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
【篇一: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 近年来, 未成年犯罪呈上升态势, 日 趋严重, 也越来越得到全社会的关注, 未成年犯罪问题亟待缓解, 下面就有一个惨痛的事例, 可以用来研究未成年犯罪心理问题。
两年前, 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 学习 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
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 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
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
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 小新就想到了偷。
今年6 月 上旬, 小新偷了爸爸 2000 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
仅仅几天后, 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
此时, 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
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 多块钱, 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 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
6 月 15 日 中午我就去爷爷家, 晚上, 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 就去翻, 可一想怕把奶
奶吵醒了, 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
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
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 4000 元钱, 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
事后, 小新的爷爷说, 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
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
思来想去, 还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告诉记者, 奶奶从小最疼爱他, 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
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 根本没想后果。
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 我肯定选择奶奶。
说到这里, 他痛哭流涕起来。
从案例可以知道, 未成年人犯罪有以下心理特征 1 认知特征 (低。
1) 文化水平和认知能力
未成年人接受系统教育的时间短, 绝大多数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 文盲, 半文盲比例高。
小新初中未毕业, 受的教育欠乏。
所思考问题一般带有表面性, 片面性、 情绪化, 极端化特点, 缺乏全面、 客观、辩证、 理性的认识。
小新在偷钱时, 不想后果, 为找钱先砍奶奶, 就是这些表现。
( 2) 受暗示性、 模仿性强。
小新在得知爷爷处有钱时,不顾一切地去偷钱。
( 3) 好奇心强、 寻求刺激。
2. 情绪情感特征 ( 1) 缺乏积极的社会情感, 情感简单幼稚。
在作案时,小新缺乏理智, 辍学后一味上网, 缺乏正确的世界人生观。
( 2) 自尊与自卑同存。
( 3) 情绪不稳定, 突发性强。
小新见爷爷奶奶睡了, 突然作案。
从上述事件可以探求出这些小新的犯罪心理产生原因。
1 家庭环境的影响 家庭是一个人生活和成长的起点,家庭环境如何对孩子是否能够健康成长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各种犯罪社会学派对家庭在未成年人生活中扮演最重要的社会控制角色是家庭亦达成共识,正像美国犯罪社会学家戈夫指出的 家庭在青少年犯罪中扮演关键角色是在对越轨行为 研究是最瞩目 和最经常重复的发现 。
一个人的社会化过程始于家庭, 也就是说每个人的早期生活经验会深刻地影响着他一生的发展。换句话说就是一个人对社会规范的接受、 价值观念的形成、生活目 标的树立、 行为方式的养成、 生活技能的掌握和社会角色的培养等,最初都是在家庭中完成的,受到家庭环境影响的。
小新的犯罪一部分原因因归于家长的溺爱和纵容, 对于小新存在的问题不及时解决。
2 社会影响 社会影响也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孟母三迁体现的就是这个道理。
社会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遭受严重污染。( 诸如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 包括等价交换、 趋利思想和不当得利等行为对未成年人的人生观、 世界观严重腐蚀, 一些先富起来的大款的高消费生产方式, 经济收入的差距加大等都造成未成年人的心理不平衡, 诱发未成年人向往金钱物质, 使得他们为了获得不义之财而疯狂作案; 二是黄色书刊、 杂志、 音像制品的流传, 由于未成年人的思想不是很成熟, 社会阅历浅,对好坏良莠缺乏全面的判断。
在缺乏良性诱导的情况下就会受好奇心的驱使, 往往是 一看、 二学、 三堕落 。
三是网络游戏的诱惑。
近年来, 随着网络的普及, 网络游戏发展迅速,但是网络游戏在给人带来乐趣的同时, 也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可以说网络游戏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最重要的社会原因。
