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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德江县营造林的实施方案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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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德江县营造林的实施方案

德江县201x年营造林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201x年营造林工作,加快实施生态立县发展战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德江县201x年营造林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201x年营造林计划任务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下达贵州省201x年退耕还林还草年度任务的通知》(黔发改农经〔201x〕1068号)、《省林业厅对贵阳市等201x年市县级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201x〕黔林计通574号)和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铜仁市林业局《关于德江县201x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铜发改农经〔201x〕305号)等相关文件,201x年上级下达我县营造林70505.6亩,其中:人工造林56375.6亩、封山育林14130亩。按工程分:①新一轮退耕还林50000亩;②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15000亩,其中:人工造林870亩(防护林630亩、经济林240亩)、封山育林14130亩;③县级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5505.6亩(补植补造5000亩、绿化

美化505.6亩)。各乡(镇、街道)计划任务详见附表1《德江县201x年营造林生产计划表》。 (二)任务落实情况

1.根据有关文件和县委政府相关会议精神,201x年我县营造林任务151505.6亩,其中:人工造林137375.6亩、封山育林14130亩。按工程分:①新一轮退耕还林131000亩;②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15000亩,其中:人工造林870亩(防护林630亩、经济林240亩)、封山育林14130亩;③县级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5505.6亩(补植补造5000亩、绿化美化505.6亩);各乡(镇、街道)任务详见附表2《德江县201x年营造林生产任务安排表》。 2.为迎接20__年营造林省级综合核查,我县将对20__-20__年各工程营造林小班进行补植补造,补植面积和标准待核实后再作补充方案。 二、种苗 (一)需苗量

根据任务落实情况,今冬明春造林共需种苗为1001.81万株,其中:李子81.54万株、桃子67.80万株、梨子31.02万株、柚子45.80万株、橙子43.93万株、柑橘21.90万株、猕猴桃4.44万株、刺梨8.14万株、香榧0.89万株、油茶116.85万株、花椒167.11万株、漆树0.99万株、芳樟93.52万株、银杏1.00

万株、核桃27.23万株、板栗嫁接苗104.64万株、马尾松98.67万株、栎类(锥栗、麻栎)75.83万株、楠木10.52万株(详见附表3、附表4)。 (二)种苗标准

为提高林业工程建设质量,促进我县林业健康快速发展。今年造林用苗按照《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以及容器育苗规程标准验收,造林技术标准遵照各林业工程作业设计要求。苗木验收详见附表5《德江县201x年苗木验收标准表》。 三、造林技术标准

参照附表6《德江县201x年营造林技术标准表》 四、实施方式

为了加快我县林业改革进程,深化林业改革内容,进一步调动社会参与植树造林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栽得下、留得住、出成效的战略,从而采取以下实施方式:

(一)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严格按照《德江县201x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意见》德府办发〔201x〕97号文件执行。 1.种苗采购:李子、桃子、梨子、柚子、橙子、柑橘、板栗、油茶、花椒、核桃等十种苗木由县政府整合中央预算内种苗造林费300元/亩进行统一采购,不足部分整合其他资金解决。猕猴

桃、刺梨、香榧、茶、漆树、芳樟、银杏、栎类(麻栎、锥栗)、马尾松、楠木等十种苗木由乡(镇、街道)按程序自行采购,每亩300元的种苗造林费按程序兑现给乡(镇、街道)或造林主体,种苗、肥料、造林等费用不足部分由经营种植主体自行承担。 2.经营方式:经济林部分建议依法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等方式给大户、企业、专业合作社以及村级合作经济组织实施,整地、栽植、管理等费用可以在退耕农户自愿前提下签协议,从第一年500元/亩政策补助费中提取。生态林部分可以承包给造林专业队实行“五包”,即就是包苗、包栽、包活、包管、包20__年8月份县级验收合格,费用从种苗造林300元/亩中解决。政策性补助款兑现给退耕户。

(二)石漠化工程、县级植被恢复费造林、20__-20__年林业各项工程营造生态林小班补植补造,原则上由各乡(镇、街道)组建专业队造林,苗木由我局集中采购,造林劳务费标准另行文下达。

