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自查注意事项
1、单位以办公室为一个自查单位进行固定资产自查,各个办公室自查完成后,盘点人签好名统一上交汇总。
2、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 (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自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其他固定资产等。
3、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成批量购买的资产并且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与管理,如桌椅柜类、吊扇,也要计入固定资产,桌椅茶几类的按照一套为计量单位。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
5、电子产品和专用设备一定要注明品牌型号,以便与固定资产账簿核对以及盘盈盘亏时进行估价。
6、饮水机、热水壶之类的属低值易耗品不计入固定资产,但是传真机、扫描仪、碎纸机之类的有些可能达不到规定价格但也要计入固定资产。
7、存有存货的单位,需由相关管理人员进行盘点汇总。
8、事业单位在自盘时,有两个清产核资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5年12月31日,即要区分出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购入的固定资产以及2015年购入的固定资
产。行政单位只需区分2015年12月31日前购买的固定资产即可。
9、2016年购入的固定资产不纳入本次固定资产自查的范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