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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模板】

2021-12-20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XX县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

项目名称:招 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

目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

XX县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勘察设计 XX县农业农村局 XX公司 日期:二〇二〇年五月

总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33 34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42 第五章 设计技术要求 ............................................... 6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6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XX县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X县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勘察设计已由XX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陆河发改[2020]32号文批准,招标人为XX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债券争取外,不足部分由及县级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XX县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XX县城区域。

2.3 建设内容:农房整治:农房改造44.8万㎡、危房违建拆除30万㎡、庭院改造28.8万㎡。电力通信设施整治:新建电力通信设备,铺设电力、通信管线8.3334Km。生活垃圾整治:配备垃圾房,增加垃圾处理设施12.5万个。照明亮化整治:安装乡村道路路灯5.5556万盏及完善村庄公共场所照明设施。生态环境整治:建设乡村郊野公园13.33334万㎡、绿化带45.8334万㎡,建设风景林带37.5万㎡及推进畜禽养殖整治。特色传承和发展:修缮与保护纪念性建筑及特色民居、建设古驿道特色文化长廊及村口特色化景观。完善防灾体系:新建应急疏散场地5万㎡、完善消防通道及消防设施及修缮防洪工程。公共服务设施:配备护林所、新建公厕、停车场及修缮原有服务设施。发展打造乡村特色旅游产业设施工程(农田景观产业、田埂植被景观、防护林带景观,发展山林经济及开展乡村历史文化体验等)。

2.4 招标范围:①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工作,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测量及放线、管线物探及必要时的施工勘察工作等;②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所有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③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按国家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应由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勘察设计服务。

2.5 招标最高限价: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费招标最高限价为3087.35万元(其中勘察费652.80万元、设计费2434.55万元)。

2.6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债券争取外,不足部分由及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2.7勘察设计周期:两年(根据招标人需求分期分项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2 投标申请人的人员要求: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设计组成员配置至少5人,其中要求1名景观高级工程师;1名建筑高级工程师;1名结构高级工程师,并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2名中级工程师(设计组成员不包括设计项目负责人)。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超过两家。

3.5投标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

3.6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且企业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财产没有出现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7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7年5月1日以来)承接过包含勘察或设计的环境整治或生态环境提升项目。 4.投标申请资料的提交

投标申请人应于 2020 年 月 日至 月 日,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止(节假日除外)到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县政务服务中心左侧办公大楼四楼)进行投标申请,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4.1 企业介绍信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应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

4.2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是联合体,样式附后),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需是设计方;

4.3 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4 投标申请人拟派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5 投标申请人拟派勘察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6设计组成员配置至少5人,其中要求1名景观高级工程师;1名建筑高级工程师;1名结构高级工程师,并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2名中级工程师(设计组成员不包括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交设计组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7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且企业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财产没有出现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8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7年5月1日以来)承接过包含勘察或设计的环境整治或生态环境提升项目。(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以上所要求的人员必须一人一岗,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申请前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以上申请资料一式三份。申请资料采用A4纸打印且应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资料封面应注明“XX县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投标申请资料”,并注明投标申请人全称(需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证明或替代资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XX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XXX农业农村局 地 址:XX县朝阳路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XX公司

地 址:XX市东海镇东海大道银华路北16号二楼202 联 系 人:XXX

电 话:********

年 月 日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如是联合体)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叁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不是联合体的,不用提交本“联合体协议书”。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名称:XX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XX县朝阳路 1.1.1 招标人 邮编:****** 联系人:XXX 电话:******** 名称:XX公司 地址:XX市东海镇东海大道银华路北16号二楼202 1.1.2 招标代理机构 邮编:****** 联系人:XXX 电话:******** 1.1.3 1.1.4 1.2.1 1.2.2 1.2.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 资金落实情况 XX县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勘察设计 XX县城区域 上级补助、债券争取外,不足部分由及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 已落实 初勘、初测 详勘、定测 1.3.1 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 技术设计 施工图设计 1.3.3 设计周期 详见专用合同条款第4.1款的规定 资质条件:见附录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业绩要求:见附录2 财务要求:见附录3 人员要求:见附录4 信誉要求:见附录5 1.4.1

