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对 离婚证 丢了怎么办 离婚 的回答。 根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 结婚证 、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 身份证 向原办理 婚姻登记 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补 办离婚证 所需材料: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或 临时身份证 )、户口本原件(或户藉证明和 集体户口 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的,还要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 ( 居 ) 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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