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的政治思想
一、墨子、墨家学派和《墨子》
墨子,名翟,鲁国人,一说宋国人。生卒年不可确考,大约生活于公元前468年至前376年之间。(一说生活于公元前490年至前403年之间。还有一说生活于公元前475年至前390年之间)墨子出身于下层,会制造木器,技艺很高。他的工艺水平与能工巧匠公输般齐名。木匠这类活是当时下层人干的,所以墨子有时被称为“贱人”(《墨子·贵义》)。其实,他本人并不贱,曾做过宋国的大夫,又经常到各国游学,很有名气。楚国曾打算封给他书社五百。越王邀他仕越,许以五百里封地。因政见不合,墨子都拒绝了。
墨子起初从学于儒,“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淮南子·要略》)。后来走到儒家的对立面,对儒学进行了猛烈的批评。他创立了一个自成体系的学派。墨子及其弟子形成了一个有严密纪律的团体,称为“墨者”。墨子在世时,墨子为首领。墨子死后通过选贤推出新首领,称为“钜子”。墨者有一套严格的纪律,称之为墨者之法。其中有一项规定:“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墨者出仕,要由钜子派出。墨子曾“游耕柱子于楚”(《墨子·耕柱》),“游公尚过于越”,“出仕曹公子于宋”(《墨子·鲁问》)。墨者不仅学文,也还习武。墨子曾派他的弟子禽滑鳌率墨者之众为宋守城。墨者集团文武结合。墨者出仕所得的傣禄必须交出一部分供墨者集团使用,墨者集团又带有经济合作的性质。
墨子死后,墨家分为三派。现存《墨子》书中有些篇,同一篇有大同小异三种版本,可能是因三派所传不同而形成的。《墨子》一书是墨子及其后学著作总汇,全书可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从第一篇至第七篇,对墨子思想进行了概述。第二部分从《尚贤》至《非儒》,共二十四篇,是墨子的讲学录。第三部分有《经》上下,《经说》上下,《大取》、《小取》六篇,主要讨论认识论和逻辑问题。第四部分有《耕柱》、《贵义》、《公孟》、《鲁问》、《公输》五篇,记载了墨子的言行。第五组《备城门》至《杂守》共十一篇,讲城防问题,为军事著作。第一、第二、第四部分是研究墨子本人思想的主要材料,第三、第五部分属墨子后学之作。
二、刑政、政长的起源和社会政治的基本矛盾
一人一义的混乱时代。墨子认为刑政、政长,即国家机器和官吏,不是与生民俱来的。在人类历史上曾有过“未有刑政”“未有政长”之时。在那个时代,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每人都有自己的“义”。一人一义,十人十义,百人百义。最初,人比较少,相应“义”也较少。到了后来,“逮至人之众,不可胜计也。则其所谓义者,亦不可胜计”(《墨子·尚同下》)。
依墨子之见,原生形态的一人一义之义,不仅只知“自爱”,而且有强烈的排他性,与他人格格不入。每个人“皆是其义,而非人之义”(《墨子·尚同下》)。由于自是而非人,人与人之间根本无法和睦相处,一接触就闹矛盾,“是以人是其义,以非人之义,故交相非也”(《墨子·尚同上》)。一人一义之争不只是思想之争,同时也还有物质内容。“厚者有斗,而薄者有争。”(《墨子·尚同下》)斗的结果是天下乱作一团。《尚同上》说:“是以内者父子兄弟作怨恶,离散不能相和合;天下之百姓,皆以水火毒药相亏害,至有余力不能以相劳;腐朽余财不以相分;隐匿良道不以相教。天下大乱,若禽兽然。”人类是以混乱交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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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开篇的。一人一义则是祸乱之首。墨子的这个观点,与霍布斯的观点相似,霍布斯认为,在有组织的国家产生之前,人类社会处在“自然状态”,遵循“丛林法则”。
