势,是中国最大的涉农商业银行。1995年中国农业银行开始商业性改革,坚 持以投资收益最大化为导向,调整市场定位和经营策略,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行。由于资金的趋利性、信息 的不对称性,以及农业项目回报率低、回收期限长、偿还风险大的特点,中国农业银行逐渐将资金从规模小、 分散、缺乏抵押担保的农村小企业抽离出来。主要表现为:第一,商业性改革。1995年以后针对农业投资的 资金回报率低、回收期长且风险高的特征,将资金投向从以农业为主逐渐转为与工商业并举,竞争视角也从 农村转向城市。第二,经营效率不高。中国农业银行与其他三家国有银行相比净资产收益率最少,效率偏低。 在过去,许多经营者由于缺乏专业技巧,无法实现预期目标,通常通过人为地调转资产来显示其业绩,这样做 使得大量的不良资产未能得到如实反映,而剥离后,农业银行的隐性不良资产显性化。第三,内部控制力度 不够。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对分支机构在风险控制、财务管理和资金清算等方面的监督和控制力度不够,造成 分支机构不断出现违法违规现象。例如,2006年银监会对农行总行及27家分行进行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 果表明绝大部分违规经营发生在基层分支机构,共造成243.06亿元的违规损益,甚至有内部员工参与侵占国 有资金。该内部控制上存在的问题导致农行无法在内部形成有效的、员工共同认同的经营理念,无法为实现 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利的内部控制机制及外部环境,进而造成农行支农功能的不善。 2.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负责为国家粮食和农副产品合同收购、农业开发等业务提供政策性金融服务的银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我国独一无二的政策性银行,其农业政策性贷款被作为政府提供的公共品用于 弥补农村信贷市场的不足,进而将信贷资源重新合理配置。然而站在更高的角度可以发现,农业发展银行对 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增长的促进作用远不足于其对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的作用。其功能缺位的主要 表现有以下三方面:第一,政策性功能未充分发挥。支持“三农”发展,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政治任务,然而在 支持农业开发、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实际操作中,农发行的贷款运作模式并不能适应农村经济 ・84・ 发展的需求,呈现出政策失灵的状况。第二,农业贷款额呈下降趋势。第三,开发性信贷资金供不应求且结 构不合理,农业发展银行资金来源没有实现多元化,可贷金额小,偿还期限短,无法进行长期性的贷款发放, 多数开发性贷款的农村企业生产规模过小,以至于难以形成区域性的生产基地及相关产业集群。 3.农村信用社 农村信用社受体制与政策因素的制约,以及服务对象“三农”的“弱质性”,使其自身长期发生经营不善、 亏损严重的现象,这在较大程度上限制了其提供金融服务的功能。主要表现在:第一,经营目标的多元化使 其经营混乱。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目标包括合作制目标、政策性目标、盈利目标,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些目标经 常发生冲突,导致经营本职不明确甚至产生混乱。第二,经营效率低,盈利能力差。据估计,目前全国平均有 1,3以上的农村信用社处于亏损状态,也存在不小的地区差异…。第三,不良资产比例高。农村信用社由于盈 利能力低,不仅自身无力冲抵现存的坏账,进而降低不良贷款比例,还通过转移部分资金投向购买有价证券 或进行投资、同业往来的途径进一步减少其可贷金额,削弱其支农力度。第四,工作人员的非专业化及技术装 备的落后使服务质量不高。由于过去的任人唯亲制导致整体职员缺少专业化素质,高技术人才、复合型人才、 开拓型人才等综合型人才的缺乏,使整体单位开拓性差,业务能力低,执行水平低,服务质量低。 (二)非正规性金融机构 我国农村非正规性金融机构的组织形式多样,分布广泛,种类有民间自由借贷、合会、民间集资、私人钱 庄、典当、农村基金合作社等。主要问题有:第一,监管的游离性。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的产生多出于自发, 其自发性决定了其监管的游离性,监管的游离性又决定了它不但得不到政府的支持与鼓励、法律法规的保护 和制约,还时常被挤压、取缔,使其生存与发展空间严重受限 。第二,风险的易发性。非正规性的民间金融 大多是一种关系型借贷,靠信用这种软约束指标作为还款的激励约束机制,容易产生道德风险。第三,民间 金融作为一种诱致性制度变迁的产物,缺乏法律保护和政策依据。 。整体上看,非正规金融机构具有不规范、 高风险、非正式等特征,很难承担大规模的集资功能,也很难控制不断增大的风险。 二、我国农村金融机构问题的原因分析 1.农村金融市场供需失衡 从供给角度,我国现有的正规性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远不能满足于农村经济发展所需。首先,传统农村 金融机构本身在制度、监管政策、经营方式等各方面均存在不足,其发展受到严重的制约,致使其资金来源单 无法提供适用于农村经济发展所需的资金数额。其次,现行的政策制度安排使本来的“支农团队”变成“阻 一,农团 ’,支农主力军如农信社、邮政储蓄机构“只存不贷”的政策使得本已紧缺资金来源的农村金融机构更 是‘ 巴水外流”。再者,由于农民收入来源单一,收入增长缓慢,地区差异大,使农村的生产消费结构失衡,生 产性贷款多,消费陛贷款少,造成了农村金融供给存在严重的结构性缺口。 从有效需求角度,首先,农村企业对具有非确定性、季节性、周期性等特征的农业投资欲望不高,企业不 发达,农民没有好工作,可支配收人低,加上农村正规性金融机构贷款程序复杂、贷款条件严谨、偿还压力大 等原因导致农民对消费l生资金需求不高。