因为网络游戏具有诱惑力, 不少未成年人往往经不住诱惑, 沉迷于网吧、 游戏室等, 这些地方易让未成年人尤其是在校学生结识到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 致使有的因为争机子打架, 有的因为没有资金消费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是违法犯罪人员的引诱、 教唆。
未成年人的心智不成熟, 很容易因为哥们义气, 贪图物质享乐等原因, 在别人的教唆下走上犯罪的道路。
小新过度沉溺于网络, 不能否认,网络的负面影响对于他的悲剧所起的作用 3 未成年人的生理发育好,精力充沛,但是心理发育滞后.小新年轻力壮, 但心理不成熟。
4 模仿性和易受暗示性 5 法律意识不成熟的认知结构 6 情绪的易激动和外露性 7 冒险性心理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策略 ( 1) 家庭预防 遵循未成年人生理、 心理发育规律, 搞好家庭教育。
家庭是孩子教育的第一个学校,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 提高父母素养,优化家庭环境,寻求对教育的支持非常的重要。未成年人此时正处于 心理断乳期 第二期和 性饥渴期 两个重要阶段, 此时的他们很容易产生感情的困惑和心理上的挫折感。
这就需要父母理解未成年人日 益强烈的独立意识并尊重他们独立人格的健康发展。
作为家长一定要作好子女的管理教育工作: 一是言传身教, 即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 用自己的言行影响子女的成长, 给孩子们做遵纪守法的榜样;而是要营造一个和睦的家庭氛围, 给孩子一个温暖的家庭环境, 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 2) 社会预防 要加强宣传和普法力度。
立法、 执法部门要完善法律、 法规,加强执法力度, 整治学校校园内外的环境 ; 并且成立专门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研究机构, 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 及时向学校、 家长、 社区、 司法机关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对策; 在学校、 社区等地方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 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此外, 还可以利用电视、 广播、 黑板报、 报刊杂志等方式广泛宣传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知识; 为 了 让未成年人更加清楚明了, 还可以邀请司法机关干警、 失足青年到学校现身说法,让未成年人法律知识得予普及, 使未成年人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 价值观, 增强抵制不良习气的能力, 增强法制观念, 自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 3) 自身预防 未成年人要从综合上注意加强对自身的社会化过程的监督,使自己具备良好的品德和文化素养,增强其自身的心理 免疫力 , 能够有效的抵御外界不良因素的侵蚀。
二是未成年人要进行犯罪心理的自我预防, 应当避免做那些即使微小但是却是损人利己的事情, 如果曾有过这样的行为, 就该警惕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防止积小过成大错。
也就是说只有未成年人认识到自觉的重要性才能养成自觉的遵守各种法律法规, 社会道德的习惯。
青少年是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所以, 重视青少年的犯罪问题迫在眉睫。
【篇二: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
导读:案例4【情感型犯罪心理】,在整个犯罪过程中,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极大,结合本案例,分析情绪型犯罪的特征及其犯罪心理构成,三、犯罪心理分析,典型的情绪型犯罪,(一)犯罪心理特征,马加爵的犯罪心理确实属于因仇恨引发的犯罪行为,这种类型不同于一般的侵财犯罪人和性犯罪人,不是为了获取享受而犯罪,而是为了表达、为了发泄某种情绪而犯罪,真正决定马加爵犯罪的心理问题是他强烈但压抑的情绪特点,他的犯罪心理、犯罪方
行为中也可发现仇视和恶意动机,这些敌意动机常常反映出把对自身的敌意投射到别人身上。当他们确信自己的猜疑得到证实后,他们的反应有时让别人惊骇不已。然后就会以他人产生的愤怒或排斥反应(亦即投射证明)来证实自己最初的感觉。
偏执型人格的人,尤其当他们感到义愤时,有好诉倾向,但他们不能正视自己在冲突中的角色。在工作中,他们可能会谨慎诚恳而且效率很高,但他们往往需要一个相对封闭的工作环境。在家庭中,则会非常敏感,对配偶不信任,觉得被骗了而进入自己的主观世界中,由不满发展成冲突,稍微失控就有可能付诸暴力,演变成家庭暴力。
曹仁安属于典型的偏执型人格障碍者。具有人格障碍的人有怪异的行为模式,冲动、自私、自制力差、情绪紊乱、情感肤浅或冷酷无情、难以与人相处、心胸狭窄、敏感多疑??这类人常常捕风捉影,怀疑配偶或情侣不贞洁,把配偶与异性间的正常交往、言谈举止诠释为有外遇和背叛,即使客观证据摆在面前,也难以改变其偏激、固执的认知。不过在生活等其他方面他们一般表现正常。
人格障碍不是精神障碍,但具有多种精神障碍的易感因素,某些人格障碍与精神疾病有着密切的关系,例如:强迫型人格障碍与强迫症,偏执型人格障碍与偏执或妄想性精神障碍,等等。偏执型人格障碍在某些事件的刺激下可以向妄想性障碍发展和转变,妄想的内容可以是被害、嫉妒、诉讼、钟情、夸大和疑病等。曹仁安的表现就是被害妄想和嫉妒妄想。
在病态思维的支配下,会产生一些歪曲事实的推理和判断,并坚信不移,无法说服,变得不可理喻,因此无端地猜疑妻子,并多方寻求证据,逼迫妻子承认,否则就加以打骂。这种情况发展下去,就会发生毁物、伤人、自伤,甚至杀人和自杀行为。
案例4【情感型犯罪心理】
一、案情简介
