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规范公司收据的管理,正确进行核算,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 制定本办法。
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收据,为公司自行印制或从非税务机关购买的, 盖有公司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的收款票据。收据的基本联 次为三联:
第一联 存根联 留存备查;
第二联 交交款人联 给付款人的交款凭证; 第三联 记账联 收款方作为记账凭证。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公司财务部,作为收据管理的制度依据。 财务部设专人负责发票、收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领取、收回和 检查工作,对发票和收据进行统一管理。 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
一、收据的印制(购买) 、保管和领取
1、 收据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印制(购买) ,并由专人负责,不
得 从财务部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领购收据。
2、 收据购入后由财务部档案管理员负责保管,对新购入收据
按本进行编号,并设置收据使用登记簿,按编号登记。
3、 各会计统一到档案管理员领取所需收据,填写收据使用登
记薄,将领取数量、号码进行登记,双方签字。
4、 整本收据使用完后,收据使用人应将整本收据存根联交到
档案管理员处,由档案管理员核对收据存根、注销登记。
5、 财务部每半年应将库存收据清理一次,账面数与实有数进
行核对,年终将已使用的收据按《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存 档保存。
6、 档案管理员变更时,应办理收据、清点手续。
二、收据的使用
1、 公司收取单位或个人往来性质的款项时,应向付款单位或
个人开具收据。
2、 使用收据前应检查有无缺号、缺联、少份、错号现象。如 发
现上述情况之一,则此本收据不能使用,及时交回。
3、 开据的收据,必须注明单位全称、日期、事由、大小写金 额、
填写人等。
4、 收据要按顺序使用,各联要一次复写,各栏内容要真实、 准
确、完整,并在收款单位处加盖财务专用章。
5、 填错的收据要逐联加盖 “作废 ”字样,并完整保存各联,
统 一存档。
6、 使用完的正本收据要在每份收据的右上角注明对应的凭证
号。
7、 不得向其他外单位及个人转借、代开收据;不得使用拆本 收
据。
8、 各收据使用人员每人在使用的收据限一本,使用完存档后
方可领用空白收据。 三、收据的检查
1、 对使用完的发票,档案管理员应仔细检查整本发票是否按
规定开具,各项目是否书写齐全。
2、 日期顺序与手续编号顺序前后顺序是否一致。
3、 开错的收据是否加盖 ”作废 ”章,作废的收据三联是否齐
全
4、 是否注明凭证号。
以上项目经检查无误后,档案管理员方可签收存档。
四、责任 所有收据使用人均应按本办法使用和管理收据,如违反规定造成 损失的,如能弥补,应尽力弥补,不能弥补的,要负赔偿责任。
本办法自财务经理签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制 定 人: 签 发 人: 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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