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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合同

2020-06-14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购车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中江县凯江镇千里马车行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828-6168688

一、将方向乙方订购以下车辆产品,若订购产品与乙方标准规格不同,必须附加详细说明。

说明不清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车型名称 备注 以上产品贷款总计(人民币大写) 数量(台) 颜色 付款方式 总价 二、甲乙双方自愿签署本合同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车辆定金(人民币大写)(以乙方

收据为凭证): 三、甲方如需按揭购车,乙方协助办理按揭手续。

四、(如按揭车辆必须在担保公司或金融机构)付清车辆余款(人民币大写)(以乙方收据

为凭证): 后(以款到乙方账户为准),甲方方可提车。 交车地点:中江县凯江镇千里马车行 五、备注:如甲方要求乙方送车到指定地点(必须以甲方全款车款已达到乙方指定账户为前

提),甲方承担中途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车辆损坏维修费用,人员伤亡的医疗费用等)均由甲方全部承担。

六、乙方承诺在收到厂家车辆送达乙方之日起 日内通知甲方提车,若遇车辆生产商

供车资源不足,运输延迟或发生不可抗拒的情形使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车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交车时间,如协商不成,乙方向甲方无息返还定金,本合同终止。

七、凡在我公司购买观光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需不需要驾照及上牌,请甲方咨询当地交警,

我告诉只负责销售及售后服务。

八、在交车时间内甲方为今年给乙方书面同意取消定车的视为甲方违约,对于甲方已交付的

定金,乙方不予返还。

九、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内前来提车,如果甲方逾期三日仍未前来提车,本协议终止,已收定

金乙方不予以返还,乙方有权利将甲方预定车辆另行出售。 十、甲方提车时必须全款支付购车款,已收定金抵押甲方支付额购车款,经乙方确认全部购

车款项付清后即交付车辆。

十一、 从车辆交付之日起,甲方在行使该车辆时应遵守国家或当地交管局相关法律法规

《道路安全法》安全行驶,无论该车辆的所有权是否已经转移给甲方,如果发生该车辆损毁,灭失或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如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 十三、 本合同双方申明:双方是自愿签署本合同的,对本合同中各款项内容经过仔细阅读

并表示理解,保证履行。 注:本价位不含税。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单位公章): 身份证号码: 乙方销售经理(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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