其他要求: 见附录6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两家 不组织,若需要现场踏勘可自行前往。 组织,踏勘时间: 。 不召开 1.6 投标预备会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7 2.1 2.2.1 2.2.2 2.2.3 2.3 3.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1.5 踏勘现场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的时间 投标文件形式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日前 年 月 日 时 分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的时间为准)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的时间为准) 双信封形式 单信封形式 否 是,招标最高限价: 3087.35 万元(其中勘察费652.80万元、设计费2434.55万元)。 本次招标经XX县财政局核定勘察设计招标的最高限价: 3087.35 万元(其中勘察费652.80万元、设计费2434.55万元)。 招标报价采用填报投标报价的方式进行报价。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60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30万(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3.2.1 招标人是否设有最高投标限价 3.2.2 投标报价方式 3.3 投标有效期 3.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电汇或转账形式或银行保函(如是联合体,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银行保函: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办理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或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电汇汇入招标单位指定的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凭银行凭证开收款收据,否则不予投标。 账号如下: 开户全称:XX公司汕尾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汕尾陆丰东海翡翠苑支行 账 号:**************** 中标候选人:XXX人签订书面合同5日内退还 非中标候选人:XXX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 3.5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与递交投标文件的报名单位,须向招标单位发函告知,招标单位收到函件后3天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3.6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件(U盘)壹份 内层封套: 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4.1 封套上写明 投标人联系人: 外层封套: 招标人地址: XX县朝阳路 招标人名称:XX县农业农村局 XX县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 4.3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时间的时间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开标地点: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密封情况检查: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检查 (2)开标顺序:随机开启 招标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 人,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专家 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2 6.3 7.1 中标候选人数 评标办法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履约担保 招标方案补偿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 3 名 本次采用:综合评估法 否 是 招标人规定履约担保形式为: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银行保函或现金担保),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担保。 无 5.2 开标程序 7.2 7.3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5月1日以来)承接过环境整治或生态环境提升项目(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财务近三年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且企业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财产没有出现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项目负责人 数量 1 资 格 要 求 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勘察负责人 1 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 结构专项负责人 1 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建筑专项负责人 1 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 景观专项负责人 1 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 后续服务人员 2 中级工程师职称及其以上职称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近五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和设计周期

招标范围及设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质条件、业绩、人员、信誉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作废标处理;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招标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10)为投资参股本招标项目的法人单位。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第2.2.2项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范围仅限于工程设计中跨专业或者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工作,且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和批准。

(2)分包人的资格要求:拟定的分包人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其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3)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将拟订的分包计划,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并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如有分包),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3.6款的相关要求。 1.12

偏差

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1 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所列的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标准以及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1.12.2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所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

(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

1.1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1.12.2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5款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1.12.2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审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但最多扣分不得超过各评审因素满分分值的40%。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设计技术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 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统称为“补遗书”,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2.2.1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

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

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2.3.1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仵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

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 3.1.1 3.1.2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文件采用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构成如下: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第一卷 商务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资格审查表; (5)其他材料; 第二卷 技术文件 (6)技术建议书。 第二信封(报价清单) 第三卷 报价清单 (1)报价函; (2)报价清单说明; (3)报价清单汇总表。 3.2 3.2.1

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设

计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设计费用。 3.2.2

采用综合评估法,则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报价清单”

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同时,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否则作废标处理。 3.3 3.3.1

投标有效期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

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

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

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保证金必须选择下列形式:电汇或转账形式或银行保函 。

(1)采用电汇,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2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6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2项

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3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和第3.4.2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

作废标处理。 3.4.4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 3.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 (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3.5 3.5.1

资格审查表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表格内容填写资格审

查表,并按各资格审查表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3.5.2 3.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主要人员不允许更换。 投标人信息的核查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担保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3.7 3.7.1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周期、投标有效期、技术要求、招标范围

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采用单信封形式,第3.7.3项采用以下条款: 3.7.3 3.7.4

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

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7.5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

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6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采用双信封形式,第4.1.1项和第4.1.2项采用以下条款: 4. 1.1

投标人应将第一卷商务文件和第二卷技术文件(包括正本及副本)统一密封

在第一个内信封中并加盖密封章;第三卷报价清单(包括正本及副本)单独密封在第二个信封中并加盖密封章,然后与电子文件(U盘)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信封中。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4. 1.2

内外层信封均应写明:

(1)招标人名称:XX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地址:XX县城朝阳路

(2)注明:XX县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封

外层信封上不应有任何人的识别标志。在内层信封还应注明“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和 “报价清单”,并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以便投标被宣布迟到时,能原封退回。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和第4.1.2项要求对外层封套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

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4.2.1 4.2.2 4.2.3 4.2.4 4.2.5 4.2.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4.3 4.3.1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

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款的要求签字

或盖单位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采用双信封形式,第5.1款采用以下条款: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将按照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款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或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采用双信封形式,第5.2款采用以下条款: 5.2 5.2.1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函的相关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会议结束。 5.2.2

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

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6.评标 6.1 6.1.1

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人数为 5 名,评标专家

共 5名专家组成,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具体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分值,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评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果应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XX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 7.合同授予 7.1

定标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7.3.1

履约担保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7.4.1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

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

标保证金。

招标人不得以压低设计费、增加工作量、缩短设计周期等作为中标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4.3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报价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7.4.4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7.4.5

如果根据本章第3.6款、第7.3.2项或第7.4.1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

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8.重新招标和重新招标失败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10.1

其他规定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

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1: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本次设计规模:

农房整治:农房改造44.8万㎡、危房违建拆除30万㎡、庭院改造28.8万㎡。电力通信设施整治:新建电力通信设备,铺设电力、通信管线8.3334Km。生活垃圾整治:配备垃圾房,增加垃圾处理设施12.5万个。照明亮化整治:安装乡村道路路灯5.5556万盏及完善村庄公共场所照明设施。生态环境整治:建设乡村郊野公园13.33334万㎡、绿化带45.8334万㎡,建设风景林带37.5万㎡及推进畜禽养殖整治。特色传承和发展:修缮与保护纪念性建筑及特色民居、建设古驿道特色文化长廊及村口特色化景观。完善防灾体系:新建应急疏散场地5万㎡、完善消防通道及消防设施及修缮防洪工程。公共服务设施:配备护林所、新建公厕、停车场及修缮原有服务设施。发展打造乡村特色旅游产业设施工程(农田景观产业、田埂植被景观、防护林带景观,发展山林经济及开展乡村历史文化体验等)。 二、招标范围:

①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工作,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测量及放线、管线物探及必要时的施工勘察工作等;②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所有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③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按国家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应由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勘察设计服务。

附表一:

XX县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勘察设计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投标人 送达情况 密封情况 项目 负责人 是否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 备注 签名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年 月 日

附表二: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

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表三:

问题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四:

中标通知书

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为准。

附表五: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表六: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 标 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制内容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2.2 第一信封 资格审查 录1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投标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 的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3 第一信封 初步评审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5)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6) 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3.3 投标人最终得分统计:投标报价10分,商务部分30分,技术部分60分。 3.3.1报价部分评分(满分10分)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有效投标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评标价,为有效投标报价,若有效投标文件家数>7 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家数≤7 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本次评标按各投标人的勘察设计总价报下浮率 (0%~10%),下浮率以百分比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四位四舍五入,并按下浮率计算出总报价,投标报价总价的金额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投1 投标报价10分 标范围内自由报价,不在有效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不予评审。 计算公式:A=(A1+A2+…+An)/n 其中:A 为评标基准下浮率;A1、A2、……、An 为各投标人的有效下浮率。 n 为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数量。然后,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 报价得分=10-|An-A|×100。 注:本项投标报价计算在资信评分后进行,投标报价 得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10分 分值

3.3.2商务部分评分(满分30分):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5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环境整治或生态环境提升项目,得1 投标人业绩 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①以上业绩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自2015年5月1日以来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设计类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获得过省级工程设计类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其他不得分。 2 企业获奖 注:同一工程获奖以最高奖项计算,最多得4分。需要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公示文件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时间以获奖证书为准。 (1)勘察专项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得0.5分,同时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加0.5分,满分1分; (2)给排水专项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得0.5分,同时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加0.5分,满分1分; (3)建筑专项负责人,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得3 人员配备及技术水平 0.5分,同时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加0.5分,满分1分; (4)结构专项负责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得0.5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加0.5分,满分1分; (5)造价专项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得0.5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加0.5分,满分1分; (6)景观专项负责人,景观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得1分; 8分 4分 3分 分值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7)交通专项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得0..5分,同时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加0.5分,满分1分; (8)规划专项负责人,注册城市规划师得0.5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加0.5分,满分1分; 注:上述人员均需提供相关资格(或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连续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上需有社保部门签章)。 (1)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证书得2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AAA认证(覆盖范围需包含相应工程设计和岩土工程勘察),得1分; (2)获得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3分; 分值 4 投标人企业实力与荣誉 (3)近五年每获得过一次由有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或工商(市场)相关的行业协会颁发的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荣誉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3分; (4)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的,得6分。 15分

3.3.3技术部分评分(满分60分)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对本工程情况宏观认识程度,对本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建设理念的理解和把握,总体设计思路、理念清晰,是否与1 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 优秀12分,一般的8分,有缺陷的4分,未提供的0分,满分12分。 a.项目背景分析充分,功能定位准确,与上位研究充分结合、理解到位。优秀的4分、一般的3分、有缺陷的1分,未提供的0分; b.现状分析合理,对现状情况把握准确。优秀的4分、一般的3分、有缺陷的1分,未提供的0分; c.设计方案构思新颖,设计要点科学、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项设计:优秀的5分、一般的4分、有缺陷的2分,未提供的0分; d.方案设计深度满足项目招标要求,设计内容完整详实,2 设计方案 阐述合理:优秀的5分、一般的4分、有缺陷的2分,未提供的0分; e.提出切实可行的人居环境整治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乡村振兴及生态、绿色等标准:优秀的8分、一般的6分、有缺陷的4分,未提供的0分; f.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是否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优秀的3分、一般的2分、有缺陷的1分,未提供的0分; g.乡村旅游和乡村产业规划的特色明显、充分结合地域文化和地区资源:优秀的3分、一般的2分、有缺陷的1分,未提供的0分; 3 典型图设计 设计成果的完整性、设计图纸的规范性。典型设计图包含但不限于:总体布局、 竖向设计、农房整治及公共服务设8分 25分 本项目建设理念相适应,是否合理可行。 12分 分值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施、道路及交通、植物配置、 城市家具及园林小品、 重要景点、其他配套工程等。 优秀8分,一般的6分,有缺陷的2分,未提供的0分。 分值 对本项目设计的4 特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 对本项目设计关键问题的认识、把握程度,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措施科学全面,具有现代先进技术应用及设计理念。 优秀8分,一般的6分,有缺陷的4分,未提供的0分。 a. 勘察设计、施工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较好,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可行,后续服务工作安排及承诺满足要8分 勘察设计、施工5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后续服务工作安排及承诺 求,保障有力,有具体的运营维护管理措施的得4分。 b. 勘察设计、施工质量承诺、后续服务工作安排及承诺基本满足要求,但较一般,保障措施基本完善的得2分。 c.勘察设计、施工质量承诺、后续服务工作安排及承诺基本满足要求,但较差,质量保证措施不完善的得0分。 4分 6 项目管理机构及主要人员 对投标申请人拟组建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技术力量进行综合评估评分,分值为0-3分。 3分