刑政、政长的产生。墨子认为,一人一义是祸乱之源,与此相反,如果有了同一之义,祸乱就会消弧。为什么不能有同一之义呢?他认为这是由于“无政长”、“无刑政”造成的。用今天的话讲,就是由于没有国家、政府的关系。为了改变混乱局面,使一人一义归于统一,首先需要建立“刑政”,设立“政长”,政长之首便是天子。
天子是怎样产生的呢?《尚同上》说:“选天下之贤可者,立以为天子。”《尚同中》说:“选择天下贤良圣知辩慧之人,立以为天子,使从事乎一同天下之义。”如此说来,国君最初是由人民意志设立的,是为了把他们从无政府状态中拯救出来。
在另一篇中墨子又说:“古者上帝鬼神之建设国都、立正长也,非高其爵、厚其禄、富贵佚而错之也,将以为万民兴利、除害、富贫、众寡、安危、治乱也。”(《墨子·尚同中》)照这个说法,国家和国君又都是通过天帝的意志设立的了。
不论国君是怎样获得权为的,只要他一朝权在手,就把令来行。照墨子所说,天子就要“发政于天下之百姓,言曰:闻善而不善,皆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皆是之;上之所非,必皆非之。”(〈〈墨子·尚同上〉〉这就引导出墨子的名言:“上同而不下比”(同上),就是说,永远同意上边的,切莫依照下边的。
如是墨子论证出,国家必须是极权主义的,国君的权威必须是绝对的。这是他的国家起源学说的必然结论。因为国家的设立,有其明确的目的,就是结束混乱,混乱的存在则是由于“天下之人异义”。因此国家的根本职能是“一同国之义”(均见《墨子·尚同上》)。一国之内,只能有一义存在,这一义必须是国家自身确定的一义。别的义,都是不能容忍的,因为如果存在别的义,人们很快就会返回到“自然状态”,除了天下大乱,一无所有。在这种政治学说,反映了墨子时代混乱的政治局面,使得许多人向往一个中央集权的政权,哪怕是一个专制独裁的也好。
社会政治的基本矛盾。由上所述,墨子认为有两个矛盾在社会政治生活中起着巨大作用。其一,一人一义的“自爱”本性与社会秩序的矛盾。墨子虽没有明确谈论过人性问题,不过从他的论述中可以看到,人的本性是恶的。“一人一义”及其“自爱”不是社会的建设因素,不是积极力量,而是造成社会混乱之源。只有对这种本性进行改造,社会才能走向安定。为了社会的安定,必须对“一人一义”和自爱这种本性进行改造和斗争。其二,君主的好坏决定着政治局面的好坏。在“刑政”与“政长”两者之间,“政长”居于主动地位,关键在于执政者的品质。
这两个矛盾有区别又互相联系和制约。“一人一义”造成的混乱,需要由圣人出来拯救和治理;圣人一出,万乱皆休。可是政长并不都是圣人。如果暴主乱君当权,人的自爱和坚持己义的本性犹如出笼的鸟,满天乱飞,造成天下大乱。
历史就是在这两个矛盾交错轮回中运动与发展。墨子开列的治世方略也都以这两个矛盾为出发点。
三、墨子对儒家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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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认为,“儒之道,足以丧天下者四焉”:(1)儒者不相信天鬼存在,“天鬼不悦”。(2)儒者坚持厚葬,父母死后实行三年之丧,因此把人民的财富和精力都浪费了。(3)儒者强调音乐,造成同样的后果。(4)儒者相信前定的命运,造成人们懒惰,把自己委之于命运(《墨子·公孟》)。《墨子》的《非儒》篇还说:“累寿不能尽其学,当年不能行其礼,积财不能赡其乐。盛饰邪术,以营世君;盛为声乐,以淫遇民:其道不可以期世,其学不可以导众。”
