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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处置精神病流程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公安机关处置精神病流程是强制医疗决定,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

具体如下:

1、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2、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对涉案精神病人进行鉴定的程序违反法律或者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不当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

3、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而未采取的,检察院应当建议公安机关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

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程序:

1、第一审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对被告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

2、经鉴定,被告人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应当适用强制医疗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

3、第一审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适用强制医疗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同时作出对被告人强制医疗的决定;

被告人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不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判决宣告人无罪或者不负刑事责任;被告人已经造成危害结果的,应当同时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被告人具有完全或者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照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4、法院在审理第二审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依照强制医疗程序对案件作出处理,也可以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检察院应当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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