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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员的基本依据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定员的基本依据

人数=工作量/工作效率,即: 岗位用人数量制度工作时间计划工作任务总量人员工作(劳动)效率劳动效率:单位时间内每个工人完成的工作量(工作量/单位时间*人) 1小时,1天,1班(8小时) 一:按劳动效率定员 1.按产量定额

定员人数W

计划期生产任务总量M(1-1) 工人劳动效率R出勤率r工人劳动效率劳动定额定额完成率2.按工时定额

按工时定额计算,就是将工作任务量用完成工作任务量所需要的总时间来表示 定员人数W完成任务需要的总时间T(年/日)制度工作总时间t工作时间工时定额工时定额与产定额关系: 班产量定额则(1-1)式变为 定员人数W生产任务件*工时额定工作班时间*定额完成率*出勤率3.按产量定额的变化式

1产品品种单一、变化较小、产量较大时宜用产量定额。

二:按设备定员小设备P30) 1.属于按效率定员的一种特殊形式 定员人数需要开动设备台数每台设备开动班次工人看管定额出勤率适合范围:机械操作为主,使用同类型设备,采用多机床看管的工种 三:按岗位定员

适合范围:适合于连续性生产装置(或设备)组织生产的企业 分类:

共同操作的各岗位生产工作时间总和工作班时间个人需要休息时间A、按设备岗位定员(大型设备) 班定员人数B、位定员

适用范围:适用于有一定岗位,但没有设备,而又不实行定额的人员,如检修工、检验工、值班电工,以及茶炉工、警卫员、清洁工、文件收发员、信访人员等 三:按比例定员

总数定员标准(百分比) 某类人员的定员人数员工总数或某一类员工适合范围:

企业食堂工作人员、托幼工作人员、卫生保健人员 非直接生产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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