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依法治校?
依法治校就是学校遵循法制原则和法制精神,在职权范围内,依据《宪法》、法律、规章等规定,管理学校事务,开展办学、教育教学、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等活动。
教育部2003年7月17日发布了《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03]3号文件),对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
二、为什么要推进依法治校?
首先,实行依法治校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其次,实行依法治校是由学校教育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决定的。再次,依法治校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发展学校教育事业的一条基本经验。第四,依法治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要求。
三、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依法保障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四、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目标是:教育行政部门法制意识增强,形成依法行政的工作格局;学校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学校制度;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和受教育者的法律素质有明显提高;建立完善的权益救助渠道,教师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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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形成良好的学校育人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实现教育的公平,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五、依法治校的内涵有哪些?
(一)自主化管理
所谓自主化管理,是指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依法独立行使本校教育决策、组织教育活动的权力,也就是说学校可以自行决定、处理本校事务的权力。
1、要积极推进政府和有关部门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的依法行政,要致力于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法治政府。
2、要落实学校法人地位。
3、学校要建立起自主化管理的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和决策的民主监督机制。
学校章程是学校办学的纲领性文件,是学校的“母法”。章程的制定,是学校成为法人组织的必备要件,是学校实现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我约束机制的前提。
(二) 制度化管理
所谓制度化管理,是指学校的办学、管理及教育教学等一切行为都要遵循既定的制度和规定,避免临时性、随意性和盲目性的决策。学校的规章制度要合法和完善,要有民主性、程序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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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范化管理
规范化管理就是指对我们要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等各个岗位和这些岗位工作中的常规性要素,提出一个标准、一个范式,并且还要研究制定达到这些标准和范式的目标成果(最后要做到怎样才符合一种标准的要求)、技术路线(达到最后成果的一个标准的路径)、组织方案(怎样来通过规范的运作达到目标成果的)、工作程序(必须通过的几个步骤)以及具体方法等的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
(四)民主化管理
民主化管理,就是指学校管理应当广泛吸纳校内、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地体现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意志和利益。
1、要把握好决策环节。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委或党支部领导下,组织全校教职工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以教师为主体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机构。其主要职权是代表教职工行使学校重大的和涉及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研究、决策和管理权利,并对学校校长及决策机构的全体成员进行民主监督,是广大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主要形式,是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和执行与教职工进行沟通、交流的重要渠道,是依法治校、实行民主化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内容
2、要把握好决策执行环节。 校务公开是教育领域中一项重要的民主政治建设举措,是实现学校民主化管理的重要手段。
3、要把握好决策执行结果的评估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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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权益化管理
所谓权益化管理,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学校要依法保护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事前预防和事后救济),二是指学校在教育、教学和管理等各方面为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创造宽松和谐的环境,使他们的身心得到健康、全面和和谐的发展。建立教师和学生的申诉制度。保证教师和学生有听证权、知情权、申辩权、申诉权。六、推进依法治校的方法有哪些?
(一)要建立法制工作机构——法制办
(二)要制定学校章程,修订、健全和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要制定学校规范化管理的项目标准和管理路径示意图
1、学校重要决策的形成及执行标准、程序
2、重要岗位的履职标准、路径和相关要求
3、教职工民主参与学校管理的途径和标准
4、维护教师学生权利的路径和程序
(四)要建立和完善依法治校档案
(五)要营造依法治校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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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2003年11月16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2003]4号)。通知指出:“为了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树立依法治校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依法治校先进经验,提高教育系统依法治教的水平,决定在全国开展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 ”的活动。
八、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原则和要求,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措施。通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增强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九、“依法治校示范校”检查的基本标准是什么?
(一)管理制度完善健全。依法制定学校章程,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遵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依法制定教育教学、财务、教师、学生、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内容合法、公正、公开,并得到切实有效执行。
(二)校内管理体制完善。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校长、学校党组织、学术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依法发挥相应的作用。
(三)办学活动依法规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全面贯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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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有良好的校风。学校教师、学生无严重违纪和刑事犯罪行为。教育教学质量良好。
(四)民主管理机制健全。依法建立教职工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发挥积极作用。实行校务公开,校内监督机制完备。中小学建立学校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定期听取社区、家长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教师权益受到保障。依法聘任教师,依法提供相应工作条件,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和相关的福利待遇。保障教师通过校内民主管理机制参与学校管理。建立和实行校内教师申诉制度。
(六)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无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按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无乱收费现象。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建立和实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七)法制宣传教育成效明显。认真贯彻国家和教育系统普法规划,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重要的日常工作。建立普法责任制,做到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按照规定开设法制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教师、学生法律意识明显提高,校领导依法办学。学校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学校依法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八)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健全。学校党政领导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制定依法治校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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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学校有专门机构或者领导负责依法治校工作。
十、目前我国关于教育的法律有哪几部?
