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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登记结婚需要的材料需要什么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办理登记结婚需要的材料: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第七、八项规定,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一、结婚证补办了旧的是否还能用

结婚证补办了,旧的不能用。因为在更换新证书的同时,登记机关就已经将旧证注销作废,此时旧证已无法律效力。夫妻双方只能持有新的结婚证,办理相关民事活动。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所需材料是:

1、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2、原结婚证,或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

3、双方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当事人所持身份证件上的信息与婚姻登记档案不一致的,还要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信息变更的证明材料;

5、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遗失,或难以查证的,提交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能证明婚姻关系的充分证据证明材料。

二、网上申请离婚可以吗?

不可以网上申请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第七、八项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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