1.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 2.1

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2.1.1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2.1.3 综合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 2.1.4 编写评标报告。 2.2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 决其投标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 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3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 一项有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其投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

第一信封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 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 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 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到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 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5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 商务和技术得分。 2.6

第二信封开标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 (报价清单)进行开标。 2.8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 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 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

(3)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 2.9 第二信封澄清

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果与投标人原报价不同,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 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作否决其 投标处理,同时没收其投标担保。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 与投标价得分的计算。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2.11

评标排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 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 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 2.12

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 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1.定义和解释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 1.2

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进行设计招标的工程。

发包人:XXX协议书中的“甲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执行建设项目投资

计划的单位,或其指定的负责管理建设项目的代表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 合法继承人。

1.3

设计人:XXX协议书中的“乙方”,指其投标文件已为发包人所接受,并与发包

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咨询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机构资格的合法继承 人,但不包括该当事机构的任何受让人(除非发包人同意)。若设计人为联合体,则设计人 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

1.4 1.5 咨 询机构。

1.6 1.7 1.8

项目负责人:XXX计人书面委任的负责本工程设计的组织管理者。 分项负责人:XXX计人批准的、并经过发包人认可的各专业设计负责人。

设计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 分包人:XXX计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咨询机构。 咨询单位:指受发包人委托对本工程报告或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或提供咨询意见的

设计技术要求、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清单,以及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1.9

设计技术要求:是设计工作的依据,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筑工程勘察

设计管理条例》颁布的关于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等, 以及发包人有关勘察设计的其他书面要求。

1. 10

设计:指设计人按合同的规定而进行的有关工程测量,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

专项,材料试验,科学研究试验,路线、路基、路面设计,桥涵设计,隧道设计,交叉设计,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环保及绿化设计,水土保持设计和景观设计以及经济调查,概、预算编制等全部或单项工作。本合同包括的具体设计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 11

设计文件:指设计人按现行国家标准《道路工程制图标准》标准、规范、规定提

交的设计产品,包括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本合同包括的具体设计文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 12 1. 13

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的合同总金额。 合同价格:指设计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设计工作,发包人应付给设计人的

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调整。 1. 14

暂列金额:指暂时未定的,包括在合同中,并在报价清单中以此名称标明的金额,

用于进行本工程可能发生的额外设计工作或作为不可预见费用,按照合同条款第7.5款的规定 使用。

1.15 限

内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而需要对工程或设施、设备进行更新、补强、返工 修复的事故。

一般质量事故:由于设计原因造成工程系统运行不良,导致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 用)在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由于设计责任过失造成工程系统瘫痪、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 济损失的事故。

1.17 灾

害或社会政治因素等。

1.18 1.19 次

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

2.发包人的责任与义务 2.1

发包人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技术要求,确定合理的 发包人风险:因不可抗力或应由发包人单方承担责任而严生的风险。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不可抗力:指发包人与设计人不能预见或不能采取措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设计质量事故:指由于、设计等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和设计使用年

设计工作量及合理的设计周期,并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及时支付设计费。

2.2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要的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前一阶

段(工作报告或初步设计)的全部设计文件、资料及附件、有关的协议、文件等,并对提供 的原始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2.3

在设计人员进入现场进行作业时,发包人应对设计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

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但并不免除设计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4

发包人应组织专家或委托咨询单位对设计文件和为了满足设计需要而进行的各种

研究试验成果进行审查,并负责设计文件的报审工作,向设计人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对设计文 件进行审查后的批复意见。对设计人在贯彻落实审查意见时提出的有关问题应及时予以认真 解答,但并不免除设计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5 利

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 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2.6 规

定的要求。发包人不应随意压缩合同规定的设计周期。

2.7 除

设计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8

发包人应履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由于执行发包人的书面指令而造成的设计质量事故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但不免发包人不应对设计人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文件、设计方案、计算软件和专

