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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措施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安全⽂明施⼯、环境保护、⽔⼟保持管理措施

⽬录

⼀、⽂明施⼯ (3)1、⽂明施⼯⽬标 (3)2、⽂明施⼯保证体系 (3)⼆、⽂明施⼯保证措施 (5)1、现场管理措施 (5)2、⼯驻地保证措施 (6)3、场机械管理措施 (7)三、施⼯环保、⽔⼟保持 (8)1、环境保护⽅针 (8)

2、环境保护、⽔⼟保持⽬标 (8)3、环境保护、⽔⼟保持保证体系 (9)4、环境保护、⽔⼟保持措施 (9)4.1 环境保护、⽔⼟保持组织措施 (9)4.1.1 成⽴环保、⽔保领导⼩组 (9)4.1.2 ⼈员配置 (10)

4.1.3 实⾏环保、⽔保⼯作责任制 (10)4.2 环境保护、⽔⼟保持管理措施 (11)

4.2.1 严格执⾏有关环保、⽔保的法律法规和建设单位制定的环境保护、⽔⼟保持管理办法 (11)4.2.2 接受当地环保、⽔保组织监督 (11)4.2.3 加强宣传,提⾼环保、⽔保意识 (11)4.2.4 建⽴检查落实制度,奖优罚劣 (11)4.3 环境保护⼯程措施 (12)4.3.1 维护⾃然⽣态环境的措施 (12)4.3.2 临时⼯程环境保护措施 (13)4.3.3 ⽣活区环境保护措施 (13)4.3.4 完⼯清场的环境保护措施 (13)4.3.5 ⼤⽓环境保护措施 (14)4.3.6 防治施⼯噪声污染的措施 (15)4.3.7 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 (15)4.3.8 防治有毒有害废弃物污染的措施 (15)4.4 ⽔⼟保持措施 (16)

4.4.1 材料保管及机械使⽤措施 (16)4.4.2 路基⼯程⽔⼟保持措施 (16)

4.4.3 ⼤型临时⼯程⽔⼟保持措施 (17)4.4.4 ⼩型临时⼯程⽔⼟保持措施 (17)4.4.5 其他措施 (17)⼀、⽂明施⼯1、⽂明施⼯⽬标

做到现场布局合理,施⼯组织有序,材料堆码整齐,设备停放有序,标识标志醒⽬,环境整洁⼲净,实现施⼯现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明施⼯具体要求:⼀是根据施⼯组织要求,合理布设施⼯场地、道路及营区;⼆是施⼯场地、道路、营地边界清楚,排⽔畅通;三是⽔电管线架设规范,料加⼯场地、预制场地、材料堆放场地硬化,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堆放整齐,⽣产、⽣活垃圾管理到位;四是现场“五牌⼀图”齐全美观;五是场区内组织管理机构、⼯作职责、⼯作制度、现场总平⾯布置图、施⼯形象进度图上墙(牌);六是施⼯作业⼈员规范着装,并佩戴安全帽和岗位胸卡;七是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处理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

2、⽂明施⼯保证体系

建⽴⽂明施⼯管理机构,健全⽂明施⼯保证体系。项⽬经理部成⽴以项⽬经理为组长,项⽬党⽀书记、总⼯程师为副组长,⼯程部、综合管理部、安全环保部、经营部、财务部、物资设备部和施⼯队领导组成的⽂明施⼯领导⼩组。按照⽂明⼯地创建活动的有关规定,积极争创⽂明施⼯标准化⼯地。根据公司关于开展安全标准⼯地建设的通知要求,对现场⽂明施⼯进⾏监督、检查、指导,对违反⽂明施⼯的⾏为,责令限期整改或停⼯整顿,必要时对责任⼈进⾏处罚。各作业⼯区成⽴以作业⼯区负责⼈为组长的现场⽂明施⼯⼩组,班组长指定为⽂明施⼯负责⼈,负责各施⼯区域内的现场施⼯管理⼯作,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明施⼯管理细则。

建⽴健全岗位责任制,签订⽂明施⼯责任书,把⽂明施⼯责任落到实处,增强⽂明施⼯意识,树⽴⽂明施⼯形象。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正确处理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建⽴良好的社会关系,搞好⼯地⽂明建设。