有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属于教育相关法律。
十一、学校、教师、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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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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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师生维权问题
在维护教师的权益上,一是要依法为教师提供相应工作条件;二是要鼓励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实验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奖励先进、肯定创新;三是学校要积极鼓励教师参加进修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四是要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让教师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上,一是要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严格禁止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制定“潜能生”转化措施,充分发挥学生特长,让学生学有所长,学有兴趣,使每个学生都能做到“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二是要保障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要建立《困难学生救助制度》。三是建立《学生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十三、学校章程制度是如何制定的?
章程的制定必须按照以下程序,一是要成立专门起草工作小组,负责章程草案的调研起草工作;二是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章程草案文稿,向有关领导、部门印发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进行反复修改完善;三是要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四是要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报学校主管部门核准,此时的章程也就具有了法律上确立的地位;五是章程的修改程序,学校根据形式的变化及学校自身的改革和发展,及时提出对章程的修改议案,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各学校要在依法制定章程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使学校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实现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学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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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必须遵循法治统一、公开透明原则,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建立学校管理制度合法性的审查制度,及时做好各项管理制度的审查清理工作,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内容,要及时修改或废止。
十四、学校如何实行民主管理?
要建立健全学校重大决策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有条件的学校要聘请兼职律师,没有条件的学校,可咨询法制辅导员。凡重大决策,都要征得律师的意见,保证学校做出的重大决策,签定的民事合同都符合法律规定,切实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明确学校重大事物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决策与监督程序,保证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规范和完善校务公开收费公示制度,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招生、收费以及其它涉及学生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增强透明度,要自觉接受学校党、团、工、妇组织监督与管理。
十五、学校管理现代化的主要途径
学校管理现代化必须依靠依法治校。通过依法治校,使学校管理制度化和法制化。学校管理的制度化和法制化,要求制度和法律贯穿于学校管理的全过程,学校管理的各个部分、各个环节、各个阶段和各种管理行为都要在法律的规范下进行,整个学校的管理过程表现为制度和法律的运行过程。只有将学校管理的全过程纳入到制度和法制的运行过程中,学校管理才能从无序走向有序,从随意走向标准化,从经验走向科学。
十六、我校什么时间开始开展依法治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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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以来,学校按照已出台的依法治校实施方案,稳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积极开展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学校确定了“依法治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思路,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改革促发展,建章立制,依法管理,民主办学,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好成绩。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教育教学管理示范高校、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标兵、重庆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市教委“教育管理年活动”一等奖、“四五普法”先进集体、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十七、学校建立了哪些依法治校工作机构?
成立了重庆工商大学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周希贤教授、校长王崇举教授任组长,其他的校领导任副组长,其中一位党委副书记作常务副组长,分管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成员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法律顾问、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制定了学校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并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学校专门聘请了3位法律顾问,常年为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服务。
为抓好依法治校的法制宣传教育,成立了重庆工商大学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和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普法教育办公室,由宣传部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校普法教育的日常工作。
十八、学校在依法治校方面建立了哪些规章制度?