这些批评显示出儒墨社会背景不同。在孔子以前,早已有些饱学深思的人放弃了对天帝鬼神的信仰。下层阶级的人,对于天鬼的怀疑,通常是发生得迟缓,一些。墨子所持的是下层阶级的观点。在中国历史上,儒和侠都源出于依附贵族“家”的专家,他们本身都是上层阶级的分子。到了后来,儒仍然大都出身于上层或中层阶级;而侠则不然,更多的是出身于下层阶级。在古代,礼乐之类的社会活动完全限于贵族;所以从平民的观点看来,礼乐之类都是奢侈品,毫无实用价值。墨子和墨家,正是从这个观点,来批判传统制度及其辩护者孔子和儒家。这种批判,加上对他们本阶级的职业道德的发挥和辩护,就构成墨家哲学的核心。他反对儒家的第一点,意义就在此。第二、第三点,也是在这个基础上提出的。至于第四点,则是不相干的,因为儒家虽然常常讲到“命”,所指的并不是墨子攻击的那种前定的命。在儒家看来,命是指人们所能控制的范围以外的东西。但是,他若是竭尽全力,总还有一些东西是在他力所能及的控制范围以内。因此,人只有已经做了他自己能够做的一切以后,对于那些仍然要来到的东西才只好认为是不可避免的,只好平静地、无可奈何地接受它。这才是儒家所讲的“知命”的意思。
四、兼相爱、交相利
尧舜和三代圣王时期是墨子的理想国,这个时期虽有桀、纣之暴,但从总的形势看是大治而小乱。到了墨子生活的时代全然不同了,天下是一片水火。《兼爱中》说:“今若国之与国之相攻,家之与家之相篡,人之与人之相贼,君臣不惠忠,父子不慈孝,兄弟不和调,此则天下之害也。”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人与人之间“不相爱”,根源在于“自爱”,“今家主独知爱其家,而不爱人之家,是以不惮举其家以篡人之家。今人独知爱其身,不爱人之身,是以不惮举其身以贱人之身”。社会上一切祸乱的罪魁祸首都根源于“自爱”。“自爱”的实际内容是“自利”(《墨子·兼爱上》)。 把“自爱”、“自利”视为万恶之源,这种看法无疑是肤浅的。每个人是社会的一分子,人的情欲在历史的进程中无疑有它的作用。但个人的情欲决不是历史运动的最终决定力量和动乱之源。墨子的浅薄之处就在于,他让个人承担社会动乱的责任。于是把“自爱”、“自利”作为攻击的目标。他没有找准鹊的。 如果从历史过程的角度进行考察,当时的“自爱”、“自利”具有特殊的历史价值。“自爱”、“自利”是伴随着私有制的产生而产生的。但是在春秋以前,由于分封制和氏族组织的存在,个人的私有受到了极大的束缚,当时在思想上倡导的是“利公”。所谓“公”即氏族贵族和上层统治者。到了墨子的时代,分封制和氏族制土崩瓦解了,人们从这种栓桔中脱逸出来,个人私有制突飞猛进地向前发展,加以商业的活跃,追逐“自利”成为历史的潮流。墨子所说的“自爱”、“自利”在当时是历史发展的杠杆。墨子只看到了它的消极作用,却没有理解这种现象的历史意义。
墨子认为,批评和否定一个东西,就应该用另一个东西来代替它。如果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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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而想不出新办法,只能算空头批评家,无济于事。《兼爱下》说:“非人者必有以易之。若非人而无以易之,譬之犹以水(俞越云,‘水’当为‘火’)救火也,其说将必无可焉。”那么用什么来代替“自爱”、“自利”呢?墨子提出:“以兼相爱,交相利之法易之。”(《墨子·兼爱中》)所谓“兼相爱、交相利”即“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墨子·兼爱中》)。天下人如都能按照这种精神行事,万祸皆消。“爱人若爱其身,犹有不孝者乎?视父兄与君若其身,恶施不孝,犹有不慈者乎?视弟子与臣若其身,恶施不慈。故不孝不慈亡有,犹有盗贼乎?故视人之室若其室,谁窃?视人身若其身,谁贼?„„视人国若其国,谁攻?”(《墨子·兼爱上》)
