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2016年度水利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混凝土灌注桩)
内容提要:
总 则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 施工过程控制 施工质量控制 质量检查与评定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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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灌注桩监理实施细则
1、总 则
(1)本细则编制依据:
1)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 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3)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5)SL27-91《水闸施工规范》。
6)DL/T5100-1999《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 7)SDJ207-8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8)SDJ249.1-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
9)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规程、规范。
2、施工准备工作监理
(1)承建单位应根据承建合同技术条款规定,对灌注桩造孔、清孔、吊放钢筋笼以及混凝土浇筑等,进行验证性试验。并在试验开始的28天前提出试验计划,报送监理机构审批。
(2)试验结束后,承建单位应及时将试验成果进行整理,提出用于实施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相关参数报监理机构批准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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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灌注桩工程开工前56天,承建单位应根据施工图纸、设计要求、技术规范、施工部位自然条件、施工水平及设备情况,编制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机构批准。施工措施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概述(包括施工项目、合同工程量及工期等)。 2)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台时生产率)及辅助设施布置。 3)造孔施工工艺。
4)浆液配合比试验、泥浆置换和清孔方法。 5)混凝土浇筑工艺。 6)废渣及沉渣排放措施。 7)施工进度计划。
8)可能遇到的不良地层或不利施工条件下的造孔与浇筑措施。 9)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 10)人力资源配置计划。
(4)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递交,监理机构审阅后限时批复。
(5)除非承建单位接到的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建单位可立即向监理机构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机构将于接受申请后的24小时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
(6)承建单位未按时向监理机构报送上述文件,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7)承建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机构应退回的审签或批复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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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可视为已报经批准。
3、施工过程控制
(1)承建单位在施工前完成钻孔灌注桩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并报监理机构查验。施工准备工作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钻机设备及其数量能满足施工要求。
2)泥浆拌制系统,包括储料场和自动配料拌和系统、泥浆中转站等,其能力满足高峰期用料要求。
3)泥浆净化回收系统,满足槽孔废浆连续净化、回收利用的要求。
4)混凝土拌和系统,包括储料场和配料系统,能满足拌制质量和高峰供料强度。
5)混凝土拌和运输车辆满足施工高峰期浇筑运输强度要求。 6)造孔机具能适应图纸文件所示地层和成孔深度和施工进度要求。
7)供电、供水系统满足施工高峰时段供电、供水容量要求。 8)原材料(粗细骨料、水泥、粘土、膨润土、外加剂等)的储备量满足施工用料量的要求。
(2)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建立健全三级质检体系,按照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
(3)混凝土配合比、原材料选用及其配制方法和拌制工艺流程应经现场施工试验验证并于开始浇筑28天前,报监理机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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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泥浆的技术性能、制备泥浆的原材料、配合比及配制方法、工艺流程、泥浆供应使用、净化回收工艺等,均应经现场施工试验验证,并报监理机构批准后实施。
(5)施工过程中,若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技术规范要求时,应及时调整或修订施工措施计划并报监理机构批准后实施。
(6)钻孔过程中,遇孤石、块球体或弱风化岩层,在确保孔壁安全的前提下可采用综合措施处理。必须采用孔内钻爆作业时,应提出孔内钻爆设计和措施报监理机构批准,并在监理工程师现场监控下实施。
(7)造孔过程中,出现漏浆或塌孔现象时,承建单位除及时测试、记录浆液漏失量和塌孔等详细情况外,应迅速查明原因,采取处理措施,同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并将经过、原因和处理结果书面呈报监理机构审核。
(8)各孔位、孔深、孔斜、清孔、钢筋笼的吊放等工序的检验,应在承建单位质检部门三级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工程师检验认证,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
(9)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承建单位现场作业记录和原始资料进行检查。监理工程师还将对重要作业工序进行巡视、跟踪和检查,发现违反技术规程规范作业,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与施工延误,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10)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加强技术管理,作好原始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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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并按监理机构要求,于当月25日前向监理机构报送当月作业资料。
