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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1、核发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项目告知单

行政审批项目称 子 项 目 名 称 公安部《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购买许可证;购买第二审 批 依 据 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取得购买许可证或者购买备案证明后,方可购买易制毒化学品。 公安部《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个人不得购买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 禁止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但是审 批 条 件 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除外。 除上述限制外,单位和个人均可合法办理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 公安部《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申 报 材 料 1、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2、合法使用需要证明(原件)。 合法使用需要证明由购买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注明拟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用途,并加盖购买单位印章或者个人签名。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市政务大厅公安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需要的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告知窗口负责人和本人姓名、联系电话。 第三步: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申请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交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全部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 第四步:提交材料齐备的,报窗口负责人决定是否受 审 批 流 程 理,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交申请人。 第五步: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申请和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准确性审核,依据登记条件提出审核意见,报窗口负责人。 第六步:窗口负责人作出准予或不准予出具证明的书面决定。 第七步:申请人到市政务大厅公安局窗口领取准予购买的证明或者不准予购买的文件。 审批项目类别 收 费 标 准 审 批 数 量 审 批 时 限 非行政许可项目 不收费 无数量限制 原承诺审批时限:即办 原承诺审批时限:即办 本项目是否有前置审无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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