从逻辑推理上,墨子的说法是可以成立的。每个人爱他人都像爱自己那样,毫无疑问会相安无事的。可是当时的历史现实没有给人们提供互相爱的客观条件。墨子的兼相爱、交相利终不免流于空论。 我们决不是说墨子的“兼相爱”、“交相利”毫无意义。尽管在实践上行不通,但在理论上却是一桩巨大贡献。最有价值的地方在于,提出了人的平等性,人与人之间应平等相待。他提倡的“兼”是为了取代“别”。“别”指差别和等级,“兼”指平等。墨子认为“别”与“自爱”、“自利”相通;“自爱”、“自利”者待人、处世、行事也必然是“交别”(即“交相别”)。“交别”不仅分你我彼此,而且要分上下,损人以利己。“兼”则不同,“兼”贵平等相待。从墨子的全部言论看,他从来没有主张过政治上和财产的平等,“兼”的平等性只限于思想和态度。孟子批评墨子不分君臣,荀子批评墨子不要等差,都是门户之见的片面指责,在实际上墨子还是主张维护等级的,这一点下边再讲。墨子的“兼”即使只限于思想和态度,在当时也还有它的意义,这对冲破春秋以前的等级制起了促进作用。兼相爱是一种精神,落实在实际则是交相利。交相利,包括哪些内容呢?概言之,有如下几点:
交相利的起点是要保证每人的“生利”(生存的权利)。《节葬下》说:“衣食者,人之生利也。”在中国思想史上把衣食视为人的生利,墨子是最早的倡导者之一。人生下来就应有生活的权利。然而那个时代恰恰使众多的人丧失了起码的衣食之利。墨子指出,“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墨子·非乐上》)是人民的三大巨患。他大声疾呼,应该给人民以食、衣、息的条件。针对“民生为甚欲,死为甚憎;所欲不得,而所憎屡至”的情况,强烈要求统治者保障人民的生命。思想家的历史任务就是要把人民的要求用理论的形式集中起来。在衣食生息问题上墨子尽到了一个思想家的责任。
珍惜财物是交相利的基础。墨子认为凡是财物都应尽其功用,不可糟踏和浪费。他认为每个人都有惜财求用之心,比如,“今王公大人有一牛羊之财,不能杀,必索良宰;有一衣裳之财不能制,必索良工”。为什么要求良宰良工呢?“恐其败财也”(《墨子·尚贤下》)。同样,良马病了,良弓坏了,必定要去找良医、良工。这种惜财求用之心应成为一种普遍的原则,人人共同遵守,而后才可能交相利。
交相利还要从实际效用出发,用财、用物都应获得实际利益,收效应超过支出。《非乐上》说:“古者圣王,亦尝厚措敛乎万民,以为舟车。既以成矣,曰:吾将恶许用之?曰,舟用之水,车用之陆。君子息其足焉,小人休其肩背焉。故万民出财贵而予之,不敢以为戚恨者,何也?以其反中民之利也。”墨子提出的“反中民之利”是一个很有价值的思想。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一切支出都必须考虑到效果和对民是否有利,否则,就是有害的,应加以制止。《韩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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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外储说左上》记载如下一个故事,饶有兴味。墨子用三年制造了一个木鸟,高翔长空。弟子们交口称赞。墨子沉思之后,感到这是无用之巧,于是对弟子们说:“吾不如为车辊者巧也,用咫尺之木,不费一朝之事,而引三十石之任致远,力多,久于岁数。今我为莺,三年成,蜚一日而败。”惠施听了这个故事评论道:“墨子大巧,巧为辊,拙为莺。”这个故事说明墨子以用为巧,以用为利。墨子主张制造器物要求质朴耐用,降低成本;求其实效,不务华丽。增加成本而不提高效用,应加禁止。《节用中》说:“凡足以奉给民用则止,诸加费,不加于民利者,圣王弗为。”的确,无数的事例证明,离开实用价值和民利论巧,巧就会走上邪路。古代统治者追求的巧,多半是用于养尊处优,无补于生产,大有害于人民。针对这种情况,墨子强调利用之巧是很有见地的。当然,用实用性排斥艺术性,无疑又是短见。
交相利还表现在上下调和。墨子主张上下、贵贱、君臣、国与国、父子、兄弟之间都要“调和”。“调和”才能使人平安无事,各得其所。调和生利,交相利又要利于调和。
交相利还包括某些精神活动,例如敬事神鬼。墨子认为神鬼如同工匠的规矩一样,是维系整个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工具。天是最高主宰,又是他理想政治的主谋。事鬼能和亲,和亲则生利。他说,如果有神鬼,祭祀算不上浪费,贡品敬奉给神和祖先,那是应该的,如果没有神鬼,祭品也不会丢掉,大家在一块吃喝一顿,热闹一场,能起“合欢聚众”作用,蛮有意味。
