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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分包情况及管理措施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第十六章 拟分包情况及管理措施

一、 就本工程本公司承诺无分包项目.

二、 若处出现图纸外变更,确实需要专业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工程的管理

措施为以下内容:

1、施工项目的分包管理是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执行公司生产资源部的指令,具体落实项目分包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

2、管理职责

2。1 按照国家、政府颁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和公司《企业管理大纲》的要求,对进场施工分包单位实施分包管理工作。

2。2 分包方的资质管理:根据分包单位的资质等级,对其所承接工程的内容和范围进行控制,确保分包方承接的施工工程符合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

2。3 分包合同管理:检查和落实各分包方施工的项目必须先行签订分包工程合同,合同的内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2。4 分包单位进场人员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检查和登记进场人员的各类证件,办理综合保险手续,监管分包单位民工工资发放。

2.5 分包工程付款管理:根据分包合同要求、按照业主支付工程款情况和经核准后的工程进度工作量,编制对分包方付款的计划,确保项目资金的均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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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向公司提供分包单位相关资料。

3、工作内容

3.1 参与总分包双方的合同洽谈和磋商,根据商谈的施工内容与要求起草分包合同书。

3.1。1 收集、审核分包方必须具有的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施工企业诚信手册、安全施工许可证等有关的企业资信资料。

3.1.2 收集整理进场施工人员需具备的个人证件.

3。1。3 起草分包合同书及附件《安全管理协议》、《廉洁协议》、《治安消防安全环境、后勤卫生协议》,填写合同会签单后送交公司审批。

3。1.4 办理劳务分包合同与专业分包合同的备案手续和规定的专业分包合同施工进场交易手续。

3。2 按时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管部门办理项目综合保险。

3.3对进入现场施工的分包人员,办理身份证、居住证、从业证、健康证、上岗证等有关证件的登记手续。

3.4负责对进入现场的分包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企业管理大纲》相关内容的交底。

3。5按时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管部门办理每月施工人员进退场综合保险的调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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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项目竣工后及时办理综合保险核销手续。

3。6 工程款的支付

3。6.1工程款支付应按规定填写“付款申请书”,列出付款明细表和上一次工程款收到后的分配情况.

3。6.2对上一次工程款用于支付工资的,要附有领用工资人员本人签字认可的工资单.

3.6.3对上一次工程款用于支付材料及其它款项的,要附有双方确认单。

3。6.4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的,应注明完成的工程量情况.

3.6。5 对现场施工工程的分包队伍进行半年度的《分包动态跟踪记录评价》。

3。6.7落实分包工程竣工的结算工作,审核和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3。7对分包队伍民工工资的管理。

3.7。1每月应将上个月的民工工资发放的签收单汇总后送交公司财务部备查。

3。7。2督促分包队伍按月将民工工资发放清单张贴在施工现场醒目处公示,确保民工工资发放到个人。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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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包合同履行阶段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综合保险:项目开工前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管部门办理外来人员综合保险手续,开工后需办理进退人员调整的综合保险手续,项目竣工后及时办理综合保险核销手续.

2、分包合同备案: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合同订立后,应到总承包合同备案的地区及派出机构办理合同备案。

3、分包资质:在现场施工的分包方出具的资质资料应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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