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年清朝留日学生的乌龙革命
1905年11月2日,日本文部省颁布《关于清国人入学之公私立学校之规则》,岂料,这篇旨在规范留学生管理的《规则》因为清朝留学生对词义的误解而导致了一场乱象丛生的“革命”运动。
<规则条款引发争议>
这份《规则》共15条,备受清朝留学生诟病的是第九、十条,内容是:“受选定之公立或私立学校,其供清国学生宿泊之宿舍或由学校监管之公寓,须受校外之取缔”(第九条);“受选定之公私立学校,不得招收为他校以性行不良而被饬令退学之学生”(第十条)。
日本政府此举是因为当时大量的清朝自费留学生不需考试选拔,“挟利禄功名之见而来,取一知半解之学而去”。这种情况下,1905年9月就有日媒盛传政府将公布《清、韩学生取缔规则》。清朝学生因为日本将清朝与日本殖民地韩国相提并论,大肆反对,日本文部省很快辟谣,但11月的《规则》一颁布,留学生以为是“取缔规则”再次出现,群起而攻之。
<罢课退学日益激进>
“留日学生总会”认为,《规则》中的第九、十条是对清朝学生的歧视。12月4日,弘文学院清朝留学生首先停课。5日,300名清朝留学生聚会要求日本政府废止《规则》,同时决议集体罢课,退学回国。6日,学生成立“各校联合会”,还组织配备短刀手枪的
“纠察队”,威胁不罢课的同学称“如不回国,众必杀之”,继续上课的,一律以“汉奸”治之。
在“激进派”中,多是同盟会成员宋教仁、秋瑾、胡瑛等革命党。而胡汉民、汪精卫则认为应该留在日本办好《民报》等舆论阵地,孙中山也致电反对退学回国,以免革命势力被一网打尽。秋瑾得知后,数次在公开场合要求判胡汉民、汪精卫“死刑”。
<语言歧义闹出乌龙>
讽刺的是,日本政府发布的《规则》其实根本没人细读,公费留学生黄尊三在日记称,“众以为不必调查,即日停课,多数举手,一哄而散”。其实,日本政府文件没有针对清朝学生的任何歧视,第九条的“须受校外之取缔”的“取缔”是日本词,译成汉语应是“约束”或“禁管”,就是要对在外住宿的学生加强管理;第十条的“性行不良”也是日本常见词,并非专用于清朝学生。
不过在激进派的鼓动威胁下,离日学生达2000余人,日本政府也宣布暂缓执行《规则》,清朝学生开始复课,“各校联合会”也宣布解散。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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