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创发管道天然气站
安全检查制度
编号: CF—ZH—03 编制: 审核: 审批:
泸州市龙马潭区创发管道天然气站
2018
年4月(修订)
1.目的
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及时发现并有计划地采取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运营安全,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本制度规定了各级人员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应当遵循的管理要求。 3.职责
3.1公司负责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对安全检查的相关事项予以分析、决策。
3.2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定期组织并参加部门安全检查,督促、检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3部门经理负责安全检查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定期组织并参加部门安全检查。
3.4部门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职责管辖内的安全检查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定期组织并参加安全检查。
3.5 各生产班组(施工作业队伍)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岗位巡查和定期安全自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组织分析检讨,落实整改措施,组织整改。
3.6生产岗位的员工,应严格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非生产岗位的员工,应根据本工种、岗位的特点,做好工作前后和工作中的安全检查。 4.管理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安全检查是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安全环境及生产秩序的重要
手段之一,应当坚持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4.1.2各部门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及管理的实际需求,在制定年度、阶段工作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检查计划,安全检查计划应当有明确的检查对象、检查目的、检查内容和要求,安全检查计划应当如期组织实施。
4.1.3安全检查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管理人员按职责组织、参加各类安全检查;岗位员工做好岗位日常巡回检查。
4.1.4安全检查应当建立有各级负责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
4.1.5各部门根据职责范围制定相应的安全检查表,检查表应当覆盖职责范围内本部门的所有相关业务和场所。
4.1.6检查表填写规范,问题明确,有检查人和被检查场所负责人的签名。
4.1.7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应立即制止。
4.1.8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当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限期,有专人负责跟进整改计划的落实情况,并及时记录、反馈整改结果。
4.1.9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分析,实现安全工作的动态管理。
4.1.10分级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并有专人管理。
4.1.11安全检查人员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应当主动遵守、执行相关安全规则,并注意自身安全的维护。 4.2安全检查及其组织形式。
4.2.1公司范围的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
4.2.2综合性安全检查由以公司总经理带队,各部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组成的检查组,按事先制定的检查计划实施。
4.2.3综合性安全检查的重点是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4.2.4季节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春季安全检查以电气及防雷防静电装置的使用和维护、第三方破坏预防、危险作业管理为重点;夏季安全检查以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防暑降温、防雷、防触电、防风、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检查以消防器材与设施管理、生产设备设施的运行与操作、危险源监控管理为重点;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保暖、交通运输与装卸、安全防护设施管理为重点。
4.2.5节假日安全检查由以公司领导为主,各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组成的检查组,按事先制定的检查计划实施。
4.2.6节假日安全检查的重点是公司管理人员值班和岗位人员轮值安排、检修任务计划、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生产设备设施的运行与维护管理、消防器材设施管理以及防火防爆、防盗窃和信息联络、应急方案、救援物资等落实准备情况。 4.2.7专业性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
4.2.8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公司领导带队,各部门管理人员参加组成的检查组,按事先制定的检查计划实施。
4.2.4.3专业性安全检查包括:消防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含安全防护及劳动保护装备、设施及各类安全警示标志等)、设备设施(含生产作业、电气、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运行使用和维护保养管理、车辆及运输装卸管理、危险源及其监控管理、燃气工程施工管理、安全作业管理等。 4.2.5日常安全检查
4.2.5.1公司领导对管辖部门的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部门经理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班组长每周安全检查1次,生产岗位的员工做好当班巡回检查和交接班检查,非生产岗位的员工,做好工作前后和工作中的安全检查。
4.2.6不定期安全检查
4.2.6.1根据安全生产管理需要,可由公司综合管理办及部门经理分别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4.2.6.2新、改、扩建装置建设、投产验收及试运行; 4.2.6.3燃气工程或其它各类重要施工项目施工作业时; 4.2.6.4生产系统或装置开、停车前及检修后;
4.2.6.5生产作业条件改变,或生产作业环境存在职业危害因素或其它风险因素,影响生产作业安全的;
4.2.6.6生产操作工艺、流程发生较大乃至重大改变的; 4.2.6.7危险源发生变化的; 4.2.6.8其它根据工作安排需要的。 4.3安全检查内容
4.3.1物的状态:生产设备、工具、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以及生产物料的存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3.2人的行为:有否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及其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危险作业是否执行审批程序。 4.3.3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是否分解落实到位;安全教育是否经常开展并使职工安全素质得到提高;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制度化、规范化;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实施安全技术与措施计划的经费是否落实;是否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
事故管理工作;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及演练情况。
4.3.4作业环境:生产作业场所有无危险源(含重大危险源),其监控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是否存在职业危害因素,有无职业危害防护及应急设施;影响生产作业安全的风险因素是否得到充分辨析,消除或有效控制措施是否有效落实。 4.4检查整改
4.4.1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及其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4.4.2各级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管理权限落实整改,整改结果按要求及时反馈。
4.4.3隐患整改应当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专人、定期限)。 4.4.4对于能整改的隐患项目,整改责任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整改,不得拖延;对于暂时无法整改的项目以及未彻底解决前的重大隐患,整改责任单位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列入安措、技措或检修计划,限期解决,安全、技术、设备等管理职能部门应监督执行。
4.4.5对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有条件整改而未及时整改的,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有权停止生产作业、责令限期整改,并报公司管理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4.6隐患整改完毕,整改责任单位应通知组织检查验收。 4.5分析检讨
4.5.1检查结束后,组织检查的负责人要组织检查人员进行检查情况的分析和总结。
4.5.2组织检查的部门应提供详细的检查报告,分析并检讨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下发给被查班组,并报公司有关领导。
4.5.3被检查班组应按照检查报告提出的整改建议,制定整改方案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形成完整的整改报告报部门经理。 4.6建档登记
4.6.1公司应当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安全检查、隐患项目及其整改、违章处罚等相关情况应分别予以台账登记后存入档案。 4.6.2综合性、季节性、节假日、专业性及不定期等安全检查情况(含检查和整改报告)应当整理汇总后由综合管理办登记存档。 4.6.3各部门应当将重大隐患项目及其整改情况整理汇总后报部门存档备查。
4.6.4各级安全检查档案应有专人管理。
4.6.5各级安全检查档案的各种记录、台账,保存期限应不少于两年。
5.监督检查与考核
5.1公司负责对各部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进行考核。
5.2各班组每月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的班组,取消当年安全奖励。
5.3未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A、B、C类事故隐患的班组,罚负责该事故隐患责任人100元,该班站负责人50元。
5.4未按有关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跟踪监控和检测的班组,罚事故隐患监控责任人100元,罚该班组负责人50元。 6.安全检查流程
编制安全检查计划
准备检查资料(安全检查表等)策划安全检查成立安全检查组利用安全检查表实施安全检查安全检查情况检讨分析
是建档登记存档备查复查验证编制并上报整改报告落实整改措施组织隐患整改否制定整改计划方案提出整改建议下达隐患整改通知编制安全检查报告
检查结束安全检查及隐患处理情况汇总表
编号: 年 月 日
检查名称 参加人员 检查时间 负责人 检查区域 安全检查内容情况 序号 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处理情况 序号 记录人: 审核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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