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序金额安全措施费所包括的项目范围 号 (元) 1 安全防护用具: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 洞口和临边防护设施: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 2 预留洞口、阳台周边、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以及上下通道等临边安全防护设施; 全钢质内外脚手架及配套防护设施、结构模板的全钢质主体支撑杆件; 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井字架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 施工用电: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用电系统、标准使用计划 备注 3 4 5 6 7 8 9 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施工机具; 安全检测费:包括对建筑施工起重设备与外用电梯、安全网、钢管脚手架等的检测。 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施工现场围墙围护及场地 10 硬地化、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 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 淋浴间等; 11 12 消防器材设施; 13 应急救援器材; 14 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 15 地下作业中的安全防护和监测。 16 “平安卡”管理费用 17 其它 合 计
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明细表填写注意事项
1、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制定专项的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
2、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对安全措施费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措施费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措施费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以及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共同核定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支付。
3、实施“平安卡”发生的费用,按下表标准计算。每个单位工程按标准计算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计取。
专业名称 建筑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 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 园林建筑工程 绿化工程
计算基础 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 人工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 人工费 费率% 0.015 0.02 0.20 0.01 0.01 0.06 4、未尽事宜,请根据粤建管字[2005]116号、粤建管字[2007]39号、粤建价函[2007]489号、粤建价函[2008]38号文件以及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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