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知识之三:志愿者义务和相关责任
依据<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第二十一条 志愿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或者协议约定的义务,完成志愿服务工作;
(二)退出志愿服务活动时,履行合理告知的义务;
(三)保守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获悉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依法受保护的信息。
志愿者不得向接受志愿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索取、变相索取报酬。
第三十条 志愿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由民政、工商行政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依据<天津市青年志愿服务条例>第十一条 青年志愿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青年志愿者组织安排的志愿服务工作;
(二)自觉维护青年志愿者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的形象,不得以青年志愿者身份从事营利活动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三)保守志愿服务中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尊重接受志愿服务者的个人隐私; (四)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五条 在志愿服务过程中,青年志愿者组织、接受志愿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对青年志愿者造成损害的,青年志愿者组织、接受志愿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青年志愿者因其他原因受到损害的,青年志愿者组织应当依法协助其维护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 对利用或者变相利用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者组织名义、标志等进行营利性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由青年志愿者组织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依据<江苏省志愿服务条例>第十三条 志愿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章程和其他管理制度;
(二)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志愿服务工作;
(三)不损害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隐私和秘密;
(四)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五)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不以志愿者身份从事营利性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六)法律、法规以及志愿服务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九条 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中,因过错给志愿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由志愿服务组织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志愿服务组织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志愿者追偿。 第三十条 在志愿服务中,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因自身过错给志愿者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在志愿服务中,志愿者因其他原因受到损害的,志愿服务组织可以协助其依法获得适当补偿。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利用志愿服务组织或者志愿者的名义、标识进行营利性活动的,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予以制止,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侵占、私分、挪用志愿服务经费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这里尤其注意的是志愿者自身的一些法律责任
依据<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十七条 志愿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章程和管理规定;
(二)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志愿服务活动;
(三)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教育和培训;
(四)尊重志愿服务对象,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隐私和秘密,不损害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五)维护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形象和声誉,不以志愿者身份从事营利性活动或者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六)妥善使用和保管志愿服务标识;
(七)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条 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因志愿服务组织过错给志愿者造成损害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因志愿服务对象的过错,或者其他原因给志愿者造成损害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协助志愿者依法获得赔偿或者补偿。
第三十一条 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对志愿服务对象或者其他相关人员造成损失的,由志愿服务组织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志愿者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志愿服务组织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依法向志愿者追偿。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利用或者变相利用志愿服务组织或者志愿者名义、志愿服务标识进行营利性或者非法活动的,公安、民政、工商等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制止,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三条 侵占、私分、挪用志愿服务经费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依据<江西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第九条 青年志愿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青年志愿者组织的章程和制度; (二)履行志愿服务承诺;
(三)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四)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索取或者变相索取报酬;