3.设计人的责任与义务 3.1 3.1.1 工

程的设计工作。

3.1.2

设计人应按照《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做好设计的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 设计人的一般责任与义务

设计人应根据本合同工程的具体情况,按照设计技术要求的规定,完成本合同

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 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并对本合同工程的设计质量负责。

3.1.3 信

及其他相关建筑设施或特殊保护区域的主管部门进行协商,获得项目相干扰部门对推荐路线 的认同意见、协议、批准文件或纪要等,以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

3.1.4

在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应与本项目相干扰的铁路、航道、水利、管线、电力电

设计人在迸行设计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如设计人未

采取有效的措施,而发生的与设计活动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赔偿、诉讼费用 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设计人负责。

对于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或由此而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害和损失,发包人均不承担责任。

3.1.5 以

使本项工程顺利进行。设计人应将全部保险费(如工程的设计人身安全险和设备险等)计入 合同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再另行支付。

3.1.6 而

引起索赔或诉讼,则设计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 损失。设计人采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的,应当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支付 合理的使用费用。

3.1.7 时

可向受雇于设计人的相关研究人员透露外,不能在任何情况下(包括本合同有效期内及之后) 向第三者透露。

3.1.8 3.1.9 3.3 3.3.1 理

导致安全生产隐患或者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工程,设计人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提出 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人及设计人员对其设计负责。 3.3.2 加

强总体设计,重视与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开发利用规划、农田水利、森林植被、水土保

设计人为实施本项工程,应参加发包人风险以外的其他有关的雇主责任保险,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因其采用的技术方案等方面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保密资料,设计人除在履行本合同下义务

发包人及咨询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的审查并不免除设计人的责任。 设计人必须接受发包人的指示,积极配合咨询单位工作。 设计的一般规定

设计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

设计人必须贯彻“技术先进、安全可靠、适用耐久、经济合理”的基本原则,

持、生态环境、特殊设施保护区、其他运输方式和其他建设工程的总体协调和配合,节约资 源、保护环境、合理选用技术指标、树立全寿命周期成本的理念,充分发挥工程建设项目经 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效益。

3.3.3

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l)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有关 建筑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规程、定额和合同的要求;

(2)设计文件的编制须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贯彻提高社会经济效 益和促进技术进步的方针,实行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资源和能源,符合国家自然风景区、城 市、集镇、村庄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符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消防、抗震、人防规定;

(3)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可靠,并符合 系统运行安全的要求;

(4)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有关规定,并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5)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要求,符合安全、适用、耐久、经济、美观的 综合要求;并应特别注意沿线景观及沿线设施的协调性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要求;

(6)设计文件中关于工程建设材料、配件和设备的选用,应当注明其性能及技术标准, 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但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和产品品牌。

3.3.4 步

设计文件经审查批复后,则作为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

设计人的初步设计文件必须接受发包人、咨询单位及发包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凡 审查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设计人应逐条给予认真贯彻落实,提交书面的反馈意见并免费修改 初步设计文件。

3.3.5

如果发包人在招标阶段已明确本项目包括技术设计并且在报价清单中已列有相 设计人必须根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定的设计深度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初

应报价子目,则按设计人在报价清单中所报的相应费用支付;否则,对于发包人在项目实施 过程中提出的技术设计,发包人应另行支付费用。

3.3.6 发

包人上级主管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然后按审查意见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人 应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应按各施工 标段进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后,则作为编制施工招标文件的依据。

设计人应按批准的初步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接受发包人、咨询单位及

3.3.7 3.3.8

当发包人或咨询单位认为需调用设计人的设计计算书时,设计人必须及时提供。 设计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数量(符合规范要求)提供所有为完成设计所必需的研

究试验阶段性或成果性报告,接受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并对相关问题做出澄清和 解答。

3.3.9 包

人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

3.4 3.4.1 工

招标资格预审所需的工程数量和工程说明;按发包人规定的时间提供各标段的施工招标图纸、 工程量清单和参考资料;按发包人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参加标前会,就有关设计问题进行答疑。

3.4.2 好

施工现场服务,并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l)开工前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和现场控制点的交接 工作(交桩);

(2)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有能力及时处理与解决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 (3)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积极配合发包人对施工及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设计; (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5)参加本工程的交工、竣工验收,提交设计工作报告,并配合质量监督部门校核工程 是否按施工图设计施工。

发包人对设计代表的数量和资历条件有特定要求的,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设计人应 按发包人提出的要求派驻设计代表,否则按违约处理。

若发包人在工作中发现设计代表不称职或有违法行为时,有权提出更换,设计人应在发 包人提出更换通知的7天内完成更换工作并使发包人满意。

3.4.3 并

对设计变更文件承担相应责任。由于不可预见因素或发包人增加的设计项目或发包人原因造 成的设计变更,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另行协商支付费用,除此之外的设计变更,其费用应视为

