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安全检查记录 工程名称 分类 检 查 内 容 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制度、三级防火责任制。防火标志和宣传。 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防火领导小组人员,防火器材维护管理人。 易 燃 物 焊割工持证情况,明火作业审批材料。 木工间应有禁烟牌,易燃物及时清除。 易燃物与伙房等处的明火应有安全距离。 防 火 标 志 器 材 数 量 危险仓库(每100㎡配四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 油漆间、木工间、木库( 〝 〞 ) 大型临时设施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沙池等。 配电间(配有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生活区(每100㎡配二只灭火机) 伙房屋面应用防火材料,每50㎡设灭火机二只。 熔化沥青按规定配消防器材。 有否用电炉及大容量灯具烘烤。 特 殊 现 场 防 火 二十四公尺高度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 高层施工应配专职防火监护人。 要明确规定吸烟点。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上下要有通讯报警装置。 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 整 改 措 施 复 查 意 见 检 查 记 录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注:此表由项目部填写,报企业质安科存档。
整改人: 年 月 日 复查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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