兼相爱、交相利能否行得通呢?墨子认为完全可以。根据有三:其一,古代实行过,“先圣六王”之时,天下兼相爱,交相利,相安无猜。古代能做到今天也能做到;其二,“君说之,故民为之。”楚灵王好细腰,许多人每天只吃一顿饭。勾践好勇士,士卒不畏死。君好臣行,君主只要提倡兼相爱、交相利,天下之人必然如云从风;其三,“无言而不雄,无德而不报。投我以桃,报之以李,即此言爱人者必见爱也,而恶人者必见恶也。”(《墨子·兼爱下》)据此,兼相爱交相利者,必有相应的报应。大家都实行,天下乐融融。就实而论,这三项与其说是根据,不如说是假设。把假设当作真凭实据,是无济于事的。 兼相爱、交相利是一种美好的愿望。用历史的眼光衡量,美好的愿望未必现实,也未必合理,但常常给人以精神安慰,有时也给人以启迪。
五、尚贤使能
从兼爱的观点出发,墨子在政治上又提出“尚贤使能”的主张。这是适应当时现实需要的。在春秋及春秋以前,实行的是世卿世禄制,“内姓选于亲,外姓选于旧”(《左传》宣公十二年);孔子时情况发生了变化,但他仍主张“天下有道,庶人不议”(《论语·季氏》),而在“亲亲”的基础上主张“举贤才”。墨子时,贵族政治行将崩溃,封建制开始在各国确立,“农与工肆之人”渐渐挣脱了奴隶制的枷锁而独立出来,成为社会上一支重要的力量,他们要求改善经济地位,要求参与政权。墨子代表着他们的利益和愿望,提出不避亲疏、贵贱,唯才是举的主张,这显然具有大胆革新的精神。
墨子认为,虽然是农夫工匠,只要贤能,就可以选举出来当政。“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高予之爵,重予之禄,任之以事,断予之令„„故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原来贫贱的人,只要贤能就可上升为富贵的人;而原来富贵的人,如果不贤能,应该降为贫贱的人。“不义不富,不义不贵,不义不亲,不义不近。”(《墨子·尚贤上》)“义,利也”(((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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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经上》),墨子把义与利结合在一起,“利”也即是“义”,这里的“义”又指“贤能”。这样,富贵亲近的人皆为贤能之人,但并不全是贵族,这对任何人都是一种鼓励:“逮至远鄙郊外之臣,门庭庶子,国中之众,四鄙之萌人,闻之皆竟为义。”(《墨子·尚贤上》)显然,这比孔子“举贤才”的主张更为广泛、彻底。
墨子认为,尚贤是为了治理国家,实行有效的统治,现在国家“不得富而得贫,不得众而得寡,不得治而得乱”,究其原因,在于“王公大人为政于国家者,不能以尚贤事(使)能为政也。”(《墨子·尚贤上》)墨子把国家政治混乱的原因归结于统治者不尚贤使能,他们选官的标准仍是富贵、亲戚,“今王公大人,其所富,其所贵,皆王公大人骨肉之亲,无故富贵、面目佼好者也。”(《墨子·尚贤下》尽管当时世卿制已近崩溃,但任人唯亲仍是社会上普遍存在的现象,墨子的尚贤主张正是对旧的用人制度的批判和否定。 墨了强调,尚贤是治国的根本。“何以知尚贤为政之本也?曰:自贵且智者为政乎?愚且贱者则治。自愚且贱者为政乎?贵且智者则乱。”(《墨子·尚贤中》)只有贤能的人即贵者智者作统治者,国家才能治理好;反之,不贤不能的人即愚者贱者作统治者,国家便混乱不堪。那么,贤能的标准是什么呢?“为贤之道若何?曰: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墨子·尚贤下》)尚贤的原则,应该是“不党父兄,不偏富贵,不嬖颜色。贤者举而上之,富而贵之,以为官长;不肖者抑而废之,贫而贱之,以为徒役”(《墨子·尚贤中》)。这种任人唯贤、唯能的选官原则必然从根本上动摇世卿世禄制,从而让出身贫贱但有智慧才能的“农与工肆之人”参预政治,这正符合了小生产者的愿望。