其次,由于企业得不到发展,政府的税收收入受到影响,为避免政 府财务赤字,政府会减少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支出,使得农村呈现一种老旧状态。 2.农村金融监管不力 我国现有的农村金融监管体系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现有的《商业银行法》难以监管政策性业务和商业 性业务混合的农业银行,更难以监管政策性农业发展银行和合作性农信社,而目前还没有一一对应的法律法 规或监管条例来规范农村金融机构。二是中央银行、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组成的“一行三会”之间没有合 理的协调机制,时常出现监管政策措施相互重叠或相互抵触的现象。 3.农村金融调控成效不明显 由于农业的弱质性、农民的弱势性及农村的薄弱性,国家采取宏观调控时不得不考虑农村金融及其服务 对象的特点,采取适当的扶持政策和优惠政策。然而,由于政府对农村金融的调控力度不足,使相关的政策 优惠或扶持并没有取得应有的成效。此外,受各地政府工作人员的素质、办公设备等条件的制约,时滞期限 各不相同,难以同时达到预期目标。 ・ 85 ・ 三、政策建议 1.扩充农村金融的资金来源 农村金融机构无法发展最大的问题就是资金来源受限,因此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刻不容缓。农村金融机 构可以通过加大社会宣传,在特定的位置张贴海报、挂横幅,并现场提供储蓄卡的优惠活动,形成一定的品牌 效应,并设立内部完善的培训机制和选聘机制,选聘和培训金融类高等综合人才,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在此基础上,政府可以适当地给予优惠政策,如分区间计算利息,存得越多,收得越多。 2.壮大农村金融的需求主体 一个服务机构的存在与发展,离不开其服务主体的支持,服务对象越多,市场竞争力越大,也越容易存活 下去。可以做到将宪法赋予的公民权落实到实处,保证农民群体能成为体制内的平等成员,享受市场交易权 利,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以公平为基础,构建高效率的市场经济体制,保证不同的市场主体能平等地拥有最 大化的选择自由和机会,以充分实现其潜能Ⅲ。另外,可以通过增加农业保险的有效供给,加快发展农产品期 货市场,消除农产品因市场价格变动带来的风险,增加农业企业的投资欲望。 3.加强农村金融监管 首先,加快建立适合各农村金融机构的法律法规,对不适合的过时的法律法规应进行及时的修正。其次, 在‘‘一行三△,’之间建立合理的协调机制,强化各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避免各监管机构之间出现政 策重叠或相抵的现象;再次,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保证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完整。最后,制定有 效约束同行之间行为的公约,形成农村基层的金融自律组织 ,由此建立完整、高效的监督平台。 4.加大农村金融调控力度 在财政政策方面,政府可通过返还所得税或多种征税方式平行使用来降低或免除农村金融机构的营业 税;实行贷款利率补贴,或针对某些涉农优先扶持项目给予全额补贴;建立农业贷款保障机制,降低农业投资 风险,吸引投资者。在货币政策方面,可以开放对涉农业务的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进入农业信贷领域;最后, 可以简化审核程序和手续,增加再贴现额,实行差别贴现率等。 5.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能利用其小法人的优势和熟人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供个性化金融产品,满 足农村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在为农村金融市场引进竞争机制的同时,还能为农村带来城市里先进的经营经 验和金融理念,有利于农村金融的健康发展。截至2012年9月底,我国已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859家,吸 收存款超过369亿元,贷款余额超过l 316亿元,较2008年水平增长高达36倍之多 。其中村镇银行799家, 且民营资本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高达74%,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 因此,为解决传统农村金融机构资金供给不足、服务主体单一、监管不力、调控不周等问题,使农村金融 供求匹配,应大力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并同时完善外部政策和内部机制。在外部政策上,中央政府应给 予及时的、必要的政策扶持、税收优惠,在一些政府的惠农项目中,优先考虑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地方政府也 应该给予人才培tJIN,助,加强基层人力资源投入,帮助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和服务宗旨;开放新型农村金融 机构发起人资格,降低民间资本进人农村金融市场的准人门槛,鼓励大型企业投资合伙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 构。在内部机制上,要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尽快成为产权明晰的市场主体,完善产权制度,确保新型农 村金融机构合法有序运行。同时合理设定持股比例,优化股权结构,对经营者形成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参考文献】 [1]祝键冲国农村金融体系重构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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