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 工期 质量 责任制
项目经理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保障施工者在施工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施工工期按时完成,提高工程质量率100%,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安全,工期、质量,责任制。 目标
1、现场杜绝死亡、重伤事故的发生,轻伤频率控制在2‰ 以内。 2、本项目工程必须通过各级达标检查和其它各项安全生产检查。 3、本现场的安全隐患整改必须保证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100%。 5、必须保证本现场创市优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一、项目经理
1. 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
2.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督促组织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督促落实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作业,对本项目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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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结合项目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施工方案,严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4. 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5. 定期组织安全施工检查,认真督促落实不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6、 接到安全检查隐患通知书,须立即组织力量整改,隐患消除后再行施工;
7、 发生轻微事故,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给予一次记过,积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并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为了保证在施工程的安全施工,由公司工程总监率工程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及各施工组工长组成安全检查小组对在施工程进行安全施工检查。 检查内容
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领导、查隐患、查措施。
检查时间
以工程项目为单位,每周进行1次安全检查,如发现不安全因素较多则增加检查次数。 发现问题处理办法
对于安全施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确定整改项目、完成时间、整改负责人。施工组能整改的不交施工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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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队能整改的不交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能整改的不交上级总经理。
对多次出现事故隐患、整改不安全隐患不及时的项目组有关负责人给予经济和调离工作岗位处罚。
接到业主方或总包方及监理方以文字书面通知时,项目部各级人员给公司造成名誉损失,造成经济损失,追查到到个人因失职、渎职,扣当月工资的10%,第二个月不再补发,发生严重事故或重大事故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不再发放工资及任何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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