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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中心校教职工考核积分制2015-2016-1

2020-11-24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石城中心校教职工考核及奖励办法

一、指导思想: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 二、考核对象: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奖励原则:分类比较、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四、考核内容及量化积分办法 1、师德师风(5分)。

(1)学期内师德师风分数达到80分记3分,达到90记5分;

(2)学期内师德师风分数低于60分扣5分,低于50分取消本学年评模评优资格,低于40分解除聘任合同。

2、出勤考核(5分)。

各校实行签到签退登记制度。出够满勤(满勤指按国家规定的当月应上班天数)记5分;每学期请假5天以内不扣分,超过5天每天扣0.3分,超过10天每天扣1分,经医院病历与书面证明属病假的减半扣分;开会、考试等统一行动请假一次扣0.5分(直系婚、丧〈含夫妻公婆丈父母〉及公差除外),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2分;旷工一天(或一天以内)扣3分;扣分不限;请假累计达到45天或本学期旷工累计达到5天,本学期不参加奖励。平时考勤一般以加盖村委、学校公章及村长签字的考勤表为准;中心校将不定期进行多种方式的检查,检查结果同时作为考勤依据。

3、学校考核(30分)。

根据中心校对学校全面工作的考核名次确定本校人均分数,个人分数由学校根据本校考核结果及人均分数计算后书面提供。建议学校从工作态度、安全、卫生等教学以外工作完成情况方面考核(考核方案要经本校教师会通过)。

幼儿园和幼儿班考核根据《石城中心校幼儿园考核标准》考核,按单独幼儿园和幼儿班两类分别考核,最好记人均30分,最差记人均21分,中间差别分数平均隔开,具体到教师个人加分由学校根据学校总分及本校考核结果决定。

4、业务考核(20分)。 小学任课教师: (1)备课(4分)。 (2)讲课(4分)。 (3)作业和辅导(4分)。

(4)教研资料(随意抽查考试分析、教学计划与总结、自拟试卷、经验总结或论文、学习笔记、教学改革论文等)(4分)。

(5)技能测试(4分) 无资料不得分。 幼儿教师:

(1)、(2)、(4)、(5)同上。 (3)观察笔记6篇(4分)。

后勤工作人员:

(1)熟悉食堂安全\\卫生制度\\规范操作程序或宿舍安全\\卫生管理制度(5分)。 (2)明确本人岗位职责(5分)。

(3)学生\\家长\\教师\\校领导评议履行岗位职责情况(10分)。

以上第(1)\\(2)两项通过问答测试得分,制度及岗位职责由学校确定,第(3)项通过民主评议得分.

5、业绩考核(45±X分)。 小学任课教师:

(1)均分:以年级、科目联区均分为45分,被考核人将本人年级、科目均分与联区均分相比,得出“差”,45分加减“差”即所得分。年级科目多者取所得分之均分。

(2)语数英进退分:以上次期末统考确定差距分(即本科均分与中心校均分差多少分);本次统考差距分减去上次差距分得出正负X分数;进退分即正负1.5X分(保持第一名者减半扣分)。科目多者取均分。学生变动后按变动后学生重新算均分定差距。新升一年级语、数与三年级英语科目,在寒假统考成绩揭晓时,要研判是否存在恶意降低基础分(参考幼儿成绩名次或其它科目名次),凡是名次倒退2名或以上按最好成绩做基础分。

(3)差别分:每生记0.5分(只给统考科目教师加分);学科记分(语数英每科2分,综合每科1分);其它非统考科目每科0.5分,按班计分不累加。

(4)非统考科目考察分:根据平时或期末抽查考察课表、教案、作业、授课、测试、比赛等情况计分;满分10分;科目多者取均分。

幼儿教师:

根据《石城中心校幼儿教师业绩考核内容》,完成“其它课程”任务记中心校教师业绩分平均分,未完成其中一项(指一首歌或一支舞)扣2分。大班教师在“其它课程”基础上,学生笔试班均第一名加6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不加分。

后勤工作人员:

取本寄宿校全体任课教师业绩考核平均分。 6、加分

(1)某项工作突出,受到科、局领导大会口头表扬加1-2分,书面表扬加4分。 (2)本学期内教师本人(或辅导学生)代表中心校参加运动会、汉字听写、诵读、校园文化系列等重要比赛,按项次记2分但师均不低于1分;中心校获优秀或三等及以上奖项,县级4分,市级6分,一等奖再加2分,师均不低于2分,只记或累至最高分;教师、学生个人授奖减半记分,不含一等奖再加分。凡因条件限制指定或轮流安排到某学校参加的一般性展示、比赛活动不加分。本项最高10分封顶。

(3)学校负责人奖励分。

(4)为其它校捎代英语的教师,抽该年级英语均分百分之十记入积分,可累计。 (5)在《平顺教研》发表一篇教研类文章加0.5分,最多2篇封顶。

(6)在教师会上交流自己成熟的教学经验,乡级1分,县级2分,市级3分,最多4分封顶。

(7)中心校临时布置的明确规定加分项目。 7、扣分

(1)干部群众每上访或电话投诉到县一次扣被投诉人(存在过错)3~5分。 (2)凡涉及安全(含体罚)、文明卫生、滥定资料乱收费、常规教学四方面的,经查实一次扣5分,受到县领导当场批评的扣除考核积分10分,如果全县点名批评,牵涉责任人调出原单位。

(3)在中心校布置的各项任务中,每延误或未完成一次扣1~3分。 (4)本学期有安全事故及财产丢失等工作失误者取消奖励及年度荣誉。 五、现金奖励 1、毕业班教师奖励

毕业统考:考进一中每生300元(同时每生记6分荣誉分); 70≤总均分<75每生50元,75≤总均分<80每生60元,80≤总均分<85每生80元,85≤总均分<90每生100元,总均分达90以上每生150元;总均分35分以下每生-80元,35≤总均分<40每生-70元,40≤总均分<45每生-60元,45≤总均分<50每生-50元,均分比升级统考提高10分以上者免扣。

2、乡级模范

学年末依据积分、成绩排名、成绩进步、综合考核等因素确定人员,中心校进行奖励。

六、绩效奖励计算办法

教师个人奖励额=奖励工资总额÷考核分总和×个人考核得分 奖励工资总额等于在岗教师人数×600元(每学期)。 七、说明:

1、女教师正常产假请假者,本学期雇人替岗并办理请假手续,享受本人一学期所带奖励部分;或自己联系本校教师加班并明确安全责任,本学期内待遇同正常上班教师。

2、癌症晚期患者办理请假手续,不享受奖励性部分;工作岗位上发病后病故教师最后一学期奖励不扣,作为全体教师捐助。

3、除以上1、2条所列情况外,因病、因事不能正常上班,需雇人替岗并办理请假手续,不享受奖励部分。

4、荣誉分只参与荣誉评比,不再分配奖金。

5、本条例经半数以上教师同意后,本学期内不更改,若有特殊情况持异议者,可在奖金分配公布当日提出异议,并由本人在会上述职,由全体教师议定其奖励数额。

2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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