⼯⼈在上岗前必须经过⽂明施⼯教育培训,未经培训的⼯⼈,不得使⽤。所有参加施⼯⼈员经常进⾏施⼯安全、法纪和⽂明教育,增

强⽂明施⼯意识。

施⼯中有计划组织职⼯学习有关⽂明施⼯的规定,争做⽂明职⼯。

⽂明施⼯保证体系见图 1-1图1-1 ⽂明施⼯保证体系框图⽂明施⼯的组织与管理见表1-1。

⽂明施⼯领导⼩组 组长:项⽬经理 副组长:项⽬党⽀书记、总⼯程师 项⽬经理部各职能部门 安全环保部 ⽂明施⼯

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 综合管理部 物资设备部 ⼯程部 财务部 ⽂明施⼯、安全、环保施⼯现场管理措施 机械物资管理措施 质量、安全、环保保证措进度管理 监督检查 检查落实 检查落实 检查落实 检查落实

⼆、⽂明施⼯保证措施1、现场管理措施

施⼯现场内的所有设施严格按批准的施⼯组织设计平⾯布置图,修建⽣产和⽣活设施,合理布局。施⼯现场四周设置排⽔沟,及时完成“四通⼀平”,创造良好的施⼯环境,建设⽂明⼯地。施⼯现场内加⼯场地、预制场地、材料堆放场地采⽤混凝⼟硬化。⽔电管线按照规范架设,⽣产、⽣活区分开布置。

建⽴⽂明施⼯责任区,划分区域,明确管理⼈,实⾏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施⼯现场设置醒⽬的安全警⽰标志、安全标语,作业场所有安全操作规章制度。临时场地布置科学合理,机具、材料堆放有序,布局合理,⽆造成污染的现象;夜间设红⾊警⽰灯。现场有排⽔设施,并由专⼈提前做好施⼯区内的排⽔⼯作,严禁淤塞当地的排涝、灌溉沟渠。

施⼯现场内所有道路安排专⼈进⾏道路维修⼯作,确保将施⼯车辆对周围环境的污染降低最低标准;所有施⼯垃圾均集中在⼀起运⾄指定地点;施⼯中占⽤的征地界外⼟地在施⼯结束后进⾏彻底清理、恢复。

编制详细的施⼯⽤料计划,按计划进料,做到材料不积压,不退料,钢材、⽊材合理使⽤,长料不短⽤,优材不劣⽤。对进场的材料、机具、安全禁令标志、配电箱、消防器材等严格按布置图位置进⾏堆放、设置,堆放设置要做到整齐有序,材料挂设标识牌,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检验状态。每天由专职⽂明施⼯管理员负责检查。

钢筋分类编号堆放,砂⽯分类堆放成⽅。施⼯钢模、机具、器材等设施集中堆放整齐。专⽤模具成套放置,相关专⽤钢模及零配件、

脚⼿扣件分类分规格,集中存放。

⽔泥:袋装、散装不混放,分清标号,堆放整齐。管理有制度、有规定,专⼈负责,限额发放,分类插标挂牌,记载齐全⽽正确,牌物帐相符,库容整洁。

施⼯现场场地平整,道路坚实畅通,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周边设排⽔设施;⼈⾏通道的路径避开作业区,设置防护设施,保证⾏⼈安全。施⼯现场临时⽔电派专⼈管理,杜绝长流⽔、长明灯。

在施⼯操作地点和周围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清,⼯完场地清,丢洒的砂浆、混凝⼟及时清除。砂浆、混凝⼟在搅拌、运输、使⽤过程中,做到不洒、不漏。

施⼯现场严禁乱堆垃圾及杂物。在适当的地点设置临时堆放点,并定期外运。并且采取遮盖防漏措施,运送途中不得遗撒。施⼯现场悬挂“五牌⼀图”,悬挂时要齐全、美观、整齐、按照规定的材料、式样、颜⾊、内容等标准格式统⼀加⼯制作。严格按照施⼯组织设计平⾯布置图划定的位置堆放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所有材料分类存放、堆码整齐,并悬挂标识牌。针对施⼯现场情况设置宣传标语和⿊板报,并适时更换内容,切实起到表扬先进、促进后进的作⽤。2、⼯驻地保证措施