1、依法制定学校章程
学校章程是依法管理学校的总规则。在2002年合并建校时,我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对高等学校的设置条件、管理权限、职责要求的规定,结合重庆市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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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工商大学章程》。在这几年的办学过程中,全校师生员工严格遵守学校章程,依法实施各项办学活动,学校改革发展有序进行。
2、依法制定并切实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了党群系统工作与管理制度、行政工作与管理制度、教学科研管理制度、学生工作管理制度等共200多个,坚持不懈地抓制度建立、抓制度执行,进一步完善学校制度体系的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深入推行校务公开,促进各项决策的透明化、民主化、科学化。在办学过程中全面清理和修订学校原有的各项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改革发展需要的规章制度,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学校管理与服务体系。
切实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了重庆工商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财务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基建工程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及监督办法以及规范校办企业、后勤集团等制度,重点是抓好“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强化内部审计作用,加强对财务收支的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加强对关键环节如基建工程、物资设备及教材图书采购等方面的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的招标和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在办学过程中坚持民主管理,依法实施办学行为。加强了招生考试管理,完善招生工作责任制,实施“阳光招生”工程。严格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制定了重庆工商大学学术规范和惩处学术不端行为的具体办法,加强学术规范制度建设。
加强了对学校人、财、物等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的监督,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的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促进相关工作的整改。强化对基建和维修工程、大宗物资、仪器设备、医药品、教材图书等采购的招投标监督,进一步规范招投标信息的公示制度。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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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抓好项目立项、工程变更、资金结算、质量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工作,确保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据法律规范,健全教学事故、管理事故、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规范干部的管理行为、教师的教学行为、服务人员的服务行为和学生的行为,对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及时加以纠正和查处。
十九、学校依法治校体制建设得怎样?
1、学校管理体制完善
学校实现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定期召开党委会,讨论决策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校长依法对学校工作实施行政管理,副校长协助校长做好分工管理的工作。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事项,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和部署实施。建立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选举了“两代会”的领导机构,依法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建立了校学术委员会,讨论研究学术科研的重要问题,充分发挥专家、教授在办学中的积极作用。
我校领导管理学校工作的党、政、工、学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在工作中相互配合,成效突出。根据不同时期学校工作的变化和领导成员的变动,适时调整领导分工,以保证各项工作的衔接和延续。学校在开展某些突击性重要工作时,均依法成立领导小组或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这些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得以顺利完成。由于学校管理体制完善,始终坚持依法治校,学校自2002年组建五年来,取得了一年上一个台阶的辉煌成绩。
2、建立了分级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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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建立了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体制。在党组织系统,学校建立党委实施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学院和机关建立党总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总支下建立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行政系统,实行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明确了两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学校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学院的重大问题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学院建立了二级“两代会”制度,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我校建立的两级管理体制和机制,分工明确,职责明晰,运行良好,政令畅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二十、学校在校务公开,民主办学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1、依法建立“两代会”制度
合校以后,我校依法建立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于2003年12月召开了重庆工商大学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重庆工商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重庆工商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规定》、《重庆工商大学第一届教代会、工会委员会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选举了校教代会、工会的领导机构,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朱伯兰教授任工会主席、教代会主任。在教代会、工会委员会下,设立了民主办学监督工作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委员会等10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并积极开展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二级“两代会”制度建设,在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于2005年全面推进二级“两代会”制度建设,各学院和后勤处召开了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选举了学院和部门的教代会、工会工作机构。
2、认真实行校务公开,校内监督机制完备
一是认真筹备召开“两代会”,讨论和监督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我们先后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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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届一次、一届二次、一届三次、一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听取校长的行政工作报告、工会教代会工作报告和财务工作报告,对学校的年度工作、重大事项和教职工关心的问题进行讨论和审议。在这四次一届“两代会”的届中会上,代表们共提出提案304件,经审核立案217件,各部门办理提案的回复率100%,提案人满意基本满意率达90%以上。二是有关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涉及对教职工利益的重大改革,在决策前提交“两代会”常委会或委员会审议,提交民主党派“双月座谈”、党委中心学习组(中层以上干部)、教职工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比如,校内分配制度(岗位津贴、课时津贴)改革方案、学院和部门年终考评方案、教职工集资建房方案等,经这些会议讨论后提出了许多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使方案修改得更加完善,为党委和行政的科学决策提供了群众基础和可行性论证。三是有关教学、科研、管理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比如职称评定、干部任前公示、集资建房的计分排序等,在校区的公示栏向全校教职工公布,征求意见。四是有关校园文化建设的事项,比如道路、建筑物、园区的命名,校风、学风、教风、教师职业道德的文字表述等,在校园网上公布征求意见。五是学校的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等,采取多种方式向学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公布,接受学生、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3、校务公开和民主办学成绩显著