(五)不得以青年志愿者身份、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名义从事营利性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六)维护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形象和名誉;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三条 在志愿服务过程中,青年志愿者给服务对象、其他相关人员造成损害的,或者服务对象、其他相关人员对青年志愿者造成损害的,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者组织、青年志愿服务对象或者相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对非法侵占、挪用青年志愿者组织资金和物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对以青年志愿者组织或者青年志愿者名义、标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有关部门、青年志愿者组织应当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青年志愿者服务概念常识、意义及特征
一、志愿服务的概念
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志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志愿服务活动是指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自愿贡献个人的时间、精力、金钱等,去从事社会公益和社会服务事业,为改进社会提推动社会进步而开展的服务活动。 志愿服务的宗旨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志愿服务的口号是:帮助他人、完善自己、服务服务社会、传播文明。 片面的观点:
1)认为从事志愿服务是慈善为怀、乐善好施的表现,把志愿服务看成一种单方面的施予。 2)认为志愿服务只是为了减轻专职人员的工作负担,把志愿服务当作“廉价劳动力”。 3)认为只有那些不愁衣食及有大量空余时间的人,才有资格或才会参加志愿服务。 积极的看法:
1)每个人都有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和促进社会进步的能力,同样每个人都有促进社会繁荣进步的义务和责任。参与志愿服务是表达这种“权利”及“义务”的积极和有效的形式。 2)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同时,自身也得到了提高、完善和发展,精神和心灵得到满足,因此,参与志愿服务既是“助人”,亦是“自助”,既是“乐人”,同时也是“乐已”。 3)参与志愿服务,既是在帮助他人、服务社会,同时也是在传递爱心和传播文明。 4)志愿服务个人化、人性化的特征,可以有效地拉近人与人之间的心灵距离,减少疏远感,采访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志愿服务的价值意义 对社会而言:
1)传递爱心,传播文明。志愿者在把关怀带给社会的同时,也传递了爱心,传递了文明,这种“爱心”和“文明”从一个人身上传到另一个人身上,最终会汇聚成一股强大的社会暖流。 2)建立和谐社会。志愿服务,是提供社交和互助帮助的机会,加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及关怀,减低彼此间的疏远感,促进社会和谐。
3)促进社会进步。社会的进步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志愿服务正是鼓励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服务社会的行列中来,对促进社会进步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对志愿者个人而言:
1)提升个人精神境界。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服务,有机会为社会出力,尽公民责任和义务,而且人生的价值也在志愿活动当中得到体现,从中学会自觉地奉献精神和参与社会活动的责任感,精神境界得到了升华。
2)丰富生活体验。志愿者利用闲余的时间,参与一些的意义的工作和活动,既可扩大自己的生活圈子,更可亲身体验社会的人和事,加深对社会的认识,这对志愿者自身的成长和提高是十分有益的。
3)提供学习的机会。志愿者在参与志愿服务过程中,除了可以帮助人以外,更可培养自己的组织及领导能力,学习新知识、增强自信心及学会与人相处等。
4)促进自身的发展。在开展志愿者各项活动中,志愿者可通过学习对比,发现别人的优点和自身的不足,并可以善加利用,取长补短,使自已的综合素质和总体水平得到不断的提高,有助于自身的发展。
对服务对象而言:
1)授受个人化服务。志愿服务提供大量的人力资源的同时,更能发挥志愿服务的人性化、个人化及全面化的功能,从而令服务对象受益。
2)帮助融入社会,增强归属感。通过志愿者服务,能有效地帮助服务对象扩大社交圈子,增强他们对人、对社会的信心,同时, 志愿者亲切的关怀和鼓励,帮助服务对象减轻接受服务时的自卑感和疏远感,从而建立其自尊心和自信心。 三、志愿服务的特征
自愿性 无偿性 公益性 组织性
平等性 自由性 不稳定性 有限性
四、注册志愿者应有的工作态度和责任感
注册志愿者是按照一定程序在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这有别于普通志愿者的一个基本要求。 对所属志愿者组织:
包括组织者在内,人人都是自愿者,大家既是参与者又是组织者。因此,志愿者对所属机构应抱建设性的心态,多支持、多理解,积极主动参与管理、策划和组织工作。 对所属服务组、服务小组:
1)服从所属服务组、服务小组的工作安排。
2)虚心听取服务组、服务小组的意见,在服务过程中要始终与服务组、服务小组保持联系。 3)对所属服务组、服务小组、服务对象负责,对的服务组、服务小组尽可能去维护、去了解,有问题有疑虑要当面解释清楚,不宜在背后妄加评论。 对服务工作:
1)志愿者在决定参与某项服务前,必须清楚了解服务的内容和要求,与自身的兴趣、爱好、能力等是否相符,对工作应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和服务技能上的准备。
2)志愿者不可轻率作出承诺了的服务必须尽心尽力完成,如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履行承诺的,应做好解释工作。
3)绝不允许利手志愿服务之便,开展促销、营销、传播不良言论等有违志愿者精神的任何活动,绝不允许以志愿服务收取服务费用。 对服务对象:
1)应持互相帮助的平等精神,不应有“施予”的心理和“救世主”的态度。
2)应尽量了解服务对象,明白其真正需要,常设身处地为服务对象着想,在提供服务时,应尊重服务对象的意见,不应用自己的想法去强加别人。
3)要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不应随意公开服务对象的情况或资料。 4)要尽量与服务对象保持良好的关系。
5)服务中要尽已所能,力求工作中的尽善尽美。
志愿者培训第一课——认识自我
认识自我也就是自我认知:是自己对自己的看法,是通过对自身行为的观察,而对自己的形象和心理状态的认识,包括了对自己的动机、意图的验证与评价。
为了更好地适应志愿服务的需要,对自己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应该对自己的体魄、欲求、动机、意图、思想、感情、智力、个性特点有所认知。但要提醒的是自己本人更容易受到自己的认知框架的影响和制约,正如俗语说“旁观者清,当局者迷。”所以在需要的时候应该询问一下自己身边的朋友,更全面的认识自己。 一、关于对自身参与志愿服务动机的认知
参与心理是社会人士要求成为志愿者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维系志愿者在机构中参与志愿活动的思想支柱,所以志愿者自己必须对参与心理有一个充分的认识。 归纳起来,对志愿工作的参与心理有以下几种: 1、帮助有需要的人,回应社会需要; 2、参与改善社会问题:
3、尽公民的责任,回报社会; 4、希望发挥自己所长: 5、感觉自己的存在价值: 6、学习新的技能; 7、善用业余空闲时间; 8、扩宽社交圈子:
9、取得他人的认知和赞许以及在群体中的位置: 10、丰富经验,自我成长:
11、培养组织能力及领导才能: 12、寻求新刺激及扩宽生活体验:
13、为未来工作做准备; 14、感觉义务工作有意义:
15、赶潮流,追时尚;
16、出于对志愿服务的好奇心;
研究者通过一定的研究所得知参与志愿活动的动机有以上数种,其统计来源结果可能与本地的志愿者参与动机有多少的出入,不过,这并不重要,它只是一个借鉴而已! 研究者们对于普通人为何参与志愿活动进行了研究,同时也对于某些朋友为何不参与志愿活动作了一定的研究,得出了以下的一些结果: 1、没有空余时间参与:
2、以自我中心,对其他的人和事情不感兴趣去关注: 3、对无报酬的工作不感兴趣: 4、认为做志愿者的意义不大:
5、不知道怎样参与志愿工作:
6、对志愿工作概念模糊,不了解其性质: 7、认为志愿工作是青年人的活动; 8、认为志愿工作是消闲玩意:
9、没有信心去应对志愿工作及服务:
10、志愿服务种类及性质不适合自己的选择:
11、认为志愿者是为人作廉价劳动力,地位不被重视,怕别人讲闲话:
12、怕志愿工作太投入会影响学业、功课或家庭生活:
13、没有得到应有的支持甚至有很多人反对:
14、怕接触到一些让自己悲伤或困难苦恼的人和事情: 当有了一定的参与动机后,这种动机会起到一个什么作用咧?它会使志愿者在志愿活动中的表现和参与取向出现一些不同的情况:
1、帮助有需要的人,回应社会需要;
这类朋友喜欢参与帮助服务对象的服务活动,而对于其它的活动,就已经不太感兴趣了,例如交流活动、培训活动、宣传活动等,这类志愿者大多喜欢默默地开展工作; 2、参与改善社会问题:
这类朋友积极面对和关注社会问题,通过不断的关注的深入了解,可能会对社会问题有很多的意见,在参与志愿者活动的时候容易产生受挫折的心理; 3、尽公民责任,回报社会;
这类朋友认为自己既然是社会中的一员,那就应该尽一个公民的责任,对于志愿工作的要求就不会高,而是积极参于,努力完成;
4、希望发挥一己所长:
这类朋友多有一定的专业技能,一般要求参与能发挥自己专项所长的志愿服务,而对于不对应的服务一般不感兴趣; 5、感觉自己的存在价值:
这类朋友要求在志愿者服务或志愿者活动中可以体现出自身价值,希望能够得到大家或社会得认同;
6、学习新技能;
这类朋友对于一些培训活动特别感兴趣,希望能够参加志愿者活动学习到一些新的技能;
7、善用业余空闲时间;
这类朋友对于时间的利用观点比较重视,活动中对于一些如迟到等浪费时间的现象特别反感;
8、扩宽社交圈子:
这类朋友只要是有能见到新面孔机会的活动都感兴趣,有时注意力不在志愿服务上,而可能转向了志愿者或其他人身上,志愿活动后会积极保持与人联系; 9、取得他人的认知和赞许以及在群体中的位置:
这类朋友希望有机会来表现自己,得到他人得认知称赞等,通过展示自己的能力来争得到领导者的角色;
10、丰富经验,自我成长:
这类朋友比较重视体现活动的趣味经历,容易对一些人或事情产生留恋或回味情绪,对于失败挫折难以放开;
11、培养组织能力及领导才能:
这类朋友对机构管理活动的兴趣较浓,对于培训课程兴趣也较大; 12、寻求新刺激及扩宽生活体验:
这类朋友对于有难度的活动都会积极参与,但经常忽视某些重要问题; 13、为未来工作准备;
这类朋友可能注重有利于自身工作的人事关系的建立;
14、感觉义务工作有意义:
这类朋友比较重视工作的意义所在,对于某些意义较小的志愿工作就有可能不愿参加; 15、赶潮流,追时尚;
这类朋友喜欢新潮事物,盲目跟随,见到有同学朋友或其他人去做志愿服务,自己也赶去凑热闹玩新鲜;
16、出于对志愿服务的好奇
这类朋友希望通过志愿服务有机会看服务对象是怎样的,如智力落后儿童到底是什么样子的等等,或者觉得这一项服务内容较有新意,希望自己有机会去体验一下。
以上所述,是作为志愿者参与或不参与服务时所考虑的因素。如果能弄清楚自己的真正动机,经过细心思考而做出决定的话,这才是明智及有意义的行为。
再者,这样也可对任用志愿者起到一定帮助,协助志愿者在参与志愿服务前,先了解自己的期望及需要,以免有所失望。
作为志愿者组织机构必须对众多的参与志愿活动的动机及可能有的表现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在挑选志愿者时应多加注意和重视和培养,否则,会为组织机构带来不稳定的因素,影响自身的发展。
价值观引导着个人的行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这千差万别的价值观或回报源于每个人对价值的主观评判不一样。同样,每位志愿者成员的内在正确的价值观指导着他们去做很多对社会、他人有意义的事情。
志愿者的参与动机其实是其价值观一个侧面的反映,有人认为社会存在着太多的现实问题,于是他选择通过做志愿者来尝试解决一下;有人认为社会存在着太多的人和事需要帮助,于是他选择了通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使他认为要帮助的人能够得到一点帮助。
但是有某些时候,志愿者团体中的不同的价值观,不同的参与动机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调控,不然,团体中的各位志愿者会意见不一,影响团体的运作和团结。解决的方式是什么?培训课程就是其中一种,也算是比较好的一种。 培训是调控各个志愿者参与动机的方法之一,希望可以做到使某些志愿者可以转变自己不完善得动机,配合整个团体的运作!
所以作为志愿团体的志愿管理人员应该在新会员入会后,组织好一个适应自身团体的基础(入门)培训,如果没有这样的培训的团体,我个人就觉得新参与的成员应该考虑一下这个团体的运作情况以及是否应该留下来。强调志愿者组织的目的是很有意义的,一个有组织性的志愿者团队必须有一定的价值观去体现他们平常的目标、成就、共同意见和行为。当一个队伍没有他们一致的价值观,那么这个队伍将会变得难以领导;会因为意见分歧而难以开展工作。因此,组织者将必须花更多精力来管理这支队伍,除非她或他想仔细地调理各个志愿者之间在协调的价值观以及整个团队的凌乱的价值取向。
所以,在志愿服务中提出和推广这些价值是组织者和志愿者组织的首要责任。
志愿者培训第二课——志愿服务的概念、价值和意义
“志愿者”(英语Volunteers)是一个没有国界的名称,指的是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的人。在西方较为普遍的观点是:志愿者是职业之外的“不受私人利益或强制法律驱使的人们的努力”,其目的在于改进社会,提供福利。
志愿者协会给“志愿者”的定义是: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志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在香港,志愿者被称为“义工”,志愿者行动叫做义务工作。在台湾,志愿者称为“志工”。香港义务工作发展局则将“义工”(“志愿者”)定义为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时间及精神的人。同时将义务工作定义为:“指任何人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进社会而提供的服务。”
《青年志愿服务条例》第二条规定:志愿服务是指自愿、无偿地服务他人和社会的行为。青年志愿者是指热心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青年。
广而言之,志愿者是指任何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精力、金钱及精神,在不谋求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服务事业,为改进社会和推动社会进步而提供服务的人。(志愿者的广义概念)
志愿工作是指任何人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志愿工作具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四大特征。
有些人片面地认为从事志愿工作是慈善为怀、乐善好施的表现,把志愿工作看成一种单方面的施予;认为志愿工作只是为了减轻专职人员的工作负担,把志愿者当作“廉价劳动力”;认为只有那些不愁衣食及有大量空余时间的人,才有资格或才会参加志愿工作。其实,每个人都有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和促进社会进步的能力,同样,每个人都有促进社会繁荣进步的义务及责任。参与志愿工作是表达这种“权利”及“义务”的积极和有效的形式。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同时,自身得到提高、完善和发展,精神和心灵得到满足,因此,参与志愿工作既是“助人”,亦是“自助”,既是“乐人”,同时也“乐己”。参与志愿工作,既是在帮助他人、服务社会,同时也是在传递爱心和传播文明。志愿服务个人化、人性化的特征,可以有效地拉近人与人之间的心灵距离,减少疏远感,对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对社会而言,志愿活动具有以下积极意义:
1、是传递爱心,传播文明。志愿者在把关怀带给社会的同时,也传递了爱心,传播了文明,这种“爱心”和“文明”从一个人身上传到另一个人身上,最终会汇聚成一股强大的社会暖流;
2、是有助于建立和谐社会。志愿工作,提供了社交和互相帮助的机会,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及关怀,减低彼此间的疏远感,促进社会和谐;
