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务工作细则
为坚持规范、严格、求真的原则,公平、公正对学生的学业基本情况评价,对教师教学质量基本情况评价,为教学提供具有可信度的教学质量数据,严肃考纪,端正考风,杜绝舞弊,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考务工作细则。
一、考场规定
由教务科专职教务员负责安排考室,每考场要求做到单人单桌安排考位。考室设置的相关班主任负责及时、认真地布置好考室,营造好考试的氛围。
二、监考要求
1、每考场安排2名监考老师,监考老师在监考时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肃考场纪律,开考前10分钟到场,现场安排考生座位,(要求每场重新安排位置)。
2、监考人员要提醒考生将有关考试资料统一地方放置,考生座位上不得有考试相关资料,提醒考生关闭手机。
3、对考场中不正常的情况要作出记载,对有不正常行为的考生要用恰当的方法予以提醒。
4、监考教师在临近考试结束前15分种,要提醒学生注意完成答卷时间。
5、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一前一后定位,一般情况下,尽量不要站定于考生的附近,以免影响考生的心态。
6、监考教师在监考中一律不允许干与监考无关的事,不许离开场地,如有特殊情况,须等待巡视人员顶岗后离开。
7、监考人员待考试结束后,将清点试卷,填写好考场情况记载并签字,送教务科。 三、阅卷登分
1、阅卷登分:试卷由各任课教师自行阅卷,要确保阅卷质量及时做好试卷分析,并交教研组长签字,登分要求一式三份,交教务一份存档,不得有涂改,交班主任一份,自己留一份,
2、期终试卷批阅后,交教务科并由教务科统一打包存档,保存五年。为检查批卷质量,教务科要抽试卷检查批阅情况,并作好记录。
四、试卷准备
1、试卷由教务科指定负责出卷教师,要求出A、B卷,按教务科制定的统一试卷格式,雷同率不得超过30%,试卷和答题卷,并附标准答案,经教研组长签字后上交教务科。
2、由教务科决定考A卷或B卷。
3、教科按各科目、人数准备试卷,备份一份,装档案袋备考。 教务科 二〇〇八年六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