我校的校务公开和民主办学工作,领导重视,各部门协调配合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成立了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重庆工商大学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学校领导和学院、部门领导校务公开工作责任制,使我校的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2004年上级组织对我校校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民主测评,教职工对我校校务公开工作满意率达91%。2005年学校荣获“重庆市厂务公开先进单位”称号,重庆市教育管理年活动一等奖,2006年荣获“全国教育教学管理示范高校”、“重庆市校务公开先进集体”称号,2007年荣获“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校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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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希贤教授2002年荣获重庆市“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党政领导”称号,2005年荣获重庆市“校务公开先进个人”称号,校长王崇举教授2006年荣获重庆市“校务公开先进个人”称号。
二十一、学校依法办学的成效如何?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重庆工商大学章程》实施办学活动
我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重点学科为依托,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制定专业建设规划,确立了打造品牌专业,改造传统专业,建设特色专业,优化专业结构与布局,构建了以经、管、文为主,经、管、文、工、法、理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制定了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专业设置标准,加强专业评估与监督,遴选出经济学、贸易经济、统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应用化学等7个校级重点建设的品牌专业,确保各专业的办学质量。按照学校定位和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目标,学校适时修订了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设计模块化的知识结构和弹性要求的课程设置,建立了7个学科21个大类的学科基础课平台,允许学生自主选择专业或专业方向,在努力保证人才基本质量的同时,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余地。现行人才培养方案注重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培养,体现了人才培养模式的多样化,突出了应用型、开放性特征。
学校制定了《重庆工商大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重庆工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重庆工商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办法》、《重庆工商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品课程建设的意见》等文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激发了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目前我校已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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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级精品课程10门。
重视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鼓励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案例式、自主学习式等教学方法,因材施教,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校制定了《重庆工商大学多媒体教学管理办法》,开展了多媒体课程认证和优秀教学课件评选工作,提高了多媒体教学课程的质量。鼓励教师积极开展双语教学,制定了《重庆工商大学关于开展双语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了双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并开展了对双语教师的外语应用能力培训。
学校注重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制定了《重庆工商大学教学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重庆工商大学关于集中实践性教学工作的若干要求》等规章制度,规范实习实训教学环节的工作程序、组织实施、质量监控等;各学院结合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制定(修订)了实习实训教学大纲,规范管理实习实训,完善了考核办法与标准,通过校内外相结合、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结合、集中与分散互补等形式,保证了各个实习环节的有效实施。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006年4月,由我校牵头、南岸地区四所高校联合申报的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获得教育部批准建设,成为全国第二批61个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之一。我校围绕《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发展规划(2006-2010)》,制定了《重庆工商大学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在文化素质教育课程体系建设、第二课堂教育体系建设、文化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文化素质教育师资队伍和理论成果建设、和谐校园人文环境建设等方面逐项落实建设任务。推动我校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培育文化素质教育的特色和品牌,全面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促进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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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心素质的协调发展。
学校遵循“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学科特点和文化素质教育要求,不断调整和优化学科结构,加强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把文化素质课程列入“通识”课程体系进行规划建设,通过对大学生加强文史哲艺等人文社会科学教育和自然科学方面的教育,提高了学生的文化品位、审美情趣、人文素质和科学素养。近几年来,学校开设了全校性通识课213门,学生选修达6万余人次,学生的人文素质得到了明显的提高。
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一系列文件,如《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重庆工商大学学生行为规范》,对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目标、途径、任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按照“以专职为主,专兼职结合”的原则,建立了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学生工作队伍。
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与途径,经过长期努力,思想道德修养课的课程建设发挥传统优势并不断创新,走出了一条“学校家庭社会结合、心理伦理经济渗透的理想信念教育”的新路子,深入开展家长学生“两地书”系列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重视学生公寓内的思想政治教育,建立“党员服务站”,实施“学生工作六进公寓”的具体措施,实现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进入学生公寓的工作目标。
