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双方协商,签订协议。 2 SOHO和国外客户确认订单 3 客户汇款或者开立信用证 4 国外客户汇款到帐,LC到达通知 5 和供应商签订合同,下单生产 6 预付定金给工厂 7 订仓报关出口 8 提单确认 9 通知开票
10 收汇完成以后清算 11 支付利润 12 催要核销单
详细流程分析: 1. 双方协商,签订协议
这阶段主要是双方洽谈价格的过程,主要明确以下几点: A 代理价格
一般来说,市场上外贸代理的价格可以分为2种: 一种是按照买断价格,另一种价格是按照代理费形式收取。
买断价格参考:8.9-9.0之间(按照13退税现在的人民币汇率水平为例) 代理费参考:按照报关金额的1%-2%
B 外贸公司付货款时间 具体情况有如下几种情况: (A) 出货前,外汇先到如何付款 参考做法:
外汇到帐以后,外贸公司在3个工作日以内,按照外汇到帐的时人民币牌价支付给工厂,出货以后,工厂开票上来,全款结清。 (B) 出货以后,外汇到 参考做法:(分2种情况)
I 外汇到帐以后,如果发票未到,则外贸公司在3个工作日以内,按照人民币牌价支付给工厂。工厂开票上来,全款结清。
II 外汇到帐以后,如果发票已到,外贸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全款结清。
C 其他一些双方权利义务(详细参见代理协议书)
注意:一般代理协议书上不会写利润如何支付的,是市场行规。
2. SOHO和国外客户确认订单
协议签订以后,SOHO可以用外贸公司的抬头和国外的客户商定订单的事情,外贸公司提供汇款路线,业务上的咨询和单据上的帮助。商量订单的过程完全由SOHO自己完成,外贸公司不应该插手任何涉及到产品的事情。这流程上的东西不必我来累赘,SOHO自己更懂。
3. 客户汇款或者开立信用证
SOHO和国外客户确认好订单以后,就涉及到付款的问题。以下是一般的情况:
国外客户如果汇款到外贸公司帐号或者开具L/C到外贸公司,请SOHO提供相应的单据给外贸公司以便查询。如果是汇款请提供汇款水单,如果是L/C请提供信用证金额,开证行,国家等足以分辨的数字以便快速确认L/C是否到外贸公司。
4. 国外汇款到帐,L/C到达通知
外贸公司财务部在确认外汇到帐,L/C到帐以后,会通知SOHO,会传真或者扫描相应的到帐水单和L/C复写件给SOHO,以便SOHO操作和确认。
情况分析:如果外汇长时间不到,SOHO就应该叫国外客户提供银行的水单而不是客户汇款时候的申请单,银行如果有这样的水单提供,那么可以90%确认钱已经汇出。那么你就要叫外贸公司仔细核查到底有没有到钱,以免混淆或者外贸代理公司耽误你的到款时间。
5.和供应商签订合同,下单生产
SOHO将用外贸公司抬头名义和出货工厂签订内销合同,外贸公司在审核以后给盖合同章以便SOHO尽快进行备货。
6.预付定金给工厂
SOHO必需提供工厂完整的帐号和名称,并发正式书面的通知或者EMAIL给外贸公司,以便我司付款。外贸公司付款以后有义务给SOHO提供清晰的付款凭证以便确认。
7. 订仓报关
SOHO必须将完整的报关货物的品名,数量,体积,重量,价格,HS编码,出运港口,目的港等提供给外贸公司以书面形式或者EMAIL形式提供给外贸公司,外贸公司将按照这些数据为SOHO制作报关单证并邮寄货代。订仓公司可以由SOHO自己指定或者由外贸公司指定。
8. 提单确认以及单据制作
SOHO可以自己确认提单或者委托外贸公司确认,如果外贸公司代SOHO确认提单,那SOHO必须提供全套正确的数据以便正确确认提单。
一般议付单据也是可以由外贸代理公司制作,或者SOHO自己制作。
9. 通知工厂开票
报关出口以后外贸代理公司会按照报关预录单的要求,制作开票通知给SOHO,由SOHO给工厂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如果SOHO指定货代,SOHO有义务配合外贸公司拿到预录单。
10.收汇完成后清算
L/C交单以后收汇或者国外客户T/T全部完成以后,我司将按照工厂开票金额,付清工厂货款。并和SOHO结算利润。
计算公式:一单SOHO利润 (买断价格形式):
(该票的收汇金额-工厂含税总价/买断汇率)*收汇金额的美元买入价-运费-杂费-保险费
代理费形式
利润=该票的收汇金额×收汇金额的美元买入价+(工厂含税总价/1.17 X 13%)-工厂含税总价-代理费-运费-杂费-保险费
公式中如果不产生的费用,那按照0计算。
11. 支付利润
SOHO利润经过双方确认以后,由外贸公司在双方支付给SOHO的指定帐号。基本上的外贸公司要叫SOHO提供费用发票来冲减利润。SOHO必须要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下面是我部门的付款方式供参考,不用SOHO费用发票,费用发票我们自己解决,也不扣点。 支付时间:
(1) SOHO指定我司做货运代理,那么支付利润时间在报关出口,收汇完成,发票开上以后3天以内支付
(2) SOHO未指定我司做货运代理,支付利润时间在报关出口核销单安全退下,收汇完成,发票开上以后3天以内支付。
12. 催讨核销单
核销单必须在报关以后安全退到外贸公司手里,SOHO有义务协助外贸公司催讨核销单,及时付运费给货代。
例如:完成了一笔交易,详细交易如下: 收汇:USD20704.19 付工厂货款:RMB15317.20 外贸公司代付海运费:uSD36.45 文件快递费:RMB171.00 代理费:RMB500 汇率按7.95算 产品的退税率:13% 总利润=总收入-总支出
总收入=外汇收入+退税收入
=USD20704.19 X 7.95+RMB15317.20/1.17 X 13% =164598.31+1701.91 =166300.22
总支出=货款+费用
=15317.20 + USD36.45 X 7.98(这是USD36.45的买汇成本)+ 80.00(这是付汇的银行费用)+ 171.00 =15317.20 + 290.87+80+171 =15859.07
总利润=总收入-总支出 =166300.22-15859.07 =150441.15
离岸公司是境外公司,在国内没有进出口权,不可以直接出口。大多数离岸公司在国内出口,都是通过货代买单出口的,买单出口你就可以不用工厂开增值税发票,这样你就可以和工厂以不含税的价格购进货物出口,把出口退税这部份补回来。另买单出口手续简单和费用低廉很受大家采用!买单出口时货代会以你离岸公司的名义制小单给客户,你只要通知你客户把货款打到你离岸公司的帐户就可以了,离岸公司的帐户可以在国内的外资或内资银行开设,帐户可以接收外汇,提现,转帐,汇款,支票和操作信用证,因你的是海外离岸公司,国内开设的外币帐户就属于境外帐户了,所以你这帐户不会受外管局管制,你随时可以将帐户里的资金打到国内(或海外)的公司帐户或个人帐户里,自由操作外汇,而且不会涉及到交纳个人所得税。
三方贸易操作模式。你需要注意的是单据的处理与一般的贸易不同。
1.Commercial Invoice 卖方做你们香港公司名址
2.Packing List 卖方作你们香港公司名字
3.B/L。按规矩,B/L的Shipper应该要和Commercial Invoice和Packing List的出具人一致,如果是你们自己找的Forwarder(我是指你们自己联系并且由你们付运杂费包括海运费保管费等等),那很简单,你直接告诉他们 Shipper应该怎么打就是了。你付给他们运杂费你就是货主,他们不会管报关申请人(代理公司)名称是不是和B/L之Shipper一致的。所以最好不要用代理公司的Forwarder,以免麻烦。
如果是客户指定Forwarder,FOB成交的话,只要这个Forwarder的费用是你们付的,你们是他客户那也问题不大,让他们Shipper出你们香港公司名址就OK了。
4.C/O:必须要代理公司才能作,香港公司是没法作的。自然C/O上的发货人就是代理公司的名字了,不过这没什么关系,下面再说。但是有一点非常重要, C/O上显示的Invoice number要和你自己做的香港公司的发票之Invoice Number一致(下面Form A同理)。
5.Form A:必须要代理公司才能作,同上。一般C/O或Form A客户只要其中一种的,看国别地区来了。
6.许可证:也不能由香港公司出,所以卖方名字也不能是你们香港公司,不过许可证应和C/O、Form A同类,卖方名字和箱单发票不一致没有关系。
7.除C/O、Form A和许可证外,所有其它乱七八糟的档都可以你们自己香港公司出(比如有些信用证里规定的保证未使用童工/非法劳工证明啊之类的),落款名字都需和箱单发票的发货人一致。
然后牵涉到的就是客户需接受第三方单据(Third Party Documents)了。你直接向客户说明,请他确认接受,一般都没有问题(至少欧洲是这样),因为他们清关的时候他们的海关是可以接受第三方出具的 C/O或Form A的,所以同不同意接受TPD在乎客户自己,跟他们的
法律规定没什么关系。
一般的付款方式,只要客户邮件或传真确认接受第三方单据就可以了,但如果做L/C的话,记得一定要客户在L/C里注明一条:Third Party Documents Acceptable 不然你就麻烦了,最轻的也是单证不符单单不符,等着不符点扣款吧(50-150美金没了),严重的客户有权拒收拒付,那就情况不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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