设计人应根据设计需要开展专题研究工作,提交相应专题研究报告,并通过发

后续服务

设计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进行各项招标工作,按发包人规定的时间提供各标施

设计人应在施工现场设立代表处或派驻经验丰富的设计代表常驻施工现场,做

本项目设计变更由设计人承担,设计人应及时完成设计,提交设计变更文件,

已含入合同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提供预算金额并由设计代表签 字确认。

3.5 3.5.1 担

保。如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的格式并由满足专用合同条款 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执行本款规定所需的费月由设计人承担。在发包人签收最后一批设计 成果文件之前,设计人应保证履约担保一直有效。

3.5.2 3.5.3 3.6

联合体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或出具。

发包人对履约担保提出的任何索赔要求,均应在履约担保有效期内提出。 转包和分包

设计人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设计任务转包。

设计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可履约担保

在签订合同前,设计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和形式向发包人提交履约

3. 6.1 3.6.2 将

工程设计中跨专业或者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工作进行分包。

3.6.3 该

分包项目再次分包或转包。

3.6.4

即使发包人同意分包,也不应解除设计人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 分包人的资质和能力均应与其承担的工程规模和标准相适应,分包人不得再将

务,设计人应对其分包人的工作负全部责任。

3.6.5 3.6.6 3.7 3.7.1 内

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在项目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批准,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及设计 代表不得更换。

3.7.2 式

提出更换要求,设计人应立即派出不低于原设计人员相应资历的人员替换;若非因上述原因,

任何分包合同须在签订之日7天内报发包人备案。

发包人对设计人与各分包人之间的法律和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人员保证与变更

设计人应安排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在设计过程中和施工服务期

如果设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

设计人有权拒绝。设计人在事先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后可以更换其所派驻现场的人员,但应符 合合同规定的资历要求。

3.7.3 提

出要求增加设计人员,设计人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

3.7.4 外 计列。

3.8 3.8.1 带 责任。

3.8.2

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 联合体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由于发包人提出加快设计迸度,提前完成设计工作而增加人员时,其费用应另设计人的工作进度没有达到设计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发包人有权

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3.8.3 合

同。发包人就本合同工程向联合体牵头人发布的任何指令、指示、通知等均对联合体其他成 员具有同等效力。

3.8.4 文件。

3.8.5 3.9

未经发包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与业务分工均不得变动。 其他义务

联合体牵头人应按本合同规定代表联合体向发包人提交全部合格的报告和设计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

设计人应履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4.设计周期及提交成果 4.1

设计周期及提交成果

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分批、分阶段提供所需设计成果资料。本工程设计周期安排及 设计人需提交的设计成果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2

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的提交

设计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针对设计各个阶段工作内容向发包人提交具有可 实施性、分项目的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本计划而建议采用的措施和说

明(含电子文件一份),经批准后作为设计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发包人对设计进行项目 管理的依据之一。

4.3

专题研究详细工作大纲

设计人在开展专题研究之前,应针对专题研究的具体内容提交详细的工作大纲(含电子 文件一份),报发包人审核后实施,并作为设计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对设计人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专题研究详细工作大纲的审查,并不免 除设计人对本项目设计(含专题研究)应承担的责任。

4.4

设计进度报告

设计人应在每月月底向发包人提供进度报告,说明该月工作进展情况及下月计划安排, 并根据发包人要求,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月度工作例会。

5.违约与赔偿 5.1 5.1.1

发包人的违约

由于发包人变更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未按合同规定提供设计必需的资料,

而造成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发包人应按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由于发包人要求提前完成设计工作而导致增加的人员和费用,应另行计列。

5.1.2 额

按本合同条款第7.2款的规定办理。

5.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但并非设计人原因造成),发包 人除应按设计人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外,还应按剩余合同价的5%~10%向设计人支付违 约金。

5.2

设计人的违约

发包人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费用的,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偿付办法与金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均属设计人违约: (1)设计人将设计任务转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私自分包;

(2)设计人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设计,或未根据成果 资料进行工程设计,或设计人在设计文件中指定或变相指定工程建设材料或设备生产厂、供 应商;

(3)设计人未能按期提交成果、设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发包人同意延长期限的除外); (4)在收到发包人或咨询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后,设计人未在专用合同 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对成果、设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的修改;

(5)因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以及设计质量低劣而被要求返工从而造成质 量问题;

(6)设计人未按照本合同第3.4.1项规定提供配合招标的后续服务;

(7)设计人若未及时选派合格的设计代表进驻施工现场,或未能在发包人和设计人约定 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完成变更设计;

(8)因设计错误而造成一般质量事故; (9)因设计错误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10)因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或质量低劣导致未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 查;

(11)由于设计人的过失或责任引起本项目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或较大设计变更,导致施 工工期拖延或者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

(12)设计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发生变化(包括项目负责人、 分项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的变化,但因不可抗力引起的人员变动除外);

