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名信
尊敬的上级领导:
您们好!
为了支持革命老区巴中的发展建设美好家园。我们是巴中市经济技开发区兴文镇时新街道办事处石新村、灰山村、园柏村等十个村的村民,世代耕种养家糊口,虽没有太多文化知识,但能明辨是非,遵纪守法。现有一事向上级领导如实反映:望领导在百忙中关心百姓疾苦,为民做主,伸张正义,体恤民情,一方百姓深表谢意!
为拓展城市发展领域,建设美好家园,石新办事处共十个村村民与兴文镇人民政府于2011年共同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在安置还房的同时,十个村村民人均2个平方米的门市,所有权归村民私人所有,集体共同经营,现已还房入住,但是没有通过老百姓事先商议之前,时新办事处要办小区医院,单方在安置房内强行实施装修,其行为侵害了老百姓合法权益,强行霸占签房协议人均2平方米门市面积,以《拆迁安茸补偿协议》为证,这十个村老百姓为了自身利益,得到合法保障,阻挡半夜来小区医院装修,时新办事处书记主任带上特警大巴车和公安,赶到现场,不仅不协调解决问题,反而大声指挥现场特警公安,给我整就是要让老百姓出点血,大打出手,并打伤多名群众,引起极大民愤,严重伤害了老百姓与政府鱼水情。为了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平息事态不良发展,时新办事处十个村村民要求向上级领导和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严惩打人特警凶手,还百姓一个公道。
一、责令立即停止小区医院侵权行为,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与百姓共同协商处理。
二、按国家有关规定,公、检、法职能部门不能干预老百姓的拆迁安置,人民警察为民人民,所谓“特警”是否应该出现在这样的现场,法律也没有赋予他们从事执法活动的权利。对群众残忍施暴,无理拘捕多名群众,.砸坏多名群众手机。因此,百姓要求时新办事处公安分局主要领导忽视法纪,对打伤多名百姓负主要贵任,应作出深刻检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时新街道办事处和公安分局领导身为国家公务人员,欺压百姓,辜负了党多年对他们的深恩,应立即停职反省,望有关部门严肃处理。按国家权法应及时成立业主委员会,恳请上级领导严惩凶手,让百姓安居乐业为盼。
此致
十个村村民签字附后
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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