3、是促进社会进步。社会的进步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志愿工作正是鼓励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服务社会的行列中来,对促进社会进步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对志愿者个人而言,志愿活动具有以下积极意义:
1、是奉献社会。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工作,有机会为社会出力,尽一份公民责任和义务。
2、是丰富生活体验。志愿者利用闲余时间,参与一些有意义的工作和活动,既可扩大自己的生活圈子,更可亲身体验社会的人和事,加深对社会的认识,这对志愿者自身的成长和提高是十分有益的。
3、是提供学习的机会。志愿者在参与志愿工作过程中,除了可以帮助人以外,更可培养自己的组织及领导能力。学习新知识、增强自信心及学会与人相处等。
对服务对象而言,志愿活动具有以下积极意义:
1、是接受个人化服务。志愿者服务,提供大量的人力资源的同时,更能发挥服务的人性化、个人化及全面化的功能,从而令服务对象受益。
2、是帮助融入社会,增强归属感。通过志愿者服务,能有效地帮助服务对象扩大社交圈子,增强他们对人、对社会的信心,同时,志愿者以亲切的关怀和鼓励,帮助服务对象减轻接受服务时的自卑感和疏远感,从而使其建立自尊心和自信心。 不论个人或社会都可透过参与义务工作而得益及进步:
个人:扩大生活圈子、肯定自我价值、学学习新技能、得到滿足感。 机构:提升员工士气及公司形象、促进团队精神和生产。
社会:帮助有需要的人,为他們帶來希望、溫暖和改改;并且善用社会资源,加強市民的归
属感。
志愿者培训第三课——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概述
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是一项与国际接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向并轨的跨世纪事业,他致力于帮助有特殊困难的社会成员,推动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致力于消除贫困和落后,消灭公害和环境污染,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致力于建立互助友爱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公德,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立足于社会关注、党政关心、青年能为的社会公益事业,是动员和组织青年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是新形式下共青团工作服务社会的新探索。 一、基本情况
1993年底,共青团中央决定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12月19日,2万余名铁路青年率先打出了\\\"青年志愿者\\\"的旗帜、在京广铁路沿线开展了为旅客送温暖志愿服务。之后,40余万名大中学生利用寒假在全国主要铁路沿线和车站开展志愿者新春热心行动,青年志愿者行动迅速在全国展开。近八年来、青年志愿者行动不断发展,志愿服务的领域不断扩大,志愿者队伍日益壮大。据不完全统计,至2000年6月份,全国累计已有8000多万人次的青年向社会提供了超过40亿小时的志愿服务。
为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团中央于1994年12月5日成立了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随后,各级青年志愿者协会也逐步建立起来。到2000年,已初步形成了由全国性协会、36个省级协会、和2/3以上的地(市)级协会及部分县级协会组成的志愿服务组织管理网络。
1998年8月,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正式成立,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团的青年志愿服务工作,承担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的职能。为使志愿服务落实到基层,深入千家万户,从1995年开始进行了社区青年志愿者服务站建设工作。现在,全国已建立社区青年志愿者服务站24000多个,\\\"一助一\\\"服务对子达到250万对,各地还建立了一大批青年志愿者服务基地、服务广场。10多万支志愿者服务队组成的青年志愿服务基层组织网络己见雏型。以1999年8月广东省人大通过的国内第一部青年志愿服务条例为标志,青年志愿服务的立法工作取得了突破。
青年志愿者行动是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下逐步发展起来的。1997年底,江泽民总书记为“中国青年志愿者”亲笔题名。2000年年初,江泽民总书记在杰出青年志愿者的来信上作出重要批示:“青年志愿者行动,是当代社会主义中国一项十分高尚的事业,体现了中华民族助人为乐和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是大有希望的事业。努力进行好这项事业,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希望你们在新的世纪里继续努力、发扬我国青年的光荣传统,不懈奋斗,不断创造,奋勇前进,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2006年12月,团中央颁布了《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 二、主要领域和服务项目
近几年来,青年志愿者行动的服务领域不断扩大,在农村扶贫开发、城市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社会公益等领域形成了一批重点服务项目。
1.青年志愿者\\\"一助一\\\"长期结对服务计划。这项计划以孤寡老人、残疾人、生活困难的离退休人员和下岗职工、特困学生、国家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牵线搭桥,在青年志愿者和服务对象之间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关系,为困难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和帮助,成为青年志愿者行动深入基层、深入人民群众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 2.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这项计划从1996年开始实施,采取公开招募、定期轮换、长期坚持的接力机制,组织动员青年志愿者为贫困地区提供教育、农业科技推广、医疗卫生
等方面的服务。四年多来,共动员组织了6810人次青年志愿者参与了服务,目前有2310多名青年志愿者在160多个贫困县开展服务。从1998年6月开始,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组建了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三年来,从全国36所重点高校推荐的免试研究生中招募了394名志愿者,赴16个国定贫困县从事为期一年的教育工作。
3.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这项活动由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联合实施,自1994年以来,每年组织动员近百万名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深入农村基层和受灾地区,发挥自身的知识智力优势,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扫盲和文化、科技、卫生服务,推广农村实用技术,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 4.保护母亲河\\\"中国青年志愿者绿色行动营计划\\\"。这项工作以\\\"劳动、交流、学习\\\"为主题,通过组建绿色行动营、建设绿色行动基地,集中组织青年在重点区域开展植树造林、沙漠治理、水污染整治、清除囱色垃圾等环保志愿服务活动。1999年6月,首期项目河北丰宁营正式启动,不到半年时间就吸引了全国19个省区市及英、法、德、日、土耳其等12个国家和地区的1000多名志愿者在车宁沙化区整地造林1500余亩,挖土石方5万方,回填土3.75万方。目前,内蒙古达里诺尔、黄河万家寨、四川广安邓小平故居、浙江楠溪江和合州、吉林延吉等项目正陆续启动。 5.成人预备期志愿服务。