学校重视学生诚信意识教育,从新生入校到毕业生离校整个在校期间,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诚信教育。与北京金诚集团合作,率先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探索大学生诚信评价机制的建立。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邀请中国人民银行专家开办大型诚信教育讲座;设立诚信考场,实施免监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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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高度重视校园文化系统工程的建设,积极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制定了《重庆工商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校园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实施文化素质教育为基础,以优化校园文化环境为重点,以建设优良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以培养高素质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努力建设有工商大学特色的校园文化。近年来,先后启动了两期校园文化建设工程,从校徽、校歌的设计与制作到校风、教风、学风的确定,从校园景观、道路、建筑物的命名到校史的编写、校史馆的建设,全面构建校园文化系统。
“36182”大学生素质拓展工程成效明显。“36182”大学生素质拓展工程(即提倡学生大学四年写30万字的笔记,阅读60部古今中外名著,公开发表10篇文章或作品,参加8次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完成2次独立的策划或设计)是我校旨在全面提升大学生人文素质的特色工程,是全面提高大学生文化素养的新探索。通过该工程的全面推进,极大地提高了我校学生的人文素质,在社会上引起良好反响,《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媒体先后进行了宣传报道,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学生撰写的80余万字的读书笔记——《读书感悟录精选》(1-4部)。2004-2005学年,涌现出了“36182”大学生素质拓展工程标兵57名,一、二、三等奖获得者176人。
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工作体系,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坚持对大学生进行比较系统的心理健康与个性心理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体系,构建了一套较完善的心理健康课程体系,在《思想道德修养》课教学中增设心理健康教育内容,还先后开设《人际交往心理学》等20门次有关心理健康方面的选修课程,选修人次2 509人。
3、学校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校风优良
学校教职员工爱岗敬业,劳动纪律性强。学生讲道德讲文明,行为习惯良好,学风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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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全校形成了教师敬业爱岗、学生刻苦学习的良好局面
高度重视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有关教学管理规范、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学籍与学位、教学质量控制等一系列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编印了《重庆工商大学教学管理文件汇编》、《重庆工商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并根据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本科教学实际不断修订完善,以适应本科教学管理的需要。
在教学管理过程中狠抓教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对教师、学生和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在教学计划、教学运行、教学质量与评价、教学基本建设等管理工作中,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各环节严格按各项标准执行,程序规范,建立了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了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对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考试、教学管理、教学保障等方面违反教学纪律及管理规定的个别人员,严格按照《重庆工商大学教学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广大教师自觉履行我校制定的“爱国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教书育人、精心施教、严谨治学、团结协作”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严谨的态度、高度的责任心、崇高的敬业精神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学生评教满意度大幅度提高,2003-2005学年的学生评教满意度分别为79.73%、81.85%和94.85%,师德师风建设的成效得到了广大学生的广泛认可。
坚持依法治校,依法行政,严格管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了《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管理规定》、《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重庆工商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等学生管理制度,并汇编成《学生手册》,发到每个学生手中。注重考风建设。制定了《重庆工商大学考试工作管理规定》,成立了考试委员会,对公共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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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学科基础课实行了“教考分离”制度和集体流水阅卷制度,考试违纪处分典型案例警示、设立诚信考场等,维护考试的严肃性。颁布实施了《重庆工商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重庆工商大学综合素质考评办法》、《重庆工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重庆工商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重庆工商大学优良学风班创建和评选办法》等重要的学风建设文件,促进了学风建设。
规章制度的严格执行,使爱岗敬业精神得以提高,全校教职工按照“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要求,在教学、管理、服务工作中践行师德规范。学生学习积极性高,自觉遵守校规校纪,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率较低,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风气。
4、教师学生严重违纪和刑事犯罪少
学校充分利用校园网、校报、广播等宣传工具,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意识,树立遵纪守法观念。我校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南岸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完善防范体系。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小组”, 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学校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知识,对学校的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广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树立法律意识、廉政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学校在学生中开展警示教育,每学年制作“学生警示教育专题展”展板。通过展示这些发生在同学们身边的真实、典型的违纪违法案例,引导教育同学们树立法律意识,强化法制观念,严守校规校纪,将惩治和预防结合起来,防患于未然。
2004年以来,学校在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达到了较好的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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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作用,在一个近24000名师生员工的大学里,只有2名职工,12名学生因违法犯罪被判刑,其所占比例在0.6‰以下,学校对这些教职工及学生给予了相应的处分,并以此对师生员工进行“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制警示教育。
二十二、学校在教师权益维护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1、依法聘任教师,改善工作条件