施⼯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程驻地容貌规范化、⽂体活动群众化,施⼯场地全⾯规划,合理布设。

按批准的施⼯组织设计平⾯布置图,修建⽣产和⽣活设施,合理布局。施⼯现场四周设置排⽔沟,及时完成“四通⼀平”,创造良好的施⼯环境,建设⽂明⼯地。施⼯现场内加⼯场地、预制场地、材料堆放场地采⽤混凝⼟硬化。⽔电管线按照规范架设,⽣产、⽣活区分开布置。

在施⼯现场明显地点设置周正醒⽬的⼯程告⽰牌、责任划分牌、安全标准牌,确保⼯期标语、确保安全质量标语、保护环境等宣传⿎

动标语。⼯程告⽰牌标写:⼯程名称、⼯程概况、开竣⼯⽇期、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单位、监理单位名称;责任划分牌应标写:⼯程名称、施⼯单位、施⼯负责⼈、技术负责⼈、质检⼯程师、安全检查员;安全告⽰牌标写:安全⽅针、安全⽬标、安全天数、安保措施。在进场道路⼊⼝处设置彩门。在场地及营区周围插设彩旗。在材料堆放地和拌和站(机)插(挂)标识牌标写:材料名称、产地、规格或型号、检验⽇期、检验⼈员姓名。现场标牌悬挂时要齐全、美观、整齐,按照规定的材料、式样、颜⾊、内容等标准格式统⼀加⼯制作。

现场办公室或值班室,墙⾯悬挂(张贴)现场总平⾯布置图、施⼯形象进度图,组织机构、⼯作职责、⼯作制度。

施⼯作业⼈员应统⼀着装,佩戴安全帽。各种岗位⼈员佩戴胸卡,施⼯负责⼈、质量、安全检查⼈员佩戴红⾊袖标。坚守岗位,职责清楚。3、场机械管理措施

开⼯前,编制车辆与机械设备⽂明驾驶守则,制定各种车辆、机械的操作规程,加强车辆与机械的维修与保养。车辆与机械不得带故障上路,不得违规违章⾏驶,杜绝机械和车辆事故。

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员,负责现场的机械管理维修、保养、建⽴机械帐卡,严格执⾏机械操作规程。保持机械状况的良好,机⾝清洁⽆灰尘。机械的标记、编号明显,安全装置可靠。清洗机械排出的污⽔有排放措施,不得随地流淌。

在拌合站和使⽤的搅拌机、砂浆机等旁设置沉淀池,不得将污⽔直接排放。

装运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等车辆,采取覆盖措施,确保⾏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三、施⼯环保、⽔⼟保持1、环境保护⽅针

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保持法》等有关规定,在当

地环保部门和业主审批的范围内施⼯。公司环保⼯作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损害担责”的原则,实⾏分⾏业管理、分级负责和相关部门协同⼯作机制,管理⼯作做到法制化、规范化。2、环境保护、⽔⼟保持⽬标

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和《⽔⼟保持法》以及地⽅政府有关规定,落实环保“三同时”,采取各种⼯程防护措施,减少⼯程建设对沿线⽣态环境的破坏和污染,确保⼯程沿线景观不受破坏,江河⽔质不受污染,植被得到有效保护,环境污染控制有效,⼟地资源节约利⽤,⽔保措施落实到位,⼯程绿化完善美观,努⼒建成⼀流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程项⽬。环保⼯作重点:噪声与振动控制,节约⽤地及临时⽤地恢复,路基⼯程及取弃⼟⼯程的⽔⼟流失控制,⼯程跨越松花江、呼兰河等敏感⽔体的保护,沿线区域施⼯噪声及施⼯扬尘对农作物⽣长的影响控制和施⼯固体废弃物管理等。施⼯环保、⽔⼟保持达标标准具体见表2-1。

3、环境保护、⽔⼟保持保证体系

建⽴与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并⾏的环境保护、⽔⼟保持体系,同当地环保部门协作,⽆条件接受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执⾏国家和地⽅政府的环保政策、法规,加强施⼯全过程的控制与管理,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避免⼈为破坏和污染环境事件的发⽣。建⽴与地⽅各级环保、⽔保、河道、风景区等主管部门沟通机制,主动接受监督检查。4、环境保护、⽔⼟保持措施

