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学历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
二、社保要求:
1、申办时须在广州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2、补缴不视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3、申请人的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应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按法律法规属于劳务派遣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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