我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引进和聘任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和实验教学工作人员。学校坚持“人才强校”的办学思路,成立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人才引进、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教师聘任、教师政治业务培训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全校现有专任教师 1179人,其中正高职称113人,副高职称401人,中级职称70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78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 471人,建立起了以专家学者为骨干、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的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学校依法与每位教师签订了聘任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学校加大基本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的投入,大力改善教师开展教学和科研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修建了教学和实验用房3.8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已达8605.39万元,现有图书219.30万册,其中电子图书56.80万册,订阅各种报刊杂志3527种。各学院基本做到了教研室有房、教授有桌,保证了开展教研活动的需要。学校鼓励教师开展科学研究,近几年来共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500多项,发表学术论文6500多篇,其中核心期刊、重要期刊2800多篇。学校依法维护教师进修学习的权利,鼓励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为教师到重点大学和国外高校作访问学者和短期进修提供方便和经费支持,鼓励教师参加全市全国性学术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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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高教师福利待遇
合校之初,我校即制定了校内岗位津贴方案,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断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及时、足额发放教职工的工资和各种津贴,教师的收入水平逐年得到提高。在学校的努力下,为教职工集资修建了1000余套住房,组织实施了对教职工住房的货币化补贴方案,极大地改善了职工的居住条件,也为今后的人才引进提供了坚实的后勤保障。为方便教职工上下班,开通了往返沙坪坝、江北、南岸校区之间的交通车,对不在交通车沿线的教职工发放交通补贴。定期开展教职工、女职工的体检,保障了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在校园内和教师住宅小区加强了安全保卫工作,切实保障教职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保障教师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
根据群众可知情,能参与,便于监督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实行校务公开,保证教职工对学校事务的知情权。学校在规划、教学、管理、科研、人事、福利等方面的重要事项,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决议后,以《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有的事项在学校公告栏公布,使各部门领导和广大教职工对学校政务的知情权得到有效落实,合校以来,已印发《校长办公会纪要》155期,已编发反映学校发展动态的信息简报24期。教职工可以通过“两代会”、“双月座谈会”、“中层干部会”、有关事项决策前的研讨会或意见征求会等途径,参加对学校事务的管理与监督。学校坚持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在校园网建立了“校长信箱”和“意见建议”栏目,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4、建立申诉制度,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关于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的规定,学校制定了《重庆工商大学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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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申诉办法》。成立了由学校党政负责人,校办、人事处、工会、监察处负责人,教职工代表,法律顾问等组成的教职工申诉委员会,健全了组织机构,并明确了各自职责。对校内师生员工引发的有关纠纷,按照申诉程序:即申请、审理、调查、取证、仲裁,依法进行调解处理,维护了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十三、学校在学生权益保障方面有哪些制度和措施?
1、依法维护学生权益
我校先后出台了《重庆工商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条例》、《重庆工商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重庆工商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切实保障学生参加教育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杜绝了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我校从2007年开始试行学分制,实行学院内中期分流、学生自主选择专业方向、开设辅修专业等,进一步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学校制定了《重庆工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重庆工商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开辟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开展“一帮一”结对帮扶,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等工作,资助政策的落实让每年近400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与帮扶。
我校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并贯彻落实学生档案管理各项工作,严格档案管理,力争“不多、不少、不漏、不错”,如实记载档案信息,同时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毕业生就业政策及有关管理规定,学生自愿申请并和学校签订档案留校保管协议,我校可为毕业生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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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档案免费保管两年的服务,为9533名同学保管了留校档案,保证了学生的相关权益。
学生奖惩制度明确,我校设立了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师范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国家奖助学金等多种形式的针对不同层次学生的奖学、助学金,每年约有7000人次获奖,金额近300万元,保障了学生获奖学金的权利。
完善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四级防护网并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互助机制,开展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测量工作,先后为2万名同学建立学生心理电子档案,为实现大学生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及时干预和跟踪服务工作提供依据,近三年来共为2000余名同学免费当面咨询,为800名同学免费网上咨询。学校几年来无因心理问题导致的恶性事件发生,被教育部确定为“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常模数据采集点”。
建立起学生工作动态月制度,每月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搜集各学院的有关学生工作的信息和意见,听取职能部门的工作反馈,及时解决和处理学生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积极主动为学生服务保障学生权益。2003年以来,共召开月动态分析会34次,学校还坚持每年为全校学生办10件实事,整合全校之力,有计划重点解决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受到学生好评。
2、按照国家规定规范管理“阳光收费”
学校自觉向市物价局、市教委申报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依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无乱收费现象。按规定每年对《收费许可证》上所列收费项目和有关收费情况进行年审,接受物价部门检查。我校每年对普通高校、成人教育以及二级学院的学费、住宿费收费均亮证收费。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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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为了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合法收费,纠正乱收费,根据《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理》和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的要求,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每年新生入学前,我校通过互联网向学生公布学校经重庆市物价局核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给新生的《新生入学须知》中也公布学费、住宿费标准。每年老生、新生报到注册时,在学校集中收费处、学校张贴栏处均制作了收费公示牌公布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收费公示牌由收费行为地所在的物价部门统一监制,并公布价格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同学、家长的监督。