施⼯中严格按规定进⾏施⼯,禁⽌乱挖乱掘破坏当地的植被,同时制定有效的措施,保证当地的⾃然环境。指定专⼈负责环境保护⼯作,⾃觉接受各级地⽅政府环境保护和⽔利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4.1 环境保护、⽔⼟保持组织措施4.1.1 成⽴环保、⽔保领导⼩组

成⽴以项⽬经理为组长的施⼯环保、⽔⼟保持领导⼩组,制定施⼯环保、⽔⼟保持措施。项⽬部实⾏分级管理,安全环保部负责检查、监督各项环保、⽔⼟保持⼯作的落实。图3-1 环保、⽔⼟保持体系框图

4.1.2 ⼈员配置

项⽬经理部配备1名环保⼯程师,收集国家和地⽅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负责识别、评价环境因素,制定环保、⽔保⽅案和措施,并检查和监督措施的落实;各项⽬⼯区配备1名环保⼯程师,组织全体施⼯⼈员学习有关环保、⽔保法规和相关知识,并经常进⾏宣传教育。各施⼯队配备1名专职环保监察员,各⼯班配备1名兼职环保监察员,负责协助环保⼯程师⼯作,并在施⼯中执⾏环保、⽔保⽅案和措施,及时反馈环保、⽔保信息,为环保、⽔保⽅案和措施的调整提供资料。4.1.3 实⾏环保、⽔保⼯作责任制

项⽬经理对施⼯环保、⽔⼟保持⼯作负全责,其职责是:监督检查各部门环保⼯作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环保措施是否有效、全⾯、是否存有隐患,进⾏宏观控制。

各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施⼯环保及⽔保措施、⼯作制度,并检查各队的执⾏情况,及时上报环保、⽔保⼯作动态和指导下级⼯作。

各队环保⼯程师负责执⾏各项环保、⽔保措施的落实⼯作,检查⼯班环保员的⼯作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满⾜环保、⽔保措施要求。

⼯作上⼀级保⼀级,确保环保、⽔保⼯作不流于形式,使各项环保、⽔保措施落实到位。4.2 环境保护、⽔⼟保持管理措施

4.2.1 严格执⾏有关环保、⽔保的法律法规和建设单位制定的环境保护、⽔⼟保持管理办法

深⼊贯彻执⾏《环境保护法》、《⽔⼟保持法》、《⽔污染防治法》、《⼤⽓污染防治法》、《⼟地管理法》和《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条⽂,根据“因地制宜、变害为利”,“重点治理与⼀般防治兼顾”的原则,布设各项环保、⽔保措施,做到⼯程措施、植树种草的⽣物措施以及复垦利⽤措施相结合,防护治理与利⽤相结合。4.2.2 接受当地环保、⽔保组织监督

充分发挥项⽬经理部环保、⽔保领导⼩组的作⽤,安排专⼈负责与地⽅省市及当地相关环保、⽔保部门联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环境监测,调查和掌握环境状态,督促全体职⼯⾃觉做好环保、⽔保⼯作,并⽆条件接受甲⽅和当地环保、⽔保部门的监督指导。

4.2.3 加强宣传,提⾼环保、⽔保意识

施⼯前认真组织全体参战员⼯学习《环境保护法》、《⽔⼟保持法》、《⽔污染防治法》、《⼤⽓污染防治法》、《⼟地管理法》和《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当地有关环保、⽔保等条例规定的知识,执⾏国家及当地环保部门的有关环保、⽔保等⽅⾯规定,经常进⾏宣传教育⼯作,认识环保、⽔⼟保持的意义及重要性,提⾼全员的环保和⽔保意识。督促全体职⼯⾃觉做好环境保护、⽔⼟保持⼯作。

4.2.4 建⽴检查落实制度,奖优罚劣

提⾼认识,重视环保、⽔保;加⼤⼒度,重在落实。根据有关环保、⽔保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施⼯技术细则规定,制定检查制度,不断完善,认真抓好落实。并建⽴“三级”检查落实制度,即领导层抓全⾯,管理层抓重点,实施层抓具体落实。引⼊奖罚机制,把环保、⽔保⼯作与⼯资、奖⾦挂钩,根据检查落实情况,进⾏奖优罚劣。

