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反盗版策略选择管见
上面的分析已经表明,由于在时期的长短、竞争的最后趋势和反盗版的严厉程度等上的差异,盗版既可能增加经济福利,也可能会损害经济福利。盗版对经济福利的损害为政府的反盗版提供了理由。现在的问题是,政府应该如何选择反盗版策略呢?在政府的反盗版策略上,理论和实践上的论述都不少,在此主要就其中还存在问题的几个问题作简单的说明。
1、政府不能完全杜绝盗版活动,因而彻底解决盗版不应该成为反盗版的实际目标。一方面,只要盗版现象产生的市场基础存在,盗版是不可能人为取消的,另一方面,盗版活动复杂多样的影响,也决定了完全杜绝盗版行为本身也就同时消除了它可能带来的好处。正如人们不能在倒洗澡水时把娃娃一起倒掉一样,我们也不能消除盗版的负效应时把他的正效应也一起消除。因此,政府的反盗版仅仅是为了抑制盗版活动,减少盗版数量,把盗版的负效应控制在最低水平。
2、政府的反盗版行动应该适度,过度严厉和过分宽容都是不理性的。如上所述,盗版可能会给社会带来各种负效应,这种负效应就是盗版的使社会付出的代价,简称盗版成本。不仅如此,政府或社会的反盗版行动也会给社会带来成本。政府的反盗版贯穿产品生产、销售和消费的全过程,从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研究,到相关法规的制定、监督机构的设立和人员配置,再到对盗版行为的处罚或判罪。政府在反盗版过程中所必然要花费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等全部费用就构成反盗版成本。一般而言,我们可以预期,当政府实施采取比较严格的反盗版措施时,反盗版成本会上升,而盗版成本则会下降,反之,当政府实施采取比较宽松的反盗版措施时,反盗版成本会下降,而盗版成本则会上升。也就是说,反盗版的成本是随着反盗版程度的增加而上升的,而盗版成则随着即反盗版力度的加强而下降。显然,反盗版行动就存在一个度,社会究竟应该对盗版行为采取什么程
度的反盗版行动,必须进行相关成本与收益的比较分析。一项理性的反盗版行动应该使盗版成本和反盗版成本之和达到最小。可见,政府的反盗版并非愈严格愈好,也不是愈宽松愈好。
3、修改过时规章制度是被政府反盗版行动所遗忘了的重要手段。诚然,执法不力是导致盗版泛滥的重要因素,其实,不适应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保护版权的规章制度也是罪魁祸首之一。这些过时的制度规定,助长了市场垄断,甚至是过度的垄断,高额的垄断利润衍生出大量的盗版。比如说,在信息时代的今天,长达16年的专利保护—美国专利法的规定—就显得太长,日益严重的盗版不能说与此没有关系。对此,我们很多人尤其政府从感情上是难于接受的,在政府实际的反盗版行动中也是很难见到的。
4、更多的运用市场机制来反盗版,可能会成为政府反盗版的现实取向。如果说垄断产生盗版,那么从这种意义上讲,反盗版就是要反垄断势力。运用市场竞争来反垄断已经是大势所趋,因而用竞争来反盗版也可能成为政府的优选策略。为此,我国政府可以借加入wto的机会,借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机会,通过改革和开放来引入和加强竞争,有效的防止盗版行为。
1 对原作者有巨大危害,因为购买正版作品,该作品作者可以分享到自己的劳动果实,可是盗版是不会给原作者任何利益的,因为盗版正如其名,属于一种盗窃!
2危害经销商的利益:作者的作品一般要通过经销商来出版发行,盗版是未经经销商和作者允许的非法买卖,自然会对经销商造成危害。
3会在一定程度上败坏一些社会风气,因为盗版往往比正版的价格便宜很多很多,所以造成很多贪小便宜的人购买盗版,如此一来盗版更加猖獗,使发行正版的行业继续遭受
损失,形成恶性循环!
4反映出我国的版权机构相关法律很不完善,所以给盗版可乘之机。(假冒伪劣商品的横行也是因为相关法律/监管的能力不完善)
5盗版对于出版业,尤其是唱片业的打击是致命的,会影响该行业,降低其质量!
