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全生产1号文件解读
集团公司《关于做好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即安全生产1号文已于1月1日正式下发。今年的1号文回顾了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指出了集团公司2015年安全生产面临的内外部形势,在认真分析集团公司发展改革和生产经营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要求和重点工作,是指导集团公司系统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今年的1号文是在集团公司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精神研讨会后,按照集团公司统一安排和部署,经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的。1号文共7部分,31个自然段,每一段、每一句,都是有的放矢,都有着特定的内涵。现将1号文解读如下,请全系统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
一、领会1号文件精神,需要深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
学习贯彻集团公司今年的1号文件,首先要了解文件出台的背景,要领会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掌握国家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党中央依法治国方略在安全生产领域的体现,是今后若干年内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2014年12月,集团公司专门下发文件,对全系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工作进行了部署,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做好1号文各项要求的落实。
二、学习理解1号文件精神,要充分认识集团公司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
回顾集团公司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保持了平稳态势,但我们也要看到目前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11月25日,集团公司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对集团公司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梳理,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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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号文中对这些问题进一步归纳提炼:一是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大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力度,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二是集团公司“转方式,调结构”不断深入,安全生产工作面临人员思想稳定、组织机构稳定、安全生产秩序稳定等新情况、新问题和新风险;三是煤矿等高危行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尚未完全掌控,安全风险依然较高;四是公司系统人身伤亡、发电主设备损坏事故仍未杜绝;五是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与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安全生产管理上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三、贯彻落实1号文件精神,需要准确把握的几个要点
1.准确把握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对于整个集团公司:坚决遏制人身伤亡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不发生性质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各类事件,确保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稳定。
对于各个基层企业:坚决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坚决防止发电主设备损坏事故。杜绝人身伤亡事故是基层企业应尽的责任,也是一个可以实现的目标,只有这样,整个集团的安全生产目标才能顺利实现。
2.准确把握依法依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贯穿今年安全生产1号文的始终,是一条主线,系统各企业要强化“红线”意识,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新《安全生产法》共114条,其中71条直接关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人员,占64%。新《安全生产法》新增了17条内容,有9条直接关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人员,占新增条数的53%。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7项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的7项职责;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两类责任主体、四个事故等级,设立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八项罚款处罚规定。大幅度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额度,对生产经营单位和负责人违法行为、未履行职责行为提出了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对于无后果的违法行为,也将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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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和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1号文中就集团公司系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从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制度体系建设、诚信体系建设、监督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制度的修订工作,进一步明晰责任,严格奖惩,健全制度执行的保障机制;二是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是加大追责力度,开展无后果责任追究;四是强化安全监督队伍能力建设,确保安全监督人员数量符合岗位设置标准要求;五是组织开展依法持证上岗培训取证工作。2015年要完成集团公司系统企业党政班子、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100%取证上岗工作。
3.准确把握推进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的总体工作要求
集团公司2014年全面开展了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对于集团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标准、方法有了新的认识,2015年将对体系进行完善,针对2014年安全风险控制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对《指导手册》进行持续改进。加强对内外审专家的培训,重点解决外审发现部分基层企业内审质量不高,内外审偏差大的问题,内、外审专家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基层企业无动力、没压力的问题。到2015年底,集团公司系统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要达到在役发电企业的三分之二,全部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努力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一级达标。完善风险控制评估闭环整改机制,系统各单位要充分利用风险控制评估结果,并结合隐患整改率及“两落实”工作的实际效果,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015年集团公司将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管控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管控流程,利用平台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偏差控制,提升集团化安全生产管控水平。