墨子不避亲疏、贵贱,唯贤是举的主张,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时代的需要,符合了人民的要求。但尚贤使能这个主张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墨子把尚贤的权力仍然交给了统治者,而不是交给人民,让人民来选贤。
六、尚同一义
尚同是墨子的又一政治主张,与尚贤、天志相互联系,是实行兼爱的政治上的保证。
墨子认为,天下之乱在于人的“异义”,引起人们“交相非”、“别相恶”。墨子用这种观点来解释国家起源问题。“古者民始生,未有刑政之时,盖其语人异义。是以一人则一义,二人则二义,十人则十义,其人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是以人是其义以非人之义,故交相非也。是以内者父子兄弟作怨恶,离散不能相合。天下之百姓,皆水火毒药相亏害,至有余力不能以相劳,腐朽余财不以相分,隐匿良道不以相教。天下之乱若禽兽然。”(《墨子·尚同上》)既然天下之乱在于“人是其义以非人之义”,便需要一同天下之义,以及从事于一同天下之义的人,即天子,所以他又说:“明乎民之无正长以一同天下之义而天下乱也,是故选择天下贤良圣智辩慧之人,立以为天子,使从事于一同天下之义。”(《墨子·尚同中》)这就是国家的起源。墨子用人之“异义”即人的观念来解释历史,自然是唯心的,但他毕竟已认识到国家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是社会的需要,这在当时已属独特新颖。
依墨子之见,天下之“义”同一了,天下也就太平了。那么,这个“义”的含义是什么呢?墨子在他的各篇文章之中,几乎都曾涉及这个命题,统观之,便会发现。墨于所讲的“义”的内涵十分宏富上文我们谈到“不义不富,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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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贵”,此处之“义”指的是贤能;《耕柱》中有“义可以利人”;《经说上》又说:“志以天下为务,而能能(善)利之”,就叫做“义”,也就是说,如果上白天子,下至匹夫百姓,人人能从“兼爱”的精神出发,把自己的行动建立在“交相利”上。那就实现了“天下之大利”,也就实现“义”。概而言之,“义”的内容有以下几点;在政治上.表现为主张尚贤、非攻,反对旧的等级制度;经济上,维护私有制,主张富民、节用、节葬;社会道德上,主张兼爱,亦即君臣惠忠,父子慈孝,天下之人相爱。可见,墨子的“义”实质上就是他们所要维护的统治秩序。
如何“一同天下之义”呢?那就要建立一整套国家行政体系。天子确立后,由于能力有限,又选择贤能者为三公,帮助天于“一同天下之义”;三公以其智力不足以辅佐天子,于是又分万国。封建诸侯;诸侯又选贤者为将军、大夫、乡长、里长等官,帮助诸侯.一同其国之义”(《墨子·尚同中》)。行政体系建立后,下级要绝对服从上级,“上之所是.必皆是之;上之所非.必皆非之”,层层如此,最后统一于天子。墨子把尚贤与尚同结合起来,在里长为一里之仁人、乡长为一乡之仁人、诸侯为一国之仁人的前提下,里长率里人尚同于乡长。“乡长之所是,必皆是之;乡长之所非,必皆非之”;乡长率乡人尚同于诸侯,“国君之所是,必皆是之;国君之所非.必皆非之”;诸侯尚同于天子,“天子之所是,必皆是之;天子之所非,必皆非之”(《墨子·尚同上》);天子最后再尚同于天。如此,便做到了“尚同一义”。墨子这一主张.必然导致君主专制主义,不仅不允许人民有行动的自由,而且不允许人民有思想、言论的自由。 墨子一方面主张人人要一同天子之义,另一方面又提倡“上有过则规谏之,下有善则傍(访)荐之。”(《墨子·尚同上》)这种双点与儒家是相同的,下对上进行规谏,非但不影响君主专制主义,反而是对它的一种补充。但墨子又主张绝对不准有“下比之心”,更不准有下比结党的行为。