邱国源(太平洋影音公司总经理):大规模的盗版行为使我们公司蒙受了巨大的损失,1999年总销售额比1995年下降了51%,由于盗版光盘的价格冲击,我们的正版光盘只能降价卖8元一张,除去版权费、制作费、税收等,我们就没钱赚了,现在等于是做一个亏一个,去年投入40万元制作广州男歌手陈星的专集,亏了20万元;我们投资几十万元买版权出版的电视剧《康熙微服私访记》还没有上市,而海外版的光盘已经走私进来了,上面还有正式批准的SID码,打官司连被告都找不到,真是气死人了!现在是“做了找死,不做等死”。这样下去,文化市场逐步萎缩,没有原创歌曲,人们没有新歌听。现在反盗版的做法一方面要加强立法、执法的打击力度,一方面要通过宣传提高群众的版权意识,不能为了贪图便宜,自己毁了自己。
杨德炎(商务印书馆总经理):每年光是《新华字典》的盗版,我们出版社就要损失1亿元。为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出版社自己成立了版权处,由两位高级职称的专家和博士、硕士组成,3年来在全国范围打击盗版出动400人次,其中一次追回120万元的损失。
广州某CD碟流动销售商贩:“扫黄”“打非”只是一段时间的事,见惯不惊了。至于正版和盗版碟,对大部分人而言,效果差不多,价钱却差很远,从经济上考虑人人都会舍“正”取“盗”。正版碟的进货受到很多限制,包括执照、批零差价等。而且我们这些无牌经销者一旦被查到,没收加罚款的损失会很大,相对成本来说,卖盗版碟的损失风险就小
得多。
广州某高校学生:虽然大家都知晓盗版的危害,但穷学生不买盗版碟买什么?我们购买的盗版碟不等于黄碟,举个例说,很多廉价的盗版软件对计算机水平是极大的提高,如果没有盗版碟,我们的电脑岂不成了裸机?
陈小奇(著名音乐制作人):盗版对唱片公司是个莫大的灾难,盗版者只需加工费就可使大量影碟流放市场,而正规的唱片公司所付出的制作费用却无法得到正常回报;盗版还沉重地打击了词曲作者的创作积极性;此外,由于版税问题没解决,使一些创作者不顾及词曲质量。社会上的“盗版无害论”实际是一种强盗逻辑,买得起影碟机的人就不可能买不起正版碟。盗版实际是一种偷窃行为,既造成了国家的经济损失,又使人们养成不劳而获的心态,危害极大。反盗版单靠群众提高觉悟不可能解决,唯一的办法就是健全法律制度,从法治上加大打击力度。
江安生(广东公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目前,我国已加入了许多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组织,国家新闻出版署也颁布了《著作权法》和《电子出版物管理条例》,从总体来说,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律建设相对其他领域而言较为完善。但“有法可依”之后盗版仍然泛滥,归根究底是“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经济源动性促使地方保护主义阻碍法规执行,许多法规到了地方都成了一纸空文。
“番茄花园”版Windows是中国使用率非常高的盗版XP破解修改版,据一些业内人士估测,番茄花园盗版的XP操作系统在中国可能有超过一千万装机数量。
2006年12月至2008年8月期间,该案被告单位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营利,由被告人孙显忠指示被告人张天平和洪磊、梁焯勇合作,未经微软公司的许可,复制微软
WindowsXP计算机软件后制作多款“番茄花园”版软件,通过互联网发布供公众下载,获取非法所得计人民币292万余元。
该案由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理。成都共软公司及孙显忠等4名被告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单位罚金877余万元;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主席张为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盗版出现的根源在于,一方面软件价格太高超出了当地的消费能力;另一方面,微软每年的研发费用很高,微软也有愤怒的理由。“当双方意识到自己的利益,并开始寻找最佳平衡的时候,就是解决问题的时候。”
