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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制度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验收管理制度

1、班前会由队干部点名,在工票上划工,除队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划工,个人不准划工,否则划工一个罚款30元。

2、井下由班长负责分工,验收员负责收记工,班长不记工,特殊情况由队指定人员记工。

3、验收员必须现场交接班,早升井或晚到岗一次,罚款50元,空岗一次罚款100元,休假必须请假,2天以上(含2天),必须写请假条,经技术员、队长批准后方可,否则按旷工论处。

4、严格验收标准,立足现场整改,当班验收员必须在工作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如因验收员工作不负责造成工程质量低劣,或验收弄虚作假,视情况罚款50—100元,出现类似情况三次,停止工作。

5、当班验收员指出不合格工程,当班能处理不处理加倍扣罚,并罚当班班长50元。上班遗留问题,当班必须处理,否则加倍扣罚,并对当班验收员罚款50元/次,当班处理上班问题,可适当加分,最多不得超过扣分数,奖罚原因由验收员在验收表上注明,否则无效。

6、收工前,班长中至少留有一人和验收员对当班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督促现场整改。工程未经验收,作业人员不得离开,否则不予验收记工,验收员必须认真填写工程质量交接班本,并有当班班长中的一人签字,少填写一次或记录不详,对验收员罚款30元,当班与下班有争议以当班为准。并追究验收员责任,如当班下班时,班长中无人参加验收并签字,下班扣多少认多少,并罚当班班长各50元∕次。下班必须在接班半小时内查问题,超出时间,由本班负责。

7、验收员必须于次日班前会,通报本班工程质量情况,一次不通报罚款20元。

8、队验收表除验收员、队管理人员以外,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填写,否则,罚款50元∕次。

9、核算员必须认真核算出分及验收,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发现三次,内部下岗。

10、井上工统一由队记录,他人不得随意记井上工。各项临时性杂工必须由队安排,他人不的随意安排,若队没人时,可以安排,但事后必须汇报,否则,无效。

11、班长、验收员及队管理人员扣井下工,必须由验收员统一在验收表上注明原因,不注明不扣工,追究验收员责任。

12、验收员井下加分,必须征得队跟班人员同意,否则加分无效;每班加分权为50分,特殊情况,经队允许后,方可加分。否则,多余部分没收。

13、井下统计,原则上工票、验收两对照,缺一不可。 14、下井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升井时必须征得班长、验收员及跟班干部同意方可。下井时间不够半班(4小时),不记工;低于5小时有工无分,超过5小时,可给工,干多少得多少分。

15凡不开班前会,没划上工人员,井下不予安排工作,谁安排谁负责,若开了班前会,属值班干部漏划,漏划一个罚值班干部20元。

16、井下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原则上时间超过下一班一半时间,方可记连勤,即在井下工作够12小时,否则不记连勤。特殊情况由队研究决定(指辅助工)。

17、当班出现影响生产的各种责任事故,交班后延长半小时处理,半小时处理不完,影响下班工作,每延长半小时,扣30分,加给下一班,若不处理交给下一班,扣当班150分。

18、各班工分必须在两天内分出,如超过两天,有核算员分配,如分配不合理,不能有意见。

19、工分分配要按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原则,也要考虑技术方面因素,技术高多得,技术低少得,可适当拉开师徒差距,但不能故意多分工分。班内同工种工分分配,最高分与最低分相差10分,最高不能超过5分(同工种同工作)超过5分超出部分由队没收。

20、井下不论何种原因,打骂验收员者,先停止工作,并罚款100~300元,然后由队研究处理,没有处理结果,不得下井。同时罚款100元;打骂班长,处理同上。若班长参与,加倍罚款。

21、验收员及班长每月召开一次验收例会,缺会一次罚款50元,例会要总结本月验收中出现的问题。

22、任何人员不得撕验收记录,否则,撕验收大表一页罚款100元(指填有工作量的纸页)。

23、严格验收标准,工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本班不够扣下班。 24、本制度解释权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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