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每年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的收入均纳入学校总预算,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收取的学杂费,合理预算,控制开支,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学校还加大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落实对城乡经济困难家庭子女的学费减、免、缓的政策,积极与商业银行配合,加大助学贷款的额度和范围,努力让符合贷款条件的困难学生贷款,以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不让贫困学生失学。
3、建立学生伤害和应急处理制度
我校建立了《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办法》、《重庆工商大学学生遭遇意外事故资助管理办法》等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实现安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制定并实施《重庆工商大学安全工作责任书》、《重庆工商大学防火安全条例》、《重庆工商大学大型活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陆续出台了《重庆工商大学处置治安交通火灾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等六个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每年开展校园安全月系列活动、新生安全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及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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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秩序整治工作,认真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2004年以来进行安全、消防专项检查169次。依法保护学生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2004年以来为学生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10万元,追回赃物数百件,其中包括手机、电脑、摩托车等等。
针对发生的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为体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和关爱,2005年以来学校拨付专项经费10000多元为甄别出的3000余名特困学生购买泰康人寿保险的学生保险险种,主要包括意外伤害死亡和残疾、疾病死亡、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和疾病住院医疗费用赔付;除此以外,学校从2006年开始参加了市教委和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联合推行的校方责任险,学校出资99540元,为当年在校的19908名学生购买了校方责任保险,为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死亡、残疾进行赔偿,这些措施的实施,为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4、依规处理违纪学生,建立学生申诉制度
我校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了《重庆工商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对学生违纪处分处理,本着重在教育的原则,建立了预警机制,预防学生违纪违规。2004年以来办理学生处分400余人次,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做到了事实清楚,量纪适当,程序合法。
学校于2005年9月成立了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因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纪处分提出的申诉。该委员会由13人组成,成员由学校分管领导、监察处、校办、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处、招生就业处、保卫处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法律顾问、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主任,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任副主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处。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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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负责接受学生申诉咨询,受理学生申诉,复核申诉事件的事实、理由及证据材料,并及时提交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研究决定。自我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成立以来,已受理学生申诉22件,办结22件。通过建立和实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维护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十四、学校在法制教育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依法治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师生员工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环节。2004年以来,学校党委和行政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党委宣传部、普法教育办、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和法学院、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等院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1、按要求开设“法律基础”课,开展大学生普法学习教育
大学生的普法学习教育,通过开设“法律基础”课进行。把“法律基础”课作为大学生的必修课在二年级开设,32学时,严格考勤和考试。“法律基础”课的开设,做到了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按照教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05方案”,我校于06年起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配备了专兼职教师16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11人,博士学位1人,硕士学位11人。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保证了教育教学质量。
几年来,任课教师认真备课,认真讲授,既讲好教材上的内容,也及时补充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各年级学生通过“法律基础”课的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基本观点,了解了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规定,提高了法律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能自觉地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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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师生员工法律素质明显提高
通过普法学习和法制宣传教育,学校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全校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学校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坚持依法治校。党委书记周希贤教授、校长王崇举教授带头参加普法学习和参加法制理论考试。学校聘请了3名法律顾问,作为学校依法治校的参谋和依法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学校在基本建设、物资设备的购置等方面,坚持实行公开招投标,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学校发展实际,各职能部门对所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多次检查分析,凡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都及时予以修订。教职工都自觉地学法用法,用法律规范自己的教学管理行为,依法维护自身的正常权益。学生积极参加“法律基础”课的学习,积极参加各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法律素质明显提高,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2004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李智军在学府大道见义勇为,勇追歹徒身负重伤,被学校授予“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
二十五、学校在依法治校方面取得了那些成效?