10月20日起微软在中国推出两个重要更新——Windows正版增值计划通知(简称WGA)和Office正版增值计划通知(简称OGA)。届时,盗版XP专业版用户的桌面背景每隔1小时将被成纯黑色,盗版Office用户软件上将被永久添加视觉标记。国内用户对微软“黑屏”的做法反应剧烈。
通过WGA服务可以让用户验证自己所用的系统是否为正版。WGA早在05年就已推出,10月20日是新一轮投放,只针对XP专业版。OGA用来验证Office是否为正版,属首次面世,中国是OGA首批投放的国家之一。
中国盗版业之发达,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据2003年以香港为基地的政治和经济风险咨询机构(PERC)的一份调查显示,亚洲是世界盗版业最猖獗的地区之一,而亚洲知识产权最没有保障的国家是中国(排名第9)和印度尼西亚(排名第10)。这个调查是否权威我不太清楚,但中国盗版业的规模之大,从业人员之多,这是事实。我走过一些城市,
电脑城是我有时间一定要去的地方,至今还没发现有哪儿的电脑城不卖盗版软件。至于音像店和商场里面出售的CD、VCD、DVD等音像制品,盗版更是比比皆是。笔者所在的城市,有许多音像租赁店,经我的观察,正版碟片寥寥无几。在和一些老板聊天中了解到,现在的碟片出租行情,如果购正版根本无利可图;至于地方文化主管部门,也只是要求不能出租有黄色、反动内容的碟片,至于是不是正版,就没啥关系了。
盗版业在中国,绝对是很大的产业,已经渗透到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软件、音乐、影视、书籍等,不一而足。这个产业每年的产权和利润,可能无法准确统计,但肯定不是小数目。可是盗版对于国民经济的贡献,不是零而是负数。因为盗版,毁掉一个好的产品,好的公司,好的行业的现象,并不鲜见。日前,国际数据公司(IDC)在一份最新的报告中称,从打击盗版中受益最大的国家是中国,中国目前销售的所有软件中估计有92%均为盗版产品。报告中称,如果中国在未来5年中使盗版率下降10个百分点,IT产业的收入到2006年则会增至2002年的四倍,达到840亿美元。盗版的减少将会刺激行业的发展,因为企业和软件开发人员可以从新产品开发中获得更大的回报。换言之,既然中国将是打击盗版受益最大的国家,是不是可以判断中国目前是盗版是最大受害国呢? 2004年4月14日,据《新京报》报道,\"盗版光盘源头在境外,中国成盗版最大受害国\",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称,从1996年至今我国共查出182条盗版光盘生产线,这些生产线没有一条是中国自己生产的,因为我们还没有能力生产这些设备。此外,还有大量的走私盗版物进入中国市场,这也说明,侵权盗版的很多源头是来自于境外。他还说,\"也就是说中国是侵权盗版的最大受害国,它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影响了我国的产业发展,影响了我国的财政税收,损害我们国家形象。\"
对于中国是盗版最大的受害国的说法,笔者并不完全赞同。盗版绝对让中国的一些产业受到了很大的损失,但并不表示中国就是盗版的最大受害者。那位发言人所举的例证,盗版光盘的生产线全是进口的,实在是没有什么说服力。光盘生产线的来源,无非就是进口和走私两种,随着近年来国家打击走私力度的加大,这方面已经得到了控制。进口光盘生产线,是需要严格审批手续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强立项把关和已建项目的检查,杜绝一些公司为了暴利为盗版商提供便利。盗版的目标介质主要来自境外,无论是软件、CD、DVD都是如此。但这并不能证明中国是盗版的最大受害者,最大的受害国恐怕非美国莫属。美国在软件、流行音乐、电影等产业方面,在全球的收入非常可观,而因为盗版造成的损失也是无法估量的。所以,中国说自己是盗版的最大受害国,那美国算什么?当然,由于盗版的极便宜的价格,对国内的相关行业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影响了这些行业的正常发展,这是客观事实。但这是盗版者的错,而不是被盗版者的错,他们也是受害者。中国自从加入WTO后,公开承诺要加大打击盗版的力度,在经济发达地区取得了一些效果,但仍任重道远。以软件为例,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和Office办公软件、VS开发工具被很多公司使用,但真正购买正版的估计不足10%。笔者在作项目时,接触过很多大公司、大企业,发现他们的信息部门普遍在使用盗版软件,而不得不买的正版都是随设备购进的。还有些企业,象征性的买一两套正版(通常是较低版本),完全是为了应付检查,平时业务还是使用盗版。这些公司和企业的信息规划主管部门,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按他们的说法,这都是部分员工的个人行为。更有甚者,一些专业的软件公司,自己一套正版都没有,开发出来的产品为防盗版采取了多种加密方式,这真是莫大的讽刺。他们在