这是青年志愿者行动与18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有机结合的成功实践,它抓住16一18岁中学生向成年公民成长这个关键时期,把成千上万的中学生动员起来,把对青少年进行公民意识教育和引导青少年履行公民义务统一起来,在成人预备期号召青少年开展每年不少于48小时的志愿服务,寓教育于服务之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目前,成人预备期志愿服务已在全国普遍展开,成为新时期中学生实践教育的有效载体。 6.在大型活动和急难险重任务中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的作用。数百万青年志愿者为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第三届远南残疾人运动会、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上海《财富》论坛年会等国际、国内大型活动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志愿服务。组织青年为大型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已逐步成为全国通行的做法。同时,在几次大的洪涝和地震灾害面前,几百万青年志愿者为灾区群众重建家园、恢复生产发挥了突击队作用。特别是在1998年长江和松花江、嫩江流域的特大洪水面前,广大青年志愿者不畏艰险、不怕牺牲、顽强拼搏,为夺取杭洪抢险斗争的胜利作出了积极贡献。
7.围绕党政工作大局和社会公益事业开展的特色志愿服务。如共青团维权部门开展的为进城务工青年志愿服务、\\\"保护明天\\\"青年志愿名·文化市场监督活动,学校战线开展的大中学生志愿者社区援助行动,青工战线开展的为下岗青工再就业服务,青农战线开展的青年志愿者\\\"植绿护绿\\\"’活动,科技部开展的科技扶贫青年知识分子促进行动,以及北京的\\\"为老科学家、老教育家、老干部献爱心\\\"活动,浙江的\\\"天天青年志愿者行动\\\"、吉林为受灾群众褡建临时房屋的\\\"温暖工程\\\",湖北的为三峡工程综合志愿服务,河南的为见义勇为英雄及其家属志愿服务,江苏江阴、福建漳州的青年志愿者\\\"110联动\\\",青岛的\\\"周日志愿者行动\\\",铁道系统的青年志愿者\\\"清除白色垃圾\\\"行动,煤炭行业的青年志愿者\\\"阳光工程\\\"等等,都是从战线、地方和行业实际出发,选择党政关注、群众急需、青年能为的项目,持之阶恒,创造性地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
三、社会影响及作用
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青年的积极响应,得到了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志愿服务正在成为新的社会风尚,越来越多的青年及社会各界群众加入到志愿者的行列。在去年招募2500名扶贫接力计划青年志愿者的过程中,有5万余名各界青年踊跃报名。今年3月:日\\\"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活动中,全国有1000多万青年参与。在唐山大地震中不幸截瘫的残疾群众逢人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一下雨一下雪,青年志愿者们就来帮助我们!\\\"青年志愿者是他们的
\\\"贴心人\\\"、\\\"好帮手\\\",中央领导同志和各级党政领导都对青年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明确要求。青年志愿者活动被写入党中央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十五届三十全会决议等重要文件。
几年来的实践充分说明,青年志愿者行动符合时代发展的潮流,符合人民群众的需要,符合当代青年的特点,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一项生机勃勃的事业。它使一些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从志愿服务中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在全社会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倡导时代新风正气,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已经成为新时期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有效途径;它以扶贫济因为主题,以社会困难群体为主要扶助对象,通过志愿服务方式为困难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为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它为当代青年在实践中锻炼成长提供了广阔的舞合,开辟了现实的途径,体现了共青团在实践中育人的宗旨,成为新时期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载体;它适应当代青年自主意识、参与意识日益增强的特点,组织和引导青年以志愿服务方式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调动了青年的内在积极性,已经成为共青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动员和组织青年的有效手段,成为新时期青年工作的重要内容;它与国际志愿服务接轨,受到国际友好人士的普遍好评,在国际上树立了当代中国青年的良好形象,成为加强与各国青年之间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渠道。
青年志愿服务事业虽然取得了较大发展,但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运行中存在一些实际困难,特别是在长期项目的资金保障方面,需要社会谷界支持,需要党政部门的政策和资金倾斜。另外,要进一步加大对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参与志愿服务光荣的道德风尚,感召更多的青年投身志愿服务的实践,推动这项事业新世纪实现更大的发展。
志愿者培训第四课——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的基本特征
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在蓬勃兴起的过程中,呈现出符合时代和青年要求的鲜明特征: 一是时代性。青年志愿者行动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它着眼于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方面有所作为;它弘扬新风正气,是新时期动员青年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有效途径;它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帮困扶贫,救急救难,促进了改革、发展和稳定;它引导当代青年在服务社会的实践中成长成才,成为跨世纪的合格人才,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二是自愿性。青年志愿者行动以激发基于道义良知、同情心和公民社会责任感等青年内心行为动机为主要动员手段。组织者公开招募,参与者自愿报名,充分尊重了当代青年平等参与的意识。正是由于青年志愿者行动以自愿参加为前提,参加行动的动力来自参与者本身,因而参与者更具有积极性和责任感,比较容易坚持,有利于活动的恃久和深入。 三是群众性。由于符合青年的愿望和社会的需求,青年志愿者行动具有强烈的社会感召力和广泛的群众基础,是一项以青年为主体、全社会广泛参与、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群众性活动。它已超越了空间、时间、职业等方面的局限,遍及、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层面,在全社会形成了强烈的辐射效应。各地、各条战线、各个行业的团组织结合自己的实际开展活动,使志愿服务从内容到形式都呈现出多样性。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参与面、发动面和服务面都比较广泛。
四是实践性。青年志愿者行动是一种生机勃勃的群众性社会实践活动,它既是实实在在的社会服务活动,又包含着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是两者有机的结合,具有帮助他人、完善自己、服务社会、弘扬新风的功能。青年志愿者实实在在的服务实践,便服务的主体和