设⽴环保、⽔保基⾦,⽤于环保、⽔保设施建设。内部建⽴“包保责任制”,运⽤⾏政和经济⼿段,表彰先进,惩处后进,加强环保、⽔保⼯作的落实。

实⾏“环保、⽔保否决制”,即施⼯作业活动不符合环保、⽔保要求的项⽬不得开⼯,环境保护、⽔⼟保持⼯作不到位的⼯程不得评优,单位、个⼈不得评先。

严格落实“⽆条件服从制”,即⽆条件地接受环境保护、⽔⼟保持监测单位的指导和监督。4.3 环境保护⼯程措施

严格遵守国家和⿊龙江省的有关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的规定,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依据“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采取相关措施,进⾏环境保护,确保将周边环境影响降⾄最低限度。4.3.1 维护⾃然⽣态环境的措施

施⼯便道、施⼯现场⽣产、⽣活房屋、⽯料堆放和材料加⼯场及取(弃)⼟场等⼀切临时⽣产、⽣活设施的布置在指定规划的区域内,尽量选择裸露的荒地修建⽣产、⽣活设施,满⾜有关要求,避免因临时⼯程修建的随意性⽽破坏地表植被⽽⼈为恶化⽣态环境。机械、车辆横向⾛便道,纵向⾛路基,严禁超越规定线路乱⾏驶,压坏草地、植被。

林⽊、植被及地下⽔资源的保护,是施⼯中环境保护和⽔⼟保持的重点。规定施⼯区域内的植被、树⽊等尽量维持原状。需砍除树⽊和其它经济作物时,事先必须征得环境保护、⽔⼟保持部门及所有者的同意,严禁超范围砍伐。

为维护⾃然⽣态系统的平衡,对永久⽤地,按照环保及⽔⼟保持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设计要求采⽤撒种草籽,营造防风固沙林,移植草⽪,恢复植被等措施,维护和改善⽣态平衡系统。

营造良好的⽣活环境。在施⼯现场各⽣活区设置⾜够的临时卫⽣设施,经常进⾏卫⽣清理,同时⽣活区周围铺植草⽪。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限制施⼯⼈员和车辆的活动范围,施⼯机械、运输车辆等按规定线路⾏驶,在划定的范围内作业,严禁碾压破环植被。

4.3.2 临时⼯程环境保护措施

便道的修建,要尽量不占或少占农⽥,做好⼟⽯⽅调配⽅案,减少弃⼟、取⼟,修筑好便道两侧的排⽔系统,保证地表径流的畅通,减少和避免边坡的冲刷。在可能的条件下,便道尽量考虑与乡村道路相结合,以减少⽔⼟流失。

⽣产、⽣活设施修建,要尽量避免对植被的破坏。施⼯、⽣活场地范围内要做好集⽔、排⽔⼯作,不阻塞地⾯径流⾃然通道,防⽌壅⽔和场地冲刷。

施⼯中修建的临时设施,⼯程交验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拆除,并尽可能恢复原有地形、地貌。

4.3.3 ⽣活区环境保护措施

⽣活区临时⼯程的修建,本着⽅便⽣活、利于⽣产、少占农⽥及植被地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选址,并上报当地⼟地、环保部门审批,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活区要相对集中,选择避风向阳,交通⽅便距⽔源近的地段修建,设公共卫⽣间。集中建垃圾站、废⽔净化池、化粪池,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定期清理,避免⽣活垃圾污染环境。

临时⼯程修建、拆除时产⽣的废弃物,按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弃于指定的地点处理。4.3.4 完⼯清场的环境保护措施

完⼯清场⼯作依据完⼯⼀段、清理⼀段、防护⼀段的⼯作原则进⾏。每当⼀段⼯程完⼯之后,对现场施⼯临时⼯程进⾏拆除,拆除的废物运⾄弃⼟场。

清场⼯作加强对施⼯过程中遗留的污染源进⾏彻底调查,对固体污染物运⾄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垃圾场进⾏掩埋,不得就地处理。严禁现场焚烧固体污染物。

临时⽤地⼯程进⾏复耕还种处理,并对施⼯过程中破坏原有植被的区域进⾏绿化。完⼯清场⼯作由负责本段⼯程的责任⼈执⾏,监督、检查完⼯清场⼯作情况,并将完⼯清场⼯作过程记录归档。4.3.5 ⼤⽓环境保护措施