为客户实施软件项目时,从服务器软件到数据库软件都采用盗版,当然这也是\"客户的个人行为\",他们关心的是如何降低软件的开发和实施成本,关心的是自己的软件不要被破解和盗版,至于别人的软件(尤其是国外的软件),盗一下也无妨,还给国家省了外汇。笔者本身职业的关系,有机会接触很多软件和咨询公司,也结识了各行业的信息管理人员,发现大家对盗版都持有宽容的态度。一些企业实施了上千万的ERP项目,但对于一些基础软件的投入,却几乎是零。ERP的后台运行在强大的服务器集群和正版的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ERP软件的支持下,客户端却用的是盗版的Windows,这可不是笔者的杜撰,而是铁打的事实。对于这些公司和企业来讲,没有盗版,信息化管理的成本绝不是现在的水平。如果没有盗版,中国每年在进口软件、影音产品方面的消耗的外汇,足以对整个国民经济产生重大的影响。当然,没有盗版,国产软件业的发展可能比现在要好,但由于并不掌握软、硬件的核心技术,这方面的增涨相对于进口可能微不足道。另一方面,影音制品的盗版的减少,对于国内的部分优秀作品可能会有大的营利空间,但每年用于引进的花费也不是一个小数目,虽然音像发行公司可能过上好日子,但最大的赢家无疑是娱乐业发达的美国。另外,中国盗版行业现在有了新的趋势,大的盗版组织在消亡,小型的盗版作坊则有燎原之势。这样的转变,得益于现在互联网宽带的普及,以及刻录设备和碟片的大幅降价,很多盗版产品,并不来源于走私,而是来源于一些0day组织和下载论坛。这个变化,在近两年内已经非常明显,希望能引起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充分重视,改变打击盗版的策略,调整工作的重点,将工作的重心放在打击盗版的销售渠道和控制盗版通过互联网传播上来。国内外的0day组织和一些下载论坛,每天都发布大量的下载资源,通过FTP、E-Donkey、Kazaa、BT等软件传播,这些组织并不是以赢利为目的,他们高举着\"共享\"的大旗,对利用共享资源用于商业(尤其是制成盗版光盘销售)目的也是深恶痛绝。但这些组织的存在,加之宽带的普及,客观上对盗版产业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现在的盗版,无论覆盖的范围和推出的速度上,都比之90年代有了大的飞跃,制作成本和起点也大幅降低,因为互联网的应用,运作风险也降低了。因为这些原因,不仅在发展中国家的中国,连知识产权保护较好的美国,盗版率近年来也有逐年增涨的趋势。随着国民对计算机、网
络认识的加深,通过互联网进行的盗版的传播会向纵深发展,不仅会对正版产品起到更大的冲击,传统的盗版商的利润空间也在减少。如何限制或杜绝互联网盗版的传播,尊重知识产权,促进技术进步,不仅对中国,对所有国家都是巨大的挑战,谁解决得好,谁就有机会在知识经济竞争中胜出。
换个角度看,中国也并非完全是盗版的受害国,盗版更像是双刃刀,在让中国的软件业等行业受到重创的同时,给中国的硬件行业的发展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中国碟机(VCD、DVD)的产量和用户保有量绝对是世界第一,之所有这个产业能得到如此迅猛的发展,用户能轻易买(租)到低廉的盗版碟片显然是关键。硬件和软件产业是矛盾的统一体,两者相互依存,共同促进和发展,Intel和Microsoft的硬件、软件的升级配合得相得益彰,保证了两公司的高速发展和利润最大化。90年代及以前,唱片公司经常有白金奖、双白金奖颁给歌手,当时的标准是白金奖100万张唱片销量,双白金是200万张,而现在白金奖的标准已降到了10万张。不是因为演艺界竞争激烈了,也不是因为听歌的人少了,而是因为随手可得的MP3文件下载。对于盗版,硬件厂商是除盗版商外最大的受益者。如果没有盗版,中国的个人PC保有量的增涨率会如此之高吗,宽带互联网会发展如此之迅猛吗?有个朋友曾和我开玩笑,说他的笔记本里面装的软件价值达10万之巨,很多都是老外玩不起的。