客体都发生深刻的变化。
五是开放性。青年志愿者行动立足现实,着眼末来,服务社会,教育青年,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的系统,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都具有丰富的内涵和极强的吸纳能力。青年志愿者行动是一项面向社会、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充满勃勃生机和跨世纪事业,它鼓励和需要人们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不断创造、丰富和完善它的内容和形式;它充分尊重和大力倡导各地各类青年志愿者组织在志愿服务方面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形成丰富多彩、富有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和模式。
六是社会性。从发展目标来看,青年志愿者行动要逐步成为社会成员的一种日常行为,成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一项社会事业。就推进手段而言,青年志愿者行动从组织发动、开展服务到机制建设,都十分注重开发和利用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七是事业性。各地都坚持以办事业的精神和方式推进青年志愿者行动,非常重视研究和积极探索使青年志愿者行动坚持长久的途径、方式或机制,在开展活动的同时注意健全组织,稳定队伍,建立基金,形成项目,并创造和完善了使活动经常化、规范化的\\\"一助一\\\"、\\\"包户\\\"、\\\"结对\\\"、\\\"三定三包\\\"等志愿服务形式以及在青年志愿者招募、使用、管理、培训、评价、奖励等方面逐步形成较为规范的制度,努力使青年志愿者行动成为一项跨世纪的事业。
志愿者培训第五课——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的基本原则
1994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胡锦涛同志在参加“为老科学家、老教育家、老干部献爱心”青年志愿者活动时指出,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一定要坚持自愿参加、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的原则。这是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自愿参加”主要是强调参加青年志愿服务的自觉性。自愿参加是青年志愿者行动的主要特征之一,也是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的前提。只有“自愿”才能成其为“志愿者”,只有“自愿”才能持久。对于参加者而言,青年志愿者行动的魅力就在于它变“要我参加”为“我要参加”,充分尊重青年的主体地位,注重调动青年自身的积极性、主动性。 “量力而行”就是要根据自己人力、物力、财力条件允许的程度来开展工作。首先,要研究服务客体,也就是要研究服务对象,搞清楚服务需求。现实生活中服务需求是多方面和多层次的,志愿服务一定要从共青团和青年的实际出发,从各地、各条战线、各个行业的实际出发,从社会需求的实际出发,把主观愿望和客观实际结合起来,把社会需求和服务能力结合起来,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要分清什么是现在能做到的,什么是下一步才能做到的,什么是将来才能做到的,还有什么是我们做不到的。我们既不能无所作为,也不可包打天下。要循序渐进,逐步发展,切不可操之过急,否则欲速则不达。
“讲求实效”首先就是要办实事。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就是要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难,为社会、为群众办实事。其次是要抓落实。面上的示范性的活动要搞,但工作重点是狠抓在基层的落实。青年志愿服务只有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具体人、具体事,真正成为基层广大青年的经常行为,才有生命力和发展前途。再次是求实效。求实效的集中表现就是在实践中使社会和群众体验和享受到志愿服务的成效。办实事、抓落实、求实效三者缺一不可。
“持之以恒”就是指青年志愿服务要做到经常化、长期化。青年志愿者行动是一项跨世纪事业,必须以办事业的精神和方法来推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必须与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结合起来,必须着眼于建立有中国特色的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必须建立必要的机制以保障青年志愿者行动经常化、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要健全组织,稳定队伍,建立基金,制定规章,形成机制,坚持长久。要保持工作和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 “自愿参加”、“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是相互联系的一个整体。只有“自
愿参加”才能“持之以恒”,自愿是持久的前提,自愿才会任劳任怨、坚持不懈。“量力而行”也是“持之以恒”的重要因素,只有“量力而行”,才不会力不从心,虎头蛇尾,半途而废。也只有“讲究实效”,实实在在地为社会、为群众做好事、做实事,使青年志愿服务落实到基层,深深地扎根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需要之中,才有强大的生命力,才能“持之以恒”。
志愿者培训第六课——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的基本任务和对象
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基本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全国各地、各类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培训青年志愿者;
开展与海内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志愿者行动的服务对象:
一是青年志愿者行动以人为主的服务对象主要有:
(1)企业的困难职工和离退休职工。青年志愿者应把这一事关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当成自己的任务,认真实践;为困难企业排忧解难青年志愿者行动\\\",努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下岗或待业职工的就业咨询和指导、培训、择业介绍等服务,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送温暖\\\"活动,为离退休困难职工提供医疗保健及日常生活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2)有突出贡献和有特殊困难的老干部、老科技工作者、老教师。胡锦涛同志曾强调指出:\\\"老同志为革命做出了贡献,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全社会,特别是青年为他们做些事情是应该的。广大青年志愿者为做出突出贡献和有特殊困难的老知识分子、老干部、老劳模服务,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精神的一种好形式。\\\"通过青年志愿者上门入户为他们提供医疗保健、整理资料以及生活服务等,既为他们解决了生活上的困难,又使青年志愿者从老同志身上受到了许多教益,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农村青年文盲。据统计,我国有文盲约1.5亿,其中青壮年文盲有3500万,这是制约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因素。共青团中央和国家教委组织实?quot;中国大中学生志愿者扫盲与科技文化服务行动\\\",组织大中学生志愿者利用暑期深入老、少、边、穷地区或国家规定的扫盲重点地区开展扫盲与科技文化服务活动,并建立相对稳定的联系。同时开展科技扶贫、送医下乡等志愿服务活动。