施⼯现场临时道路必须硬化,临时路⾯采⽤泥结⽯路⾯,经常洒⽔润湿,减少道路扬尘。防⽌施⼯扬尘对地表植被和农作物产⽣不利影响。

清理垃圾时运输车辆必须加以覆盖,防⽌道路遗洒,弃⼟(垃圾)场通过当地环保部门的同意⽅可弃⼟。垃圾必须分拣分别处理,不得含有易挥发性物质。

易于引起粉尘发⽣的细料或松散料必须遮盖或适当洒⽔湿润。运输时必须⽤帆布、盖套及类似遮盖物覆盖,⽔泥尽量采取罐装,⽯灰尽量袋装运输,做不到时要加棚布遮盖。⼯程⽤砂等在运输途中要采取措施防⽌沿途撒漏,并遮盖防⽌扬尘,确保运输车辆所经地区的⼤⽓不受污染。

⽔泥、⽯灰等易飞扬的材料不得露天存放,必须采⽤封闭式库房或⽔泥灌。

路基填⼟时保证⼟质的含⽔量,远运⼟⽅的车辆加后挡板并覆盖,防⽌道路遗洒和扬尘。

运转时有粉尘发⽣的施⼯场地,如⽔泥混凝⼟拌和机站(场)、灰⼟拌和场等均必须有防尘设备等措施。严禁烧煤、⽊材等发烟物质。⾷堂使⽤煤⽓灶,燃料采⽤罐装液化⽓。

为减少施⼯作业产⽣的扬尘,对⼈⼝稠密地区的施⼯场地、施⼯道路进⾏洒⽔或采取其他降尘措施,减少粉尘污染,特别是在居民区和⽔源地更加注意。4.3.6 防治施⼯噪声污染的措施

为减少噪声等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施⼯中采取措施或改进施⼯⽅法,使施⼯噪⾳、振动达到施⼯场界环境标准,其措施和⽅法报监理⼯程师批准。

靠近居民区噪⾳强的施⼯机械作业(如桩机、搅拌机等)在夜间停⽌施⼯作业,夜间施⼯时⼤型运输车辆尽量绕开村庄⾏驶。

合理安排⼯序,夜间施⼯要尽量降低噪⾳;搭设机械棚,将施⼯中声⾳较⼤的机械放⼊室内。夜间施⼯机械车辆经过居民区附近时尽量不开⼤灯;场内照明灯的照射⽅向也要注意不要直射居民区。

砼拌合站等⾼噪⾳作业场地设置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合理安排。避开居民区、学校和医院等噪声敏感地带的施⼯时间,必要时可采取隔声罩等临时隔⾳措施。4.3.7 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

施⼯及⽣活污⽔的排放遵循清污分流、⾬污分流的原则,各种施⼯废油、废液集中储积,集中处理,严禁乱流乱淌,污染⽔源,破坏环境。

施⼯作业产⽣的污⽔经过沉淀池沉淀,并经过净化处理,符合要求后进⾏排放。

⾷堂废⽔按规定设置隔油池,定期处理油污,污⽔经过处理后排⼊污⽔管道。施⼯、⽣活产⽣的未经过处理的废⽔严禁排⼊农⽥。

现场厕所采⽤封闭式,并经常冲洗。化粪池经常清理。

废弃垃圾中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质,避免⾬⽔冲洗后对地表、地下⽔造成污染。4.3.8 防治有毒有害废弃物污染的措施

设专⼈对现场有毒有害废弃物负责鉴定、统计、收集、存放和外运销毁。

对有毒有害的废弃物做到不漏项、收集及时、存放集中,存放处做到全封闭,并防⽌渗漏。

定期对现场有毒有害废弃物的管理情况进⾏检查,对有可能产⽣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场所和施⼯部位跟踪监测,及时收集处理。对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处理,遵循有关部门的规定,运到指定的场所或单位进⾏销毁,并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泄漏。各类施⼯机械、设备使⽤清洁燃料,保证其尾⽓达标排放。4.4 ⽔⼟保持措施