墨子的尚同主张,代表了小生产者的思想意识,反映了小生产者希望建立一个统一的、安定的社会秩序,以达到安心生产的目的,这是有其积极意义的。但墨子期望建立的统一政治,是“治天下之国,若治一家;使天下之民,若使一夫”(《墨子·尚同下》),企图以“同”灭“异”,这在现实生活中是行不通的。所以,荀子批评墨子的“尚同”说是“有见于齐,无见于畸”(《荀子·非十二子》),这是公允的。
七、非攻贵和
墨子所生活的战国初年,各国的兼并战争连绵不绝,给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因此,墨子的兼爱主张的第一条就是“视人之国,若视其国”,反对各国间的攻战,主张“非攻”。他指斥这些战争是“贼虐万民”,“竭天下百姓之财用”,“而王公大人乐而行之,则此乐贼灭天下之万民也,岂不悖哉。”(《墨子·非攻下》)
墨子反对当时的兼并战争,是因为他认为这些战争有百害而无一利。首先,战争侵犯别国的国境,割人家的禾稼,砍伐人家的树林,堕毁人家的城郭,甚至占领人家的土地,杀戮无辜的百姓。这种行为与入人园圃、盗人桃李一样是不义的、利己而害人的行为。其次,战争于己也是不利的。长途远征,无数的军需用品的消耗不可胜计,百姓由于粮食运输劳累致死者及饥饱不节生病致死者不可胜计,军队本身死伤人数更是不可胜计。即使战争打赢了,“计其所得,反不如所丧者之多。”更不必论战争失败所带来的更严重的后果。再次,战争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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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影响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对人民有害无利。战争“春则废民耕稼树芒,秋则废民获敛。”如错过一个农时,“百姓饥寒冻馁而死者不可胜数。”(《墨子·非攻中》)而且战争还使“百姓易务”,“攻者(即被攻者),农夫不得耕,妇人不得织,以守为事;攻人者,农夫不得耕.妇人不得织,以攻为事.”(《墨于·耕柱》)此外,战争还使人民随时面临生命的危险。因此,兼并战争对“所攻者不利,而攻者亦不利,是两不利也”(《墨子·贵义》)。所以,墨子主张“非攻”。 但墨于并不反对一切战争,他反对的是“攻”的战争。而不反对“诛”的战争。伐无罪之国是“攻”,是不义不利的战争;伐有罪之国是“诛”,如禹征有苗,汤伐桀,武王伐纣,都是顺天应人的义的战争。“攻”是必须反对的;而“诛”不但是允许的,在适当情况下也是必要的。
墨于是主张统一的,这一点我们从《尚同》一文即可看出。但他反对以攻战的方法进行统一,主张用和平的方法实现统一。他提出,如果有一国把用在战争中的费用用来革新政治,从事生产,增强国力,它就可以无敌于天下。墨子的这种主张与僻家相近,都认为只要实施良好的政治,就能得到人民的支持和拥护,从而就能统一天下。
墨子的非攻贵和学说,反映了小生产者安心生产、安定生活的良好愿望。墨子还把战争分为“攻”与“诛”,以“攻”为不义,以“诛”为义,看上去对战争的是非有了评判标准,但与我们今天所讲的正义与非正义战争是大相径庭的。更重要的是,他只看到战争带来的破坏作用。所以反对兼并战争,反对以武力统一中国,而不了解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战争是不可避免的,是中国从分裂割据状态走向统一的唯一途径。因此,他的非攻主张只能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而已。
八、节用节葬
节用、节葬是墨子提倡和宣扬的另外两项政治主张,它们跟整个社会的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密切相关。