点检定修是集团公司坚定不移地推进的一项重点工作,2015年要从体制和机制上进一步完善和深化点检定修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点检工作标准,加强数据分析和设备状态管理,加强设备劣化分析和检修质量控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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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深化点检定修,实现关口前移,降低设备突发问题的风险,不断提高设备本质安全水平,保证设备的连续、稳定、长周期运转。
四、贯彻落实1号文件精神,需要突出做好的几项重点工作
1.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降低安全风险
从2014年的工作来看,部分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着麻痹大意的思想,评估工作中存在漏(减)项、取值随意、降低安全等级等现象;一些单位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抓不住要害,有些隐患总查总有,不同程度的存在走过场现象,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2014年,集团公司已经发生几起液氨泄漏、燃气泄漏事件,虽未造成后果,也暴露出重大危险源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漏洞,还发生了多起发电机、主变绝缘损坏事故,一些性质恶劣的承压管道爆破、输煤皮带着火和尾部烟道爆燃事故。
2015年集团公司将按行业、分专业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导则”,明确检查标准、方法和要求,从而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将狠抓“隐患排查治理”的时效性和长效机制,坚持分级督办、即查即改,根治顽疾,杜绝重复发生。对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分级以及隐患整改工作再次提出要求,加强重点区域、高危作业的隐患排查整改,开展防止主设备损坏事故专项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风险。
2.加强基本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提高建设项目的安全水平
针对一些项目安全责任制和制度落实存在差距,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标准不高,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相同的事故隐患反复出现,“三违”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2015年将继续以隐患排查治理和分级挂牌督办为抓手,促进基建安全标准化达标和安全文明工地建设上水平。切实加强基建项目的高危作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做好水电项目的防汛、防灾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进一步加强基建项目的质量控制和验收把关,严格落实安全防护、环保、消防设施“三同时”要求,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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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建设的重要节点和环节,要实行生产管理和点检人员与基建同步到岗、到位制度。机组移交生产前,不得遗留事故隐患,必须依据《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完成单机试运、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全部试运及试验项目,并办理相应的质量验收手续,保证机组达到电力工程达标投产设计标准的要求方可移交生产。
3.高度重视多产领域安全管理,提高专业化管控水平
对于煤矿等高危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国家有健全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非常明确的安全管理要求。各企业安全生产资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必须满足国家要求。同时要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重点是强化过程控制,强化动态达标。要严格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值班等制度,强化生产过程的领导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岗位工作标准,细化岗位检查内容,深入开展岗位作业标准化达标活动,强化生产过程的行为控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专业化管控水平。煤矿企业在落实国家要求的前提下,要针对煤矿的特点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应急避险系统建设,强化各项安全措施落实,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对于其它多产企业,其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行业、产业的特点,严格落实国家、行业要求,加强危险源的管理,有效防控安全风险,确保人员、设备安全。对于多种经营生产、后勤供应单位,要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通勤车、餐厅、宾馆、超市等重大危险源的规范化管理。二是交通安全管理。三是消防安全管理。
4.抓好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反违章工作
目前,部分集控运行人员、点检定修人员存在上岗时间短,工作经验少,异常处理能力低的问题。2014年发生的机组非停事件中,有多起是汽包水位突变后,运行人员处置不当所致。2014年上半年集团公司在张家口召开了防止“四管”泄漏专项会议,提出了明确的措施要求,但下半年“四管”泄漏导致非停事件仍时有发生。因此,2015年,迫切需要通过培训,围绕岗位应知应会,提高运行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和操作水平,提高点检人员解决技术问题的能力。
针对2014年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中发现部分企业“两票”管理存在突出问题,2015年“两票”使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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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要重点解决使用率与合格率未达到两个100%的问题,“三讲一落实”工作要抓好措施的现场落实问题。同时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反“三违”工作,进一步提高员工“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让他人受伤害)意识,规范员工安全作业行为,确保现场作业安全风险可控在控。
5.开展督导检查,严控突出风险
集团公司于2014年9月中下旬组织了环保改造工程安全质量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一些单位在依法合规、现场风险管控、监理作用发挥等方面问题比较严重。2015年集团公司仍有大量环保技术改造、节能技术改造工程,确保技改工程安全,关键在业主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到位和业主作用的发挥,同时要严格落实现场安全风险管控的各项措施。因此,各项基建工程,环保、技改工程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要克服“以包代管”,坚持业主主导,强化安全监理,充分发挥项目安委会的作用,约法三章、统一协调、联合监管,采取施工区域硬隔离、立体防护、定点盯守等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015年,针对环保改造集中的企业和风险度较高的重点企业,集团公司仍将开展专项督查,同时,要求“三级责任主体”都开展“四不两直”的安全检查,将查出的问题以《安全监管意见书》的形式告知被检单位,责令限期整改,监督整改完成情况,推动其责任落实。
6.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各类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2014年7月份以来,登陆我国的台风有5次,全国各地发生4.0级以上地震9次,系统各相关企业在应对第9号超强台风“威马逊”和云南鲁甸6.5级地震等自然灾害工作中,积累了一些经验。2015年,仍要做好应对极端气候和自然灾害的准备,系统各企业要从预案的编制与完善,应急预警,应急演练等方面做好防范工作。发生自然灾害时要及时启动预案,确保灾后人员、设备安全。同时,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供热安全事关广大民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事关集团公司的形象和发展,相关供热企业要切实加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担负起保证供热安全和质量的重要职责,确保“零非停、零限热、零曝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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