⽔⼟保持、防⽌⽔污染是⽂明施⼯、保持⽣态平衡、为⼈民造福的要求所在。施⼯中严格遵守国家和⿊龙江省有关⽔⼟保持的规定,按照国家⽔⼟保持的有关要求,依据“三同时”原则,采取相关措施,进⾏⽔⼟保持⼯作,确保将⽔⼟流失降到最低限度。

4.4.1 材料保管及机械使⽤措施

施⼯期间,施⼯物料如沥青、⽔泥、油料、化学品等堆放应严格管理,防⽌在⾬季或暴⾬将物料随⾬⽔径流排⼊地表及附近⽔域造成污染。各类施⼯机械、设备防⽌严重漏油,禁⽌机械在运转中和维修时产⽣的含油污⽔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必须对含油污⽔进⾏隔油处理后再⾏排放。4.4.2 路基⼯程⽔⼟保持措施

路基⼯程及时落实弃⼟弃渣挡护和坡⾯防护措施。路基边坡施⼯完成后,及时进⾏防护。

砂⽯料场地必须到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有关⼿续后⽅可使⽤。

在施⼯中,注意保护树⽊、花草。施⼯时争取少砍树或不砍树,不随意超出设计规划界限。路堤成型后及时施作防护⼯程或植被,路堑开挖到设计标⾼后⽴即进⾏防护⼯程或排⽔沟的施⼯。

在路堤施⼯过程中,设计的排⽔沟未能形成贯通时,先修建临时排⽔设施,保证施⼯期间⾬⽔排放畅通。

⼯程竣⼯后,必须拆除临时设施和⽣活设施,对拆除后的场地和垃圾要进⾏平整和焚烧,防⽌污染环境和造成⽔⼟流失。路基、站场的⼟⽯⽅⼯程尽量安排在⾮⾬季施⼯;开挖或填筑的路基⼟质边坡及时采取⼯程或植物防护措施,防⽌⾬⽔冲刷造成⽔⼟流失。

4.4.3 ⼤型临时⼯程⽔⼟保持措施

⼤临⼯程中的施⼯便道设计和施⼯,⼒求做到少占良⽥耕地;绕避不良地质地段,在可能的条件下,尽量考虑与地⽅道路或乡村的机

耕道相结合,并做好⼟⽯⽅调配,减少弃⼟、取⼟;对填挖不平衡地段产⽣的弃⼟,有必要的采取⽀挡防护措施,修筑好便道两侧的排⽔系统,保证地⾯径流的畅通,减少和避免边坡的冲刷,保证施⼯运输正常运营,保持⽔⼟。

在施⼯过程中,注意临时道路的养护和⽔⼟流失的控制,防⽌⼈为因素加剧其⽔⼟流失的程度。在少⾬季节专⼈负责⽤洒⽔车进⾏洒⽔,杜绝尘⼟飞扬,污染周围⽔⼟资源。4.4.4 ⼩型临时⼯程⽔⼟保持措施

施⼯现场⽣产、⽣活房屋的修建,料具、⽯料堆放和材料加⼯场等⼀切临时⽣产、⽣活设施的布置,做到分布合理,整洁有序,满⾜有关标准的要求,避免因临时⼯程修建的随意性⽽多占⼟地,破坏其⽔⼟保持功能。施⼯场地范围内做好集⽔、排⽔⼯作,不阻塞地⾯径流⾃然通道,防⽌壅⽔和场地冲刷。

施⼯中修建的临时设施,必须在⼯程交验后规定时间内予以拆除,尽可能进⾏造地复耕,恢复原有地形地貌。4.4.5 其他措施

施⼯过程中,不得破坏、占压、⼲扰河道、⽔道及既有灌溉、排⽔系统。必须占压的,必须⾸先征求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替代措施。防⽌⼯程施⼯中开挖的⼟⽯材料对河流、⽔道、灌渠等排⽔系统产⽣淤积或堵塞。

在河床内施⼯,必须遵守《中华⼈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民共和国⽔法》中的有关规定,同时防⽌对河流状态造成改变,防⽌弃⼟、弃碴淤积河床、污染河流⽔质。

清理场地的废料和⼟⽅⼯程的弃⽅处理,不得影响排灌系统及农⽥⽔利设施,根据⼯程设计选择在适当地点设置弃⼟场,集中堆放,统⼀治理、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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