墨子讲节用,并不简单地讲节省开支、反对浪费等消费问题,还包括开辟财源、增加生产等问题。显然,他是把生产作为消费的前提来考虑的。
墨子非常重视生产劳动,他认为人与禽兽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人依靠劳动而生存,“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墨子·非乐上》)只有努力生产,节省开支,才能增加财富,做到国富民足,“凡五谷者,民之所仰也,君之所以养也。故民无仰则君无养,民无食则不可事。故食不可不务也,地不可不力也,用不可不节也。”(《墨子·七患》)统治者治政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增加物质财富,“圣人为政一国,一国可倍也;大之为政天下,天下可倍也。其倍之也,非外取地也。因其国家,去其无用之费,足以倍之。”(《墨子·节用上》)“倍”指物质财富生产增加一倍,其方法就是开发本有的资源以增产,再加上节约,如果能做到这样,物质财富的生产增加一倍至数倍并非难事。墨子由此推出一个结论:“唯人为难倍”,即唯有人的生产难以增加。他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就是“使民早处家”,即早婚,以增加人口;而增加了人口,就增加了劳动力,增加了国家的财富。
物质财富增加了,还应节用。节用的原则是,首先要满足人们生活的最低要求,逾此则为奢侈。《节用中》对此作了详尽的说明:“耳目聪明则止,不极五味之调。”“冬服绀緅之衣,轻且暖;夏服絺綌之衣,轻且清,则止。”“宫墙足以为男女之别则止。”除此之外,还对器用、交通工具、军器等都作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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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原则,就是“凡足以奉给民用则止;诸加费不加于民利者,圣王弗为。”(《墨子·节用中》)在墨子看来,一切没有实际价值的东西都可以取消。
墨子本着从俭求富的思想,主张节葬。当时贵族普遍实行厚葬,以显示贵贱有等:“天子棺椁七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庄子·天下》)服丧也有明确规定:父母死,服丧三年;伯叔父、兄弟,一年;族人,五月、三月不等。墨子反对厚葬、久丧。因为厚葬“辍民之事,靡民之财”,“财已成者,扶(挟)而埋之,后得生者,而久禁之。以此求富,此譬犹禁耕而求获也。”久丧限制人的起居饮食,使人身体衰弱,影响人口的生产。因此,墨子主张节葬,提出不分贵贱,死后一律“桐棺三寸”;不分亲疏,一律于葬后照常生产,“反从事乎衣食之财。”(《墨子·节葬下》)墨子的节葬主张,一方面能避免财富无端地消耗,另一方面又沉重打击了贵族等级制和宗法制,提倡了人的平等性。
墨子对贵族们的奢侈浪费和厚葬进行了揭露和批判。他说,他们穿“锦绣文采靡曼之衣”,吃饭“前列方丈,目不能遍视,手不能遍操,口不能遍味”,住高崇豪华的宫室,死时还要杀人殉葬,这是他们“暴夺民衣食之财”的结果(《墨子·辞过》),不仅造成财富的巨
大浪费,而且导致社会道德败坏及政治的混乱。
墨子提倡节用、节葬,无疑是正确的,而且他并未局限在消费方面,提出以生产为前提,来积累财富,解决用度不足问题,这是其思想的可贵之处。但墨子作为小生产者的代表,极大地限制甚至取消人们除基本生存之外的一切消费,这是违背经济发展规律的,是行不通的。所以,荀子批评墨子“上功用,大俭约,而僈差等”(《荀子·非十二子》),正击中了这种主张的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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