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合的同生效
1. 生效的含义
中的“生效”与“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协议;生效,指合同条款对当事人双方已发生法律上的效力,要求当事人双方恪守合同,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成立与生效的关系有两种:一是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双方便开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二是合同成立后不立即生效,而是等到生效的附条件成立或附期限到达后才生效。
2. 生效的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_____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 意思表示真实;
(三)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条 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因而,若要有效
订立,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缔约能力,并在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意思表示真实。
二、 种类
1、按保险标的分类:财产、人身
2、按保险标的的分合及变动情况分类:特定式、总括式、流动式、预约式
3、按合同的性质分类:补偿性、给付性
4、按照标的价值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确定分类:定值、不定值
5、按合同承担风险责任的方式分类:单一风险合同、综合风险合同、一切险合同
6、按保险人的承保方式分类:原、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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