(三)县级植被恢复费项目中美化绿化造林采取打捆招标,包苗、包栽、包活,待20__年8月份左右验收后付款,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达到美化绿化效果。 五、付款方式

(一)县级集中采购苗木报账以公开招标文件为准。

(二)各乡(镇、街道)按《德江县201x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意见》要求自行采购的苗木300元/亩报账和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性补助500元/亩在20__年8月份左右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后,验收合格的,于20__年10月份前支付,验收不合格的面积,待造林主体整改经验收合格后再支付。 (三)乡(镇、街道)自行采购苗木报账需提交:采购依据(10万元以下分散采购会议纪要、10--30万元分散采购报财政局采购中心备案依据、30万元以上集中采购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为准)、苗木“一签两证”、种苗发票和合同,验收凭证。

(四)退耕还林政策性补助款支付时需提交:县级验收依据、退耕户与乡(镇、街道)签订的退耕还林合同、造林主体与退耕户签订的协议书。

(五)石漠化工程、植被恢复费造林、20__—20__年营造生态林小班补植补造等项目劳务费报账,需等待20__年4月份,林业局抽专人验收后,合格的面积一次性报劳务费,不合格待造林专业队整改验收合格后再付。付款时,提供造林合同、劳务发票和验收依据。

(六)县级植被恢复费造林中美化绿化造林报账,以打捆招标公告为准。

六、造林进度安排

造林时间为201x年11月10日至20__年3月20日,共计110天。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1x年11月10日—12月15日共35天) 1.11月15日前召开动员会、落实造林主体、制定并上报本乡(镇、街道)201x年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报县林业局),做好宣传发动。

2.做好整地(林地清理和挖坑)待栽工作,要求完成80%以上。期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工程同时开展土地测量工作,要求完成50%以上。

3.包乡技术员负责核实20__-20__年的石漠化工程、县级植被恢复费造林、巩固退耕还林工程和天然林保护工程等项目营造生态林小班补植补造面积,在11月30日前将图、表上交县林业局造林绿化科。

(二)第二阶段(201x年12月16日至20__年1月24日共40天)

1.全力开展植树造林工作,力争12月16日之前苗木采购到位,启动植苗工作,春节前完成造林任务80%以上。

2.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土地丈量基本结束,并进行公示。

3.完成20__-20__年石漠化项目、县级植被恢复费项目、巩固退耕还林项目、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生态林部分补植补造。 (三)第三阶段(20__年2月14日至3月20日共35天) 1.开展自查自纠,对未完成造林的小班地块继续完善造林;校正造林小班,把造林地块落实到1:1万地形图上; 2.对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测量面积或登记信息有误的进行纠正;对没有错误的及时签订退耕还林合同。期间,如有土地入股或流转的签订好政策性补助资金分配协议。 七、人员安排

实行领导包片、技术人员包乡。实行任务到乡、责任到人,抽调人员74人组建三个工作大组,即包乡技术指导组(21个小组)、苗木验收组(3个小组)、后勤保障和督查组(3个小组)。 (一)领导包片分工

潘 辉:负责全面营造林工作;

潘俊峰:负责楠杆乡、平原镇、复兴镇、合兴镇、煎茶镇、堰塘乡、沙溪乡的造林工作;负责全局后勤保障工作; 安 基:负责钱家乡、长堡镇、共和镇、潮砥镇、枫香溪镇、玉水街道、青龙街道的造林工作;负责全局种苗的采购和平衡调运工作;

谢真来:负责泉口乡、高山镇、长丰乡、荆角乡、稳坪镇、龙泉乡、桶井乡的造林;负责全局种苗验收工作。 (二)包乡技术指导组工作职责

组长牵头,带领组员协助该乡(镇、街道)所有营造林任务的'完成,主要有:

1.负责该乡(镇、街道)造林技术培训与指导;

2.协助乡(镇、街道)抓好政策宣传、落实造林主体、土地丈量、合同签订等工作;

3.负责该乡(镇、街道)201x年所有造林小班的勾绘; 4.协助林业环保站搞好造林自查验收、造林专业队组建等工作;

5.协助苗木验收组验收好该乡(镇、街道)所需经济林(干果类)、生态林苗木;

6.按时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包乡技术指导组人员安排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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