(13)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设计人其他违约情况。

设计人发生本款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无论发包人是否解除合同,发包人均有权向设计人 课以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违约金。

5.3

责任的期限

设计人与发包人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期限为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时间范围。但设计人对本 合同工程设计质量的责任则是设计使用年限内的终身责任。

6.合同的生效、推迟与终止 6.1

合同的生效

合同文件自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设计人工作的开始和完成时 间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执行。

6.2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被认为是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含义不清或互相矛 盾处,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设计人提交的经发包人审核通过的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专题研究详细工作大纲 等);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设计技术要求; (7)报价清单(如有);

(8)投标文件中承诺投入的项目主要人员; (9)联合体协议(如有);

(10)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6.3 6.3.1

延误

由于发包人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服务增加和时间延续则:

(1)设计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采取合理措施 使损失减少至最低。

(2)设计人应保持详细原始记录。

发包人在与设计人协商后应相应地延长设计人的工作期限或增付费用。 6.3.2 合

同,并于28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发包人根据合同单价和设计 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予以赔偿。

6.4 6.4.1

推迟与终止

发包人可以在至少28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暂停全部或部分设计工作由于发包人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设计人无法履行合同的,设计人日以提出终止

或终止本合同,一旦收到此类通知,设计人应立即安排停止计划并将费用减到最小。

6.4.2 形

式通知设计人,并说明理由。若发包人在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发包人可以发出进一 步的通知终止本合同,但此进一步的通知必须在第一个通知发出28天后发出。

6.5

合同终止不影响权利和责任

发包人认为设计人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时,应以书面

不论何种原因,本合同的终止,不应损害和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索赔要求和应负的责 任。

7.费用与支付 7.1

设计费用

7.1.1 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用,以及设计人额外服务的费用。

若设计人为联合体,则发包人应根据设计工作进展分批向联合体牵头人支付设计费用,由联 合体牵头人根据联合体各成员及分包人(如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及完成质量,向联合体各 成员及分包人支付合同款,由此发生的税费等费用统一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发包人不再另行 支付。联合体牵头人提出书面申请时,发包人也可直接向联合体各成员支付合同款。

7.1.2 7.1.3 的

审批额,设计费超出审批额部分发包人将予以扣除,合同总价则相应变更,不足部分发包人 将不再另行支付。

7.2

支付时间

本合同的设计工作计价模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向设计人实际支付的设计费,将不高于初步设计审批概算中相应设计费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支忖设计费用。设计人应在每一阶段工作完成后的 15天内提出付款申请函,发包人审查没有异议后,应在收到申请后30天内支付。如在规定的 时间内设计人没有收到付款时,则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

7.3

有异议的支付

如果发包人对设计人提交的付款申请有异议时,发包人应在10天内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设 计人澄清,设计人应在15天内做出回复。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书面澄清(以发包人签收的日 期为准)之日起30天内支付。如果设计人在收到发包人要求书面澄清的通知后15天内(以设 计人确认收到通知的日期为准)未作任何书面答复,则发包人不予支付,直到设计人做出书 面澄清为止。

7.4

审查

设计人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设计工作时间和支付费用的记录,并在发包人有要求时允 许发包人指派的人员进行审查。

7.5

暂列金额

本合同的暂列金额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暂列金额应按发包人的书面指示全部或部分 地使用,或根本不予动用。

如果使用暂列金额进行某项额外设计工作、专题研究、审查和会务工作,其费用应按设 计人投标报价中相应项目的基本单价和实际发生的工作量经发包人核定后支付,或者按实际 发生的工作费用经发包人核实后支付。

7.6

设计费用的调整

在合同实施期间,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新颁法律、法规、标准的发布或市场因素变化 导致本项目设计费用的变化,则应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7.7

质量保证金

为保证设计人的设计质量和设计服务,在设计费中扣留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作为本 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待项目交工证书签发后28天内返还给设计人。

7.8

税费

设计人应自行承担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并包括在报价清单各项目报 价之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8.其他 8.1

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必须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和法规,对合同的解释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现行法律和法规为准。

8.2

版权

发包人就本项目设计及专题研究工作而向设计人提供的成果为发包人所拥有。设计人因 受发包人委托进行的本项目设计及专题研究而产生的成果均为双方所共同享有,其中任何一 方向第三方转让时须经另一方同意,但若发包人因推行本项目的需要向第三者透露研究成果, 则无须经过设计人的同意。

8.3

利益的冲突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设计人及其雇员不应再接受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利益 和报酬;设计人不得参与发包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8.4 8.4.1 对

损失、损害的任何赔偿,应事先协商或由本项目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调,在设计人和发 包人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按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约定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4.2 人

双方具有约束力。全部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或按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比例分担。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纠纷或因违反、终止本合同而引起的

采用仲裁方式最终解决争议的项目,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发包人和设计

第二节

1.定义和解释

1.1 1.2

专用合同条款

本次进行设计招标的项目为XX县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勘察设计。 发包人:XXX农业农村局。

