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日结工未签劳动合同,公司面临何种法律风险?

日结工未签劳动合同,公司面临何种法律风险?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两倍工资,且面临信用风险。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可随意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并非铁饭碗,用人单位需约定其他问题。此举降低劳动者选择性,可能导致人力资源浪费。企业为减少成本和风险,应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如果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还面临一个信用风险,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原达成口头协议,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用人单位最终没有满足劳动者的一定的需求,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劳动部门举报,而要求支付两倍工资,所以企业为了减少经营成本和风险也应签订劳动合同。

不签劳动合同的其他法律后果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需要注意的一个概念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曾经有人将不定期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混淆,认为既然是无固定期限,则可以随时通知终止合同,这是错误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在劳动者在达到退休年龄钱可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长期合同,因此其也是有期限的,只是不便于统一而已;当然即使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不是捧上铁饭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时间上是不双方再约定,其他问题也是需要双方约定的,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一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成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则如果劳动者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那么用人单位便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因此用人单位降低了劳动者的可选择的性,对于用人单位来讲便可能出现物可用之人或为发展另聘人才而闲置前任的情形,造成人员与资源的浪费。

结语

企业应当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面临法律上的严厉后果。根据相关法规,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应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此外,长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将被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意味着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从而降低了劳动者的选择权,并可能导致人力资源的浪费。为了减少经营成本和风险,企业应积极签订劳动合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