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学生马加爵;因打牌时和同学产生纠纷,2004年2月13日、2月14日晚先后将四名同学残忍杀害,后从昆明火车站出逃。2004年3月15日被公安部列a级通缉犯;3月15日晚7时30分左右,马加爵
在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落网。在整个犯罪过程中,马加爵杀人犯意坚决,作案手段残忍;杀人后藏匿被害人尸体并畏罪潜逃,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极大,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加爵死刑。
案件起因:寒假由于要找工作,马加爵没有回家,而邵瑞杰和唐学李早早就返回了学校。案发前几天的某一天,马加爵和邵瑞杰等几个同学在打牌时,邵瑞杰怀疑马加爵出牌作弊,两人发生了争执。其间,邵瑞杰说:“没想到连打牌你都玩假,你为人太差了,难怪龚博过生日都不请你??”这样的话从邵瑞杰口中说出来,深深地伤害到了马加爵。邵瑞杰和马加爵都来自广西农村,同窗学习、同宿舍生活了4年,马加爵一直十分看重这个好朋友,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在邵瑞杰眼中竟然会是这样的评价,而且好朋友龚博居然也是如此。就是这句话使马加爵动了杀邵瑞杰和龚博的念头。
二、思考问题
结合本案例,分析情绪型犯罪的特征及其犯罪心理构成。
三、犯罪心理分析
典型的情绪型犯罪
(一)犯罪心理特征
马加爵的犯罪心理确实属于因仇恨引发的犯罪行为。这种类型不同于一般的侵财犯罪人和性犯罪人,不是为了获取享受而犯罪;而是为了表达、为了发泄某种情绪而犯罪。真正决定马加爵犯罪的心理问题是他强烈但压抑的情绪特点,是他扭曲的人生观、还有“自我中心“的性格缺陷。同时,他的犯罪心理、犯罪方式和手段又与他的智力水平密切相关。
情绪型罚犯罪有两种,一种是激情型的,另一种是仇恨累积型的。而马加爵就是典型的仇恨累积型。马加爵是一个很聪明的学生,但是家境贫穷、交际能力差、长相丑陋,且现实不如人意,所以容易有自卑自怜的心理特点;进入大学后城乡巨大落差又导致了心理上的不平衡,这就造成了他敏感、多疑、狭窄的性格特点,而这样一种性格和同学相处的时候就难免出现一些怪异的行为。因为他性格内向,不肯轻易反映出内心的东西,而周围的人如果对他不在意一些,或者忽视一些,他的行为就会更为怪异。慢慢地某些小的芥蒂也会形成一种仇恨,仇恨的累积导致了最后犯罪行为的发。最后的大牌引起的矛盾只是导火索,背后既是
这种仇恨的积累过程。
(二)犯罪心理构成
1. 强烈、压抑的情绪
马加爵在其于狱中所写文章中多次描述其家庭条件差,生活拮据,对此其有强烈的自卑感,在其潜意识中无法接受生活贫困这一事实。认为由于自身生活贫困、交际能力差、外貌丑陋才遭到周围人的歧视,甚至被恶意对待。也正因为其自卑,才不断压抑自我情绪,希望通过隐忍,自我封闭来保护自己。另一方面,马加爵是个聪明的孩子,有远大的抱负,希望通过大学中的学习来摆脱贫困,但其所处的大学环境又与其想象的相去甚远。这种现实与理想的落差也使其极为郁郁不得志,这些都不断地积累着他的仇恨。
2. 自我中心的性格缺陷
在马加爵的遗书中,大多数句子以“我”开头,且多次出现“我的天生智商还可以”这一类自我肯定的语句,表明其自我中心的这一性格缺陷。也正因为其以自我为中心,爱钻牛角尖,马加爵都是以自我的眼光看待周围,不曾换位思考,以自己的道德观念及正义去规范他人的道德和正义。因此其无法接受大学中谈恋爱的现象,认为这是错误的、堕落的,现实与其理想落差太大。最后马加爵无法接受同学在打牌中对其进行的侮辱,引燃导火索,大开杀戒。但马加爵只是认为自己的行为只是有违于法律,而在道德、正义上无过错的,他将自己的杀戮正义化,认为是对得起道德、社会的。在其遗书中多次出现“我决定给那些歧视穷苦人、蔑视穷苦人的人一个教训。我决定给那些无情践踏、残忍蹂躏穷苦人人格尊严的人一个教训”,“其实说心里话,我只想杀那些无情蹂躏糟蹋别人人格的人,我并不想伤及无辜”。这些都暴露出其自我中心的性格缺陷。
3. 人格扭曲
由马加爵的犯罪具有针对性、有预谋、事后清理现场及畏罪潜逃可知,其并没有精神病,且在作案过程中是清醒冷静的。但是其人格已在长久的压抑和自我中完全扭曲,已发展为分裂性和偏执型人格障碍,其性格内向,基本不与他人主动交往,缺少知心朋友;情感冷淡,甚至
不通人情;缺乏亲密、信任的人际关系;在遵循社会规范方面存在困难,导致行为怪异;对挫折和遭遇过度敏感;对侮辱和伤害不能宽容,长期耿耿于怀;多疑,容易将别人的中性或友好行为误解为敌
意或轻视。
案例5【激情犯罪心理】
一、基本案情
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红色雪佛兰小轿车从西安长安送完女朋友返回西安。药家鑫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外西北角学府大道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张妙,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之恶念,遂转身从车内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案发后,药家鑫驾车逃离现场,当车行至郭杜十字时再次将两情侣撞伤,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同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2011年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2011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二、思考问题
根据本案,分析激情犯罪的犯罪心理特征、形成原因。
三、问题分析
本案属于情感型犯罪中激情犯罪。
(一)犯罪心理特征 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该案例中,药家鑫在一时激情下向受害人连捅8刀,使一场交通事故演变成了一起刑事故意杀人案件。
(二)犯罪心理形成因素
1、生理因素:(1)年龄因素。各国犯罪统计表明,犯罪高发年龄,大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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