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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信息系统亟待整合完善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反洗钱信息系统亟待整合完善

冯飙;欧阳会谦;周武艺;廖敦良;吴丹 【期刊名称】《金融科技时代》 【年(卷),期】2010(000)002 【总页数】2页(P83-84)

【作 者】冯飙;欧阳会谦;周武艺;廖敦良;吴丹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

【正文语种】中 文

近年来,随着反洗钱业务的不断发展,与之相关的电子信息系统应运而生,由于系统开发的目的、主体、方式以及技术平台的不同,形成了系统间信息和资源互相独立、软件功能交叉和重复、数据多头重复采集等问题,凸显了整合完善系统的客观要求。

一、反洗钱信息系统存在的问题

(一)数据报送方面:业务未整合导致多头采集数据

目前,反洗钱信息系统从业务类型进行分类,主要包括综合类、日常监管类、案件线索处理类等3类;从开发单位的层面分类,主要有总行开发、分行开发、分行委托中支开发等3类;从系统开发的技术层面来看,系统开发所使用的技术标准各异(见表1所列)。但由于未对业务进行有效的整合处理,数据多头采集的情

况比较突出。

1.相同业务类型数据的多次报送

例如,金融机构发现以现金交易为主的可疑交易时,需向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系统报送信息;当进一步确认上述交易为重点可疑线索时,金融机构需要继续在广东省人民币大额现金监测系统及广东省洗钱案件线索库系统中上报信息;如果需要启动行政调查,人民银行还需要将上述信息录入到反洗钱调查系统中。在上述情况下,出现了相同的业务信息4次手工录入的情况。 2.不同业务类型之间的多头报送

主要涉及数据在案件线索处理系统与日常监管系统间的多头报送。例如,金融机构已将大额交易及可疑交易逐笔(宗)通过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系统报送给了人民银行,但是,金融机构还需要对报送的数据进行统计,然后通过反洗钱监管台账系统报送统计报表,使得各金融机构经常登陆信息系统,多头报送信息,严重影响工作效率。

表1 反洗钱信息系统开发所使用的技术标准系统名称 业务类型 开发单位 数据库综合 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反洗钱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综合 总行反洗钱监管台帐系统 日常监管 中支(分行委托) SQL 2000Tomcat 5.0 非现场监管 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反洗钱现场检查应用系统 日常监管 分行 SQL 2000 单机版 分析现场检查数据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系统采集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 金融机构案件线索处理 中支(分行委托) SQL 2000 IBM Web Sphere 监测大额现金 金融机构案件线索处理 总行广东省人民币大额现金交易监测系统反洗钱调查系统 案件线索处理 分行反洗钱调查 人民银行广东省洗钱案件线索库系统案件线索处理 中支(分行委托) DB 2 IBM Web Sphere 采集案件线索 人民银行金融机构系统 应用服务器 主要功能 系统信息来源

(二)系统数据方面:共享度不够,缺乏流程和信息的共享支持

1.系统数据横、纵向缺乏共享

目前,由于金融机构之间的数据缺乏有深度的开发,金融机构只能通过本系统的数据进行分析,数据利用率较差;其次,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之间的数据共享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反洗钱案件线索的信息缺乏共享,未能对跨地区的信息进行利用、充实,因此不能够充分挖掘系统数据资源的利用率。 2.系统数据外部缺乏共享

反洗钱工作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间的充分合作与信息交流,但从目前的情况看,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与各职能部门,以及各职能部门间均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与共享的渠道,在影响反洗钱工作成效的同时,也成为联合办案的一个瓶颈。 (三)信息开发方面:欠缺整体、科学规范 1.多次开发,软件功能交叉、重复

从表1可以看出,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目前反洗钱信息系统出现软件功能交叉、重复的情况。例如,在涉及案件线索的系统中,反洗钱调查系统已经包括“大额现金支取”、“重大可疑交易情况报告”等项目,但由于实际工作中该系统未能与金融机构连接,又开发了广东省人民币大额现金监测系统、广东省洗钱案件线索库系统,出现了软件功能交叉、重复的现象。 2.系统开发缺乏衔接和长远规划

目前,系统的开发依然存在系统为新业务服务的思路,一项新业务的出现,往往伴随一个新系统的诞生,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的监管,系统的开发并未认真考虑系统间相互衔接的情况。随着日后的发展,典当、拍卖行、房地产都会纳入反洗钱日常监管、案件信息分析等,其对应的系统也会应运而生,这样更需要完善现有的系统,做好长远的规划。

二、完善反洗钱信息系统的相关建议

(一)对反洗钱业务进行流程梳理和整合,数据采集实现规范化

针对信息系统多头采集的问题,需要从业务整合着手进行系统的整合。一是由业务单元组成的网络型的组织结构、业务流程的整合;二是对相同类型项目的整合。把人员、信息、流程进行前端整合梳理、重组,梳理和分析对应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流程的节点和涉及人员的角色,同时,可针对业务流程的相似性,使用抽象合并的方法对业务流程进行IT流程的归并。 (二)对系统数据进行共享整合 1.对重复数据进行共享

对于多个系统之间的重复数据,通过规范的数据接口进行共享,避免数据重复的报送,从而大大提高日常监管的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2.对重复数据进行整合

一是通过业务流程整合促进应用系统建设向“流程模式”转变,按业务处理逻辑进行系统功能组合与数据关联,通过对整个业务流程的全局管理与跟踪,加快跨系统业务处理效率。二是通过反洗钱部门与其他金融机构、上下级之间不同系统的连接,实现数据和业务的集成。三是考虑建设应用数据集成平台,解决不同的应用软件之间不能互相调用数据、软件功能交叉重复、数据查询不能展现在一个界面上等问题。 (三)加强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沟通,实现外部服务共享

一是加强与联席会议成员部门间的沟通,解决信息孤岛的问题,实现适度的数据共享。二是可规划和搭建安全有效的公共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公安局、税务局、工商局、民政局等各个部门不同来源渠道数据的实时收集,并根据共享信息的特点和要素,构建多维数据仓库,通过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技术,实现数据的深度利用。 (四)制定长远的业务发展和信息开发规划,逐步推进业务系统整合

首先,对反洗钱的业务发展进行长远的规划。梳理主要的监管业务,制定业务不同阶段的发展方向,前后形成有效的联系。其次,制定未来的技术规划。在系统的整合过程中,兼顾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构筑一个全新的技术基础架构。最后,根据

反洗钱业务的发展趋势,统一制定业务系统的开发目标,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数据整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众多的应用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不同的数据结构、代码结构和业务指标口径,同时还涉及整合技术、整合软硬件环境的选择等,更需统一规划,逐步实施。要构建多层次、跨部门、多个应用系统的有机系统,并能根据业务的不断更新,随时进行不同的整合,发挥多个系统的综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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