(4)见义勇为英雄及家属。近几年,全国各地涌现出一大批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扶正祛邪的英雄,为了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青年志愿者们纷纷行动起来,以爱英雄、帮英雄、学英雄为主题开展志愿服务,分别承担了英雄及其家属的生活料理、医疗保健、子女家教等任务,体现了\\\"正义与真情同在,青年与英雄同行\\\",使青年志愿者行动的服务对象延伸到了为帮助别人的人提供志愿服务上来。
(5)孤寡老人、孤残儿童。这些社会成员除需要获得必要的物质生活保障外,还需要在生活、健康等方面得到全社会的关心和帮助,为此,各地青年志愿者把他们作为重点服务对象之一,开展\\\"帮孤助残献爱心\\\"等主题活动,青年志愿者们深入敬老院、福利院、孤儿院,通过为他们提供生活、文化、教育、医疗保健等方面的志愿服务,使他们感受到了社会主义
大家庭的温暖。
(6)灾区及贫困地区的困难群众。近几年来,各地青年志愿者围绕着为受灾地区群众送温暖和帮助贫困地区尽快脱贫致富,组织开展了为灾区困难群众捐款捐物和其他形式的送温暖慰问活动,为贫困地区开展科技开发、培训科技人员、文化扶贫、助耕助收、扫盲支教等服务活动,深受农民群众欢迎。另外,由一些乡镇青年企业家、农村星火带头人等 组成的志愿服务队为边远、贫困地区引进项目,开展农业新知识、新技能的普及和推广,也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民工。如何引导\\\"民工潮\\\"有序合理的流动、安置好民工的工作和生活以及解决好他们在教育、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问题,一直是党政部门关注的大事。青年志愿者行动应该在这方面有所作为,组织青年志愿者为他们提供教育、培训、咨询、职业介绍、文化娱乐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就是一个切实有效的途径。 二是以社会事业为主的服务对象主要有:
(1)社区。主要是以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如:志愿服务站等)为依托,以\\\"一助一\\\"长期结对、青年志愿服务广场为基本形式,组织青年志愿者为社区成员开展志愿服务和社区成员之间开展互助型的志愿服务。
(2)自然环境。随着科技和社会的进步,环境保护问题越来越突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青年志愿者行动开展以来,不仅在植树、治沙、净化风景区、美化环境、为重点工程开展志愿服务等方面做出了贡献,同时也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呼吁人们增强环保意识,共同维护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3)社会治安。共青团组织结合党政关注、社会关心的治安问题,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志愿者活动,组建治安联防、反扒队等志愿者服务队,深入社区、街道、农村,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秩序。
(4)公益事业。根据社会急需,为抢险救灾、大型社会活动等提供突击性、应急性的志愿服务活动,深受群众欢迎和党政好评。同时扩大了青年志愿者的社会影响,带动了更多的人加入志愿服务的行列,在全社会树立了青年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基本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全国各地、各类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培训青年志愿者;
开展与海内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志愿者培训第七课——中国注册志愿者郑重宣誓
志愿者誓词:
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已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实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志愿者培训第八课——对自我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以及自我性格
的认知
第一部分对自我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的认知
能力是指圆满完成某种活动所必须具备并直接影响服务效率的个性心理特征,能力必定是和人所完成的活动紧密联系的。
我们所指的能力就是指可以用于志愿服务的能力,其中包括观察力、知觉力、思维力、想象力、记忆力、意志力等等,而急躁、冷静、沉着、活动等心理特征就不是完成某种活动最直接、最基本的心理特征。
在志愿服务中,几种能力的有机结合和协调运作,才能够成为一系列能力的综合,才可以形成俗称的“才能”,不同能力的结合则形成不同的才能。
想参加志愿服务的人士应该对自己的能力作一个正确的全面的总结,同时注意一般能力与特殊能力、优势能力与非优势能力的区别以及联系。
一般能力也称基本能力,具有经常性、稳定性和普遍性,即普通能力。一般能力是特殊能力的基础,一般能力越发展,特殊能力越能得到提高,在发展特殊能力的过程同时也发展和提高了一般能力;两者之间起着相辅相成的作用。
特殊能力则反映顺利完成特殊活动所要求的心理特征(条件),也可称专业能力,或称为“特长”,特殊能力是特定活动所要求的多种基本能力的有机结合。而在志愿服务中,对于特殊能力的要求就较高,较广泛。
在志愿服务中还需要志愿者的优势能力,优势能力是在个人的工作实践活动中起着主导作用的能力,可使个人有突出的表现和非凡的成就。 专业知识是志愿者所拥有的特殊的、与众不同的知识,往往与志愿者的基本能力一起构成志愿服务的主要力量源泉,可以在志愿服务当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同时也有助于志愿者团队的服务开展和综合质素的提高,专业知识可为服务对象带来实实在在的得益,同时也是志愿者在团队活动中体现自己价值的重要标志,所以志愿者本身应注意加以重视。 专业知识和能力、特长都会在志愿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新加入团队的志愿者不能够马上体会得到这些道理,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志愿活动之后,就可以体现出来。而志愿者团体的志愿管理人员,应该积极地去发掘有一定专业特长和技能的志愿者,充分发挥他们的人力资源,不应造成资源的浪费。 当然,有相当一部分的志愿者对于自身特长或专业技能的运作并不太在意的,他们也愿意参加一些无需太多技能的活动,对于这些志愿者,志愿团体的志愿管理人员应根据志愿团体自身的情况加以一定的引导,使之更加能适合志愿团体发展的需要。 第二部分对自我性格的认知
很多人认为志愿服务活动对于志愿者的性格应该没有多大严格的要求,觉得“只要他有一份心就可以啦,还要求这么多干吗?”但是,他们的确忽视了性格对于志愿服务的重要影响,例如,志愿者的服务对象是一位盲童,盲童需要的是志愿者和他多说话多沟通,而开展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如果是相当内向的,在服务时很拘谨,发言很少或者是一言不发,结果服务对象有需求,志愿者却因自身的性格而不能给予满足,这样的志愿服务一定是失败的。 可见,志愿者的性格对于志愿服务活动来说是相当重要的。所以志愿者自身对于自己的性格,应在参加志愿服务之前有一个具体、准确的认知,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加适合自己的服务项目,或者在通过志愿者团队组织的一些辅导后,改善自己某些能力结构的不足,使自己更能胜任志愿服务。
由于性格关系到志愿者与其他志愿者、服务对象、志愿者机构管理人员之间的相互的作用,也可关系到团队或组织的运作,所以对于想参加志愿服务的人士来说,必须充分正确认知自己的性格,如果自己的性格比较适合志愿服务,那就可以比较轻易地融入到志愿服务中,与服务对象、其他志愿者的关系也会处理的很好;相反,就会比较难融入志愿服务之中,与服务对象、其他志愿者之间的关系也会较差,不利于自身在志愿者机构中的存在。所以,这
一类朋友就要做出较大的改变,在能够适应志愿服务的需要之后,再参加志愿服务比较好,这样就可以避免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发生。
作为志愿者应该从下面四个方面评价自己、他人、服务对象的性格,以利于志愿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一、对现实的态度:包括对人、对事、对社会、对自己的态度。如:是否关心志愿者团队,有无同情心,为人诚实、正直还是虚伪、奸邪,勤劳还是懒惰,谦虚还是自负,是否能与人友好相处,自信还是有自卑感等等。
