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巡视检查制度
1.1巡视高压设备必须按照规定,沿巡视路线进行巡视,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从事其它工作。
1.2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按时巡视设备,对设备异常、缺陷要做到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做好记录,并向有关上级汇报。
1.3设备巡视应明确规定检查的项目及内容,分为定期巡视和特殊巡视。定期巡视每天至少进行4次,对重要保电时间适当增加巡视次数。
1.4队长应至少每周对站内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5定期巡视时间一般为:交接班时、高峰负荷时、晚间闭灯时。 1.6值班人员进行巡视后,应将检查情况及巡视时间做好记录。 1.7遇有下列情况,应进行特殊巡视: 1.7.1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明显增加;
1.7.2设备经过检修、试验、改变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运行;新安装的设备投入运行;
1.7.3设备缺陷有发展趋势时;
1.7.4恶劣气候、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异常时; 1.7.5法定节假日及上级通知有重要供电任务期间。 2、巡视检查行为规范
2.1设备巡视是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措施,运行人员应按时认真巡视设备。
2.2需要进行定期巡视时,运行人员应两人同行,并携带巡视检查卡,根据卡上的巡视项目及要求,对照设备逐一进行。
2.3值班人员在巡视检查时,要认真仔细。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采用看、听、嗅、摸、测等方法,综合分析设备运行
状况:
2.3.1看:设备油色、油位、油压、气压力表指示、导电连接部分,瓷件及机械部分、二次部分有无异常及损坏。
2.3.2听:设备声音是否正常。
2.3.3嗅:设备有无焦臭等异常气味。
2.3.4摸:在保证安全距离的前提下,检查可触及部位如变压器、油管外壳温度有无异常升高。
2.3.5测:采用红外测温仪,检查设备本体、设备导电部分连接处、接触面温度是否正常。
2.4检查完毕应将巡视检查时间、姓名、检查类别、检查项目及结果记入巡视检查记录。有异常时应及时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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