几年来,我校的依法治校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创新法制教育形式
我校开展了“法律知识竞赛”、“校园说法”、“模拟法庭”、“普法宣传周”、“交通安全法咨询”、“保险法规知识竞赛”、“‘律’化校园”、“身边的法律问题探讨”、“社区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法学院学生开展的“模拟法庭”活动,邀请了法院的法官到现场指导,以其典型的案件、严格的程序、逼真的表演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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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的高度评价。我们邀请了重庆市纪委副书记吕天庆同志来校在中心学习组作反腐倡廉报告,对校、处级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邀请重庆市人民法院第五分院和南岸区人民法院与我校共同开展以反对腐败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机关、后勤等党总支和工会组织党员和职工到南岸郊区的重庆市第二监狱参观,并请文化程度较高、认罪改造较好的服刑罪犯现身说法,讲述其犯罪的原因和沉痛的教训。这些法制教育的形式和内容,有效地增强了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2、开展依法治校的理论研究
我校注重开展依法治校的理论研究。已完成重庆市教委立项课题“大学生被害预防对策研究”1项,完成校内课题“高校学术规范及管理机制研究”、“构建高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研究”2项,在研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高校治理商业贿赂体制机制创新研究”1项。先后发表依法治校方面的理论研讨文章8篇,其中校普法教育办公室余常德研究员的论文《论高等学校的依法管理》发表在重庆工商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上,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李莉莎副教授的《大学生预防被侵害理论的探索》、《大学生的犯罪被害与被害预防对策研究》、《大学生维权的误区及对策研究》等论文在《当代青年研究》、《西南民族大学学报》等核心期刊发表,纪委监察处郝俊杰、程元元同志的论文《创新教育制约机制,防治高校商业贿赂》、《构建高校职务犯罪惩防体系》在《高校反腐倡廉实践余探索》等杂志发表。
3、办学行为规范受到表彰
合并建校以来,我学校坚持依法治校,依法管理,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办学行为规范,民主监督到位,学校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改革发展取得教职工公认的巨大成绩,多次受到上级表彰,获得多种荣誉称号,从未受到过主管部门及其相关部门的批评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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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先后荣获“重庆市校务公开先进集体”、“重庆市教育管理年活动一等奖”、“重庆市厂务公开先进单位”、“重庆市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十六、我校“普法办”的工作情况
我校建立了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和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普法教育办公室,由宣传部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校普法教育的日常工作。学校制定、颁发了“四五”普法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每年制定了普法教育工作计划,每年都有普法教育工作总结。
普法办每学期都要认真组织教职工开展普法学习教育,主要学习了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反分裂国家法、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了教师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教育法规;学习了审计法、会计法、选举法等相关的部门法律法规。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纪观念有很大提高。组织教职工参加市委法建办和市教委统一组织的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达96℅以上,考试成绩优秀,2004年人均成绩95.4分,2005年人均成绩92.85分,2007年人均成绩96.57。因普法学习教育的优异成绩,我校被评为重庆市四五普法先进集体,普法教育办公室主任余常德同志被评为重庆市四五普法先进个人,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曹维可同志被评为南岸区四五普法先进个人。
几年来,我校普法办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满意的效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在全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充分发挥法学院、保卫处等专业学院和职能部门的示范推动作用。法学院的师生员工,法制观念比较强,对法律法规比较熟悉,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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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普法教育的生力军。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我们注意发挥法学院的专业优势,率先开展或由其组织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由法学院组织师生代表学校参加的南岸区、重庆市主办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保卫处(部)是学校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的职能部门,在“3.15”、“11.9”、“12.4”等时间,由保卫处牵头开展与其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很好的效果。
二是在各学院各部门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级党团组织、学生会干部、社团负责人的骨干带头作用。教职工的普法学习和法制宣传教育由各学院、各部门的党总支、党支部组织进行,学院学生的法制教育活动由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组织开展,有关社团也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是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学校或学院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竞赛”、“校园说法”、“模拟法庭”、“普法宣传周”、“交通安全法咨询”、“保险法规知识竞赛”、“‘律’化校园”、“大学生身边的法律问题探讨”等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组织师生在校内和校外街道、社区开展法律义务咨询活动,深受师生员工和市民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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