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司发〔2010〕6号
平塘县司法局2010年上半年普法工作总结
2010年上半年,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切实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法制宣传、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建立健全普法机制
1、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及时调、充实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配备专门人员,制定本地本部门“五五”普法年度实施计划,使普法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
2、建立齐抓共管机制。普法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制定普法年度实施计划,遇到重大普法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共同参与,互相配合,进一步增强普法教育的凝聚力、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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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普法工作纳入对本单位的绩效考核内容;
(二)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1、法律进机关,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素质。一是坚持学法制度。建立了中心组学法制度,将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学习结合起来,使之制度化和经常化。二是开展学法培训。为了贯彻《公务员法》,组织公证员参加贵州省2010年公证员业务培训,组织了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的全州岗前年度培训、组织本局公务员到州参加全州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培训,为公务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2、法律进学校,增强青少年学法守法意识。坚持做到普法宣传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深入中小学校开展了“法律知识专题讲座”20余次,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让青少年学生和留守儿童能时时沐浴在法的雨露下。
3、法律进农村(社区),强化村民法制观念。紧密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际,以“求实、创新”为宗旨,将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向深入。我局法律服务队伍坚持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采取场天宣传、广播法制讲座、发放法律书籍、宣传资料等方式,引导村(居)民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正确处理土地、邻里及因水、电、路等产生的各种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
4、法律进企业,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水平。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到企业开展《公司法》、《劳动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培训,促进了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步入了依法治企轨道。
(三)丰富普法宣传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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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助网络媒体抓宣传。我局对《平塘普法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及时充实更普法网站内容,使普法网站成为网络普法主阵地,供大家在网上学习法律知识,咨询法律问题。
2、利用传统手段抓宣传。坚持运用标语宣传、橱窗宣传、车辆宣传、现场宣传、板报宣传、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半年来,书写各类法制宣传标语2000余幅,出动宣传车辆20余车次,现场集中宣传20余次,创办法制宣传板4期。
3、围绕重要节点抓宣传。紧紧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全市各乡镇(街道)、村居、机关部门广泛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手册发送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尽可能扩大法律法规特别是专业法的知晓率和普及面,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四)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资料归档
一是对照平塘县“五五”普法规划,认真检查考核,收集本局“五五”普法工作档案资料,确保“五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二是加强“六五”普法规划制定的理论研究;三是做好普法骨干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二、认真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认真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排除调处工作。
当前,各类矛盾纠纷和上访事件困扰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为了充分掌握、了解全县民间矛盾纠纷发生的基本情况,4月2日,县司法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春、秋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通知》,要求各司法所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了解全县矛盾纠纷发生情况,在调处中宣传法律,化解矛盾。春季排查时间为6月1日至10日。通过排查,1至5月,我县共发生民间矛盾纠纷28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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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山林土地权属纠纷87件、坟山纠纷10件、婚姻家庭纠纷43件、相邻纠纷26件、生产经营纠纷30件、矿产纠纷17件、其他纠纷75件,防止群体性事件3件197人,防止民间纠纷激化6件257人,防止民转刑案1件2人,防止群体性上访6件214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件45人,开展专项治理3次,向各级党委政府提出法律建议12条。通过基层人民调解,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平塘县司法局 2010年6月25日
抄报:州司法局 发:局各科、股、室、所 平塘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0年6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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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2010年 普法依法治理 半年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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