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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合同中对被担保的债权规定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被担保的债权的种类抵押可用于担保所有形式的债务,较普遍的为合同之债,其它债务如因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和损害赔偿所发生的债务,当事人也可以通过抵押合同以抵押方式进行担保。

合同之债的抵押担保一般在债务发生前设定,其他种类之债只能在债务发生后另以合同设定。

一、抵押与一般抵押

最高额抵押与一般抵押权相比,最高额抵押权有以下不同点:一是担保的债权是不特定的,即不能具体地肯定所担保债权的数额。一般是为将来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进行担保,但也可以是为已经发生的债权担保。二是最高额抵押权并不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最高额抵押权并不因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零时消灭,这种抵押权并不像一般抵押权那样从属于债权。三是双方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约定的期间是主债权确定的期间(或称为主债权发生的期间),而非主债权的履行期限。设立最高额抵押权以后,抵押当事人不必再为约定期间内发生的每一起债权去设定担保。因此,当事人设定最高额抵押权并经登记机构登记后,抵押权就依法成立,除了要把已经存在的某一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以外,无须再将往后的债权合同交给登记机构。

二、反担保与本担保的区别都有哪些

反担保与本担保的区别:

1、对象不同。反担保的担保对象则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债务人)的追偿权。本担保的担保对象是主合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

2、概念不同。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担保人作出清偿。

3、方式不同。反担保只有保证、抵押、质押三种担保方式,而将留置和定金排斥在外。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留置和定金是包含在担保方式之中的。

4、当事人不同。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不同于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因担保方式及担保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三、抵押贷款车辆怎么签合同

按揭汽车抵押借款合同的签订流程:

1、当事人约定合同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等;

2、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3、当事人均在合同书上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并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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