如果没有盗版,估计很多老企业肯定都还在使用MMX系统的微机,运行着Win95/98,用着Office97,绝对不会有那么高的硬件淘汰率。如果没有盗版,中国国民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肯定会回退好几年,和IT发达国家的差距也大过现在。当然,如果没有盗版,Linux的前景肯定要好过现在,WPS可能还大行其道,程序员也不会为到底是用VB、还是VC、还是Delphi而苦恼(因为一般人根本没得拣)。如果没有盗版,中国的软件业产值对GDP的贡献肯定高过现在,但相关制造业绝对发展不到现在的规模,由于并不掌握核心软件技术,每年用于购买操作系统、开发软件、设计软件、数据库软件等的外汇损失绝对不是小数目。
中国人喜欢盗版,这是很多外国人的印象,很多国家的唐人街的跳蚤市场,都找得到盗版软件出售。在一些国家,个人为备份而复印软件和音像制品并不违法(比如法国),这也为个人用户使用盗版提供了机会。有些国家则严厉得多,据一位在德国工作的朋友讲,德国目前已经在法律条款中明确规定,提供盗版的下载,贩卖、购买、使用盗版都是违法行为,出于个人备份目的复制正版的软件、音乐、影视光盘也是被禁止的。一个国家的盗版能否被有效的控制,和相关法律是否建全和被严格执行有很大的关系。笔者认识一位外国语学校的老师,来自加拿大,在他的国家里,据他说是很尊重正版的。这是这样的\"很尊重\"正版的家伙,来中国不到一年多,已经买了300多张DVD盗版光盘和一大堆盗版软件(大多数是盗版游戏)。这让我想起了\"南桔北枳\"的典故,盗版的吸引力并不是可以靠人的觉悟来抵制的,只有靠法律来约束,新加坡在对偷窃和抢劫用重典的做法,也许对中国打击已日趋严重的盗版行为有借鉴意义。用重典惩治盗版行为,是不是有量刑过重之嫌?如果你知道盗版的利润是毒品的九倍(微软负责欧洲、中东和非洲数字一体化业务的主管戴维-菲恩David Finn语),还会觉得量刑过重吗?关于盗版的利润可能有被夸大的成分,但这是一个暴利的行业,应该是共识,否则就没有那么多人会铤而走险。国内曾经报告过有音像公司盗自己的版的怪现象,就是因为盗版可以省去版税和渠道费用,有暴利可图。关于盗版,国内目前的相关法制并不健全,经咨询律师朋友,2002年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著作版权法》是处理盗版案件的主要法律依据,但遗憾的是,里面并没有盗版明确的司法定义和解释,在处理涉及盗版的案件时并不严密。中国已加入WTO,在吸引外资的同时,法律和国际接轨非常重要。中国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加工厂,要想进一步的发展,在知识经济的竞争中取胜,必须要花大力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打击盗版刻不容缓,关于盗版犯罪的立法必须先行。只有健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盗版的相关法律制度,并严格执法,在国际上树立良好的形象,才能真正起到\"以市场换技术\"的效果,吸引到真正的高科技开发公司到中国投资。
在中国经济发展的初期,盗版也许利大于弊,政府可以对盗版持相对宽容的态度。但
中国要进一步发展,从发展中国家中脱颖而出,跻身世界发达国家的行业,尊重知识产权、打击盗版已经迫在眉睫。传统的制造业发展到今天,利润已经非常的薄,行业风险却不小。21世纪的国家经济竞争,一是资源的竞争,二是科技的竞争。中国虽然地大但物并不博(人均摊薄),不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不仅不利于本国的技术进步,也难以吸引到国外高科技的注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芯片、操作系统软件、开发平台软件、网络路由网关软件、防火墙软件等,不仅关系着国家的安全,也是国家经济实力的体现。美国是被盗版最多和因此损失最多的国家,但这并不影响美国科技水平的发展和国力的强大。中国已经失去了一次软件业发展的黄金机会,如果在努力扶持软件等产业的同时,不采取有力措施打击盗版,中国将进一步拉大和发达国家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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