4、施工质量控制
(1)钻孔灌注桩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建单位项目经理部是否安排有经验的施工人员主持实施,施工人员有没有掌握钻孔地区地质和水文情况;钻孔设备是否适用完好;各种机构设施是否配套、适用;电源是否有保证;施工记录是否完善、适用。
(2)钻孔灌注桩的清孔、吊装钢筋骨架、灌注下水混凝土等各工序应连续快速完成。
(3)承建单位在施钻前必须报送造孔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方可施钻。
(4)场地准备:场地为旱地时,应清除杂物,换除软土,整平夯实;场地为浅水时,宜采用筑岛法施工;场地为深水时,可搭设工作平台,平台须牢固稳定,能承受工作时所有静动荷载,并考虑施工机械能安全进出。
(5)监理工程师对承建单位报送的测量放样记录进行复核,着重审查跨径、桩位及护筒顶部标高。
(6)护筒埋设,护筒应坚实、不漏水,内径应比桩径稍大;护筒顶端高度和底端埋置深度应根据水文地质情况,按规范要求确定。护筒平面位置的偏差一般不得大于5cm,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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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护壁泥浆,按钻孔方法和地质情况,钻孔一般须采用泥浆浮悬钻渣或护壁。除地层本身全为粘性土,能在钻进中形成合格泥浆者外,开工前应准备数量充足和性能合格的粘土或膨润土。护壁泥浆性能要求和需要数量可按规范规定取用。
(8)为了回收泥浆原料和减少环境污染,施钻时均应设置泥浆循环系统。
(9)钻机安装就位后,底座和顶端应平稳,在钻进和运行中不产生位移和沉降,否则应找出原因,及时处理。回旋钻机顶部的起吊滑轮缘、转盘中心和桩孔中心三者应在同一钻垂线上,其偏差不得大于2cm。
(10)钻孔作业应分班连续进行,应经常对钻孔泥浆进行试验,不合要求时,随时改正;应经常注意土层变化,在土层变化处均应捞取渣样,判明土层,并记入记录中,以便与地质剖面图核对。
(11)升降钻锥时须平衡,防止碰撞护筒。
(12)因故停钻时,孔口应加护盖。严禁潜水钻机和钻锥留在孔内,以防埋钻。
(13)为保证成孔质量,在成孔过程中做到孔径、孔深符合设计要求,孔壁在成型后不坍塌、变形,开始时应慢速钻进,待导向杆全部钻进土层后方可加速钻进,钻进速度还必须根据地层情况作相应调整。
(14)在钻机排渣或因故停钻时,应保持孔内具有规定的水位,要求泥浆有一定的相对密度及粘度,以防坍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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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在任何情况下,严禁施工人员进入没有护筒或其他防护设施的钻孔中处理故障。
(16)钻孔达到设计深度时,即进行清孔。
(17)清孔方法可由项目经理部根据设计要求,钻孔方法、机具设备条件和土层情况决定。
(18)不得用加深孔底深度的方法代替清孔。
(19)灌注水下混凝土前,孔底沉渣厚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0)用换浆法或掏渣法清孔后,孔口、孔中部和孔底的泥浆平均值应适合质量标准要求。
(21)成孔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孔位、孔径、孔深、倾斜度、孔内沉泥厚度、清孔后泥浆指标等项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项目经理部质检员向监理人员提交检验记录,监理工程师会同有关人员复验合格后,在施工质量检验合格证上签字,方可灌注水下混凝土。
(22)钢筋笼的制作和吊放。
1)钢筋骨架可以现场制作,分节沉放,单节长度视起吊设备而定。
2)钢筋骨架主筋外侧应设置控制保护层厚度的部件。 3)按照设计要求,设置加强箍筋,以增强钢筋骨架刚度。 4)应采用适当措施,防止水下混凝土灌注时使钢筋骨架上升。 5)吊装钢筋骨架时,应作好充分准备,以便及时准确吊放,钢筋骨架应保持竖直居中,不碰撞孔壁。接头焊接应符合规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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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混凝土的浇灌。
1)水下混凝土应严格按照设计配合比配制。
2)在灌注过程中应间隔一定时间测定坍落度,检量碎石、砂用量。
3)导管安置要求连接牢固、严密,导管应位于孔位中央,灌注前应进行升降试验;灌注首批混凝土时,导管下口距孔底的距离一般在25~40cm;导管埋入混凝土中的深度不得小于1m。在灌注过程中,导管的埋深一般不宜小于2m或大于6m;灌注速度较快,导管较坚固,并有足够的起重能力时,导管埋深可以适当加大埋深。
4)灌注开始后,应连续地进行,并尽可能缩短拆除导管的间隔时间;当导管内混凝土不满时,应徐徐地灌注,防止在导管内造成高压气囊,阻止混凝土下沉。
5)灌注的桩顶标高应预加一定的高度,一般应比设计高出0.5~1.0m;预加高度以后凿除,凿除时须防止损坏桩身。
6)水下混凝土灌注的全过程,项目经理部必须设专人负责指挥、检测、记录;监理工程师以旁站方式进行监控。
7)在灌注过程中,应保持孔内水位,防止坍孔;经常控测孔内混凝土面位置,及时调整导管埋深。
8)孔口混凝土面位置的探测,应采用较为精确的器具;若无条件时,可用采测深锤,锤宜为锥形,锤重不宜小于4kg。
9)对于灌注过程中孔内溢出的泥浆,应引流至适当地点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及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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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质量检查与评定
(1)钻孔灌注桩工程一般按同类型的10根桩划分为1个单元工程。
(2)每个钻孔灌注桩单元施工结束后,承建单位应及时填报钻孔灌注桩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并报监理工程师核定,作为评定相应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基础。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按有关规程、规范和监理文件执行。
(3)作业记录均需及时报经现场旁站监理工程师签字认证,作为计量和质量核定的依据。非特殊原因,监理工程师不予补签。
(4)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报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按合同规定应予以支付的工程量才能予以计量支付。工程计量支付,按合同文件和监理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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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2016年度水利工程监理组 201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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