第二、性格的意志特征:包括对行为目标的明确程度、行为的自觉控制水平、面临困难的意志表现、自我做出的决定能否贯彻到底等,如目的性或冲动性、独立性或易受暗示性,纪律性与放纵性,主动性与自制力,勇敢与怯懦、有恒心、坚韧性、偏执、顽固等。 第三、性格的情绪特征:包括情绪的强度、稳定性、持久性及主导心境等方面。如情绪对他人的感染力、情绪的起伏与波动程度,情绪对身体、工作、生活发生影响的时间长短,一个人是经常处于精神饱满、欢乐愉快之中,还是经常郁郁寡欢,或经常处于宁静安乐的心境之中。
第四、性格的理智特征:包括表现在感知、记忆、思维、想象等认识过程之中的特征。如观察的持久性、细致程度;喜欢独立思考还是循规蹈矩、是否有大胆的想象力、记忆的策略如何等。
作为要求成为志愿者的朋友,在对于自身性格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之后,可以选择与之相适应的服务,不能强行参加一些不合适的服务,避免问题的发生,或者可以在服务时对自己的性格表现进行一些的控制或适当改变,以适应服务的需要。志愿者团队的志愿管理人员也要注意及时进行指导工作,有利于志愿者团队工作的顺利开展。
性格的相冲,存在于志愿团体的志愿管理人员与普通志愿者之间、普通志愿者之间与普通志愿者之间、志愿者与服务对象之间、社会服务对象管理机构人员与志愿者之间、甚至外界社会人士与志愿者之间;
因此,性格对于志愿者在志愿者团队的存在起着相当重要的意义,切不可忽视,请朋友们注意。
志愿者培训第九课——对自身健康、行为、时间的认知
第一部分:对自身健康情况的认知
志愿者在服务时必须有一个正常的健康状态,这样才可以在志愿服务中顺利完成志愿服务。
什么叫健康?长期以来,单纯从生物医学模式出发,认为健康就是“没有病”,而对心理或精神的健康却是了解较少;但人既然是组成社会的个体,人的活动就离不开社会,除生理活动之外,还有心理活动,因而提出了“健康不仅仅是机体没有病,而且应该有良好的心理状态和社会活动能力”。
世界卫生组织曾经对健康提出以下定义:“健康不但是身体没有残疾,还要有完整的生理、心理状态和社会适应力。具体地说,健康包括躯体、器官等生理方面的正常发育,也包括认识、情感、意志与人格特征以及社会适应等心理方面的正常发展。躯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统一起来,才是完整的健康。” 健康包括生理上的健康、心理上的健康和社会学上的健康,由于志愿者的社会角色、身份各不相同,而因其社会学上的健康标准各不相同,所以在此主要谈到的是生理和心理上的健康。
(1)生理学上的健康
从外表看应是体重适当,身材均匀,站立时头、肩、臀位置协调;眼睛明亮,反应敏锐,
眼睑不发炎;头发有光泽,牙齿清洁、无空洞、无病感;齿龈颜色正常无出血症状,肌肉、皮肤富于弹性;身体各器官没有发现疾病。 (2)心理学上的健康
正常青年人心理健康标准如下:
①智力正常。智力是衡量心理健康最重要的标准之一,是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和基本心理条件。是人们与周围环境达到心理平衡的心理保证。心理学家普遍用智力商数(简称智商IQ)表示智力发展高低,一般而言,正常智商为90~110。
②有独立完整的人格。心理健康的人,胸襟开阔,胸怀坦荡,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热爱生活,善于生活,一方面能调节自己的行为,克服各种困难。另一方面也能战胜自己的疲倦、抑郁、沮丧等消极情绪,能忍受打击而保持自身人格的完整,达到心理的平衡。 ③尊重自己,尊重别人。尊重自己就是要有自尊心,有自知之明和良好的自我意识。缺乏自尊心的参与者,则忧郁颓废。而且还要尊重别人,讲究文明礼貌,要知彼知己,谦虚谨慎,看别人的长处,认识自己的不足,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尊重别人,并非盲从,而是正常心理适应。
④有良好的人际关系。人生活在社会之中,必须与各种各样的形形式式的人交往,结成不同的关系,并能正确地处理好这些关系,保持和睦相处。
⑤要有适应的年龄心理特点。不同的年龄阶段各有与之相适应的年龄特点。一个人的举止、言行符合其年龄特点者,是健康的表现,反之,严重地偏离了自己的年龄特点者,为不健康的表现。
⑥有高尚的追求目标。有理想、有信心、坚韧不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树雄心、立壮志,勤奋好学,自强不息。
⑦基本稳定的情绪。遇事冷静思考,谨慎处理,在顺境中,不会不可一世,骄傲自满,盛气凌人,忘乎所以。在逆境中,也不会自怨自艾,多愁善感,抑郁沮丧,消极悲观,心境上常常保持相对的平衡。 当然,在志愿者服务活动中所需要的健康包括生理上的健康和心理上的健康,但并不是以上的全部,主要上是身体的健康状况能够承担起不同种类的志愿活动,如户外的活动,需要志愿者起码能够承受得起户外阳光的暴晒,不会发生中暑或不适昏倒而退出服务活动。而心理方面的要求,则应有除⑤、⑥外的几点标准。对于想参加志愿服务的人士,应该要以此来比对自己的情况,而考虑能否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其实,对于志愿者的心理方面也有一些基本的要求,这些要求就是:
1、能够控制自己的感情,因为面对服务对象的情况,不少志愿者可能会触景生情,或者在听完服务对象的不幸经历之后,可能会跌入一个心理“黑洞”。 2.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意见,志愿者必须有一种坚持的心理,排除各种的不良心理!例如,做志愿者好蠢啊!志愿者是个免费劳力!等等。
志愿者团体的志愿管理人员对于下面的志愿者的心理调控也是他们的工作内容之一,为什么?因为志愿者的不良心理对于其自身的参与积极性有相当大的影响!
例如:一次大型活动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的问题,虽然活动是能完成,但是对于参与的志愿者却产生了一些负面的影响,他们可能会觉得原来搞活动是这么差,或者他们可能怀疑上层志愿管理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此时,管理人员应该及时举行有关的会议,对于志愿者的一些疑问作一定的解释,对于产生问题的责任人应该做些一定处理,一方面可以解决志愿者们的心理问题,另一方面也更利用日后工作的开展。
第二部分对自身不良行为的认知
由于志愿者服务活动主要是靠志愿者与服务对象之间的面对面,手拉手的服务来完成的,所以志愿者与服务对象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相互影响的关系,所以如果志愿者本身存在着
能对服务对象起负面影响的不良行为,则会直接影响服务的质量,并对服务对象产生较坏的作用,这样的服务只会是适得其反。
那么什么叫不良行为?不良行为是指不能适合于志愿者服务活动的举止行为,包括言语和动作,这里包含一部分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中的不良行为,如吸烟、酗酒等,而另一部分则是在服务过程中不利于服务对象的进步和改善,严重者会使服务对象学会这些不良行为,加重他们的不利因素,如一位志愿者是商场的售货员,因工作原因而养成给予顾客以带有欺骗的赞美,以增加自己售卖成绩的习惯,但在服务过程中,这种行为习惯则是不可取的,尤其对于年龄小,判断能力差的服务对象容易产生负面的影响,使得他们有机会学习这种欺骗的行为,甚至会活学活用,结果服务带来了不良的后果。
由此可见,志愿者的行为对于志愿服务是十分重要的。志愿者在参加服务活动前,应该对自身的不良行为有正确的认知,如果自身的行为比较良好,就能够适合志愿服务的需要。如果自身的确存在着不良行为,的确不适合开展某一类服务对象时,你可以更换服务对象,也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而改变甚至消除自身的不良行为,使自己能够胜任志愿服务。 此外,由于一些不良行为会严重影响到志愿者之间或志愿者与机构之间关系的维系,例如某些人总是喜欢滔滔不绝地说话,这样在团队容易使人产生厌恶心理,影响此人在团队中的形象,也影响到团队的团结。所以不仅在服务时要注意,在整个志愿工作中都要注意。 第三部分对自身空闲时间的认知 志愿服务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服务活动,志愿者的空闲时间对于志愿服务来说是十分重要的,由于空闲时间而想参加志愿服务的热心人士,慎重考虑自身的空闲时间,在处理完工作时间、个人学习进修时间、社交时间之后,确实在空余的时间用来做志愿者时,才去志愿者机构报名,但应该提出的是,这种空暇时间应该相对固定,如每周六、周日,或者是周一至周五的某个下午或晚上时间,这样方能使服务可以固定下来,方便志愿者机构去安排志愿服务,有利于机构服务的稳定长期开展。 想参加志愿者活动的朋友们,应该在以上方面充分全面地认识自己,使自己的条件可以更好的符合志愿者活动的要求,一方面有助于提高参与的兴趣,另一方面,能够保证自己的特长可以在适合的场合得到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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