1. 10 本合同包括的具体设计内容:项目里程内工程的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后续服务。

1. 11 本合同包括的报告:设计报告。

1. 12 本合同包括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 2.发包人的责任与义务

2.8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 3.设计人的责任与义务

3.4

后续服务

3.4.2 本项目对设计代表的数量和资历条件要求:常驻施工现场的设计代表应不少于 1

名,其中至少有 建筑 专业1名, / 专业 / 名……设计代表应由负责本设计项目的上述专业分项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担任。 3.5 3.5.1

履约担保 项约定为:

设计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向发包人提供金额为10%签约合同价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担保。

履约担保函应由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 / 行或其以上级别银行开具。 3.9设计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变更设计图纸:自收到变更通知之日起,一般变更项目在7天内提交,较大变更项目在14天内提交,重大变更项目在21天内提交。 4.设计周期及提交成果

4.1

设计周期及提交成果

本款约定为:

(1)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按招标人需求提交分项初步设计方案 4 份供发包人审定。 (2)外业验收后 45 天内,提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8 份。

(3)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 设计文件最终稿各 10 份;

(4)勘察设计周期:两年(根据招标人需求分期分项完成)。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设计文件的电子版一份。 5.奖励与违约赔偿

5.1奖励方案由发包方和设计人双方协调后制定。 5.2设计人的违约

(13)设计人其他违约情况:设计人应在收到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提出的审查意见后20天内,完成对设计文件的修改;若超过本款规定的期限,将视为设计人违约。

当设计人发生本款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课以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 (1)设计人将设计任务转包,或者未经招标人同意私自分包的,招标人将有权中止合同,并计扣设计人合同价 5%~10%的违约金。

(2)设计人未按照国家规范和规程进行勘察设计,或未根据勘察成果资料进行工程设计, 或设计人在设计文件中指定或变相指定材料或设备生产厂、供应商的,招标人将计扣设计人合

同价 5%~10%的违约金。

(3)设计人未能按期提交设计文件的(招标人同意延长期限的除外),则每延期 15 天(不 足 15 天按 15 天计),招标人将分别按相应阶段设计合同价的 3%计扣设计人违约金。延期超过60 天时,招标人可以中止合同。

(4)因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以及设计质量低劣而被要求返工从而造成质 量问题的,除由设计负责继续完善设计外,招标人还可视造成的时间延误和费用损失,计扣设

计人合同价 5%~10%的违约金。

(5)设计人若未及时选派合格的设计代表进驻施工现场,或未能在招标人和设计人约定的

时间内给予答复、完成变更设计的,每延期 15 天(不足 15 天按 15 天计),招标人将按施工配合阶段费用总金额的 5%计扣投标人的违约金。

(6)因设计错误而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设计人除应免收受损部分的设计费外,设计人 还应无偿继续完善设计,并承担相当于直接损失部分设计费的赔偿金。

(7)因设计错误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除执行 5.2 款(6)的规定外,招标人有权报请有关主管部门视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给予其他处罚。

(8)所有违约金在投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赔偿金在投标人设计费中扣除。

(9)设计人应在收到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提出的审查意见后 20 天内,完

成对设计文件的修改;若超过本款规定的期限,将视为设计人违约,每延期 1 天,计扣设计

人相应阶段设计合同价 2‰的违约金。 6.费用与支付

6.1支付时间和方式

合同签署后28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实施设计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10%作为预付款(本合同履行后,预付款抵作勘察设计费,不再扣回);

本项目按县政府统筹分期分项实施,其项目设计费用支付阶段如下: (1)未实施勘察设计工作量:

按招标人需求对未实施分项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量,其勘察设计费按总项目比例扣除。 (2)已实施勘察设计工作量:

已实施分项项目完成施工图审查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该已完成实际工作量的勘察设计费用的90%;

(3)项目交工证书签发后28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成实际勘察设计工作量的剩余余款。

6.2

暂列金额

本款约定为:本合同的暂列金额为工程设计费的 / %。 6.3

质量保证金

本款约定为:本项目的质量保证金为设计费用总额的 / %。 7.其他

7.4

争议的解决

7.4.1 项约定为: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或诉讼。 如采用仲裁,仲裁机构名称: XX县 仲裁委员会。 如采用诉讼,诉讼机构名称: XX县人民 法院。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本合同协议书由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年____ 月____日共同签署。

甲方通过____月____日的中标通知书接受了乙方为 (项目名称)____标段设计所做的投标,双方达成如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农房整治:农房改造44.8万㎡、危房违建拆除30万㎡、庭院改造28.8万㎡。电力通信设施整治:新建电力通信设备,铺设电力、通信管线8.3334Km。生活垃圾整治:配备垃圾房,增加垃圾处理设施12.5万个。照明亮化整治:安装乡村道路路灯5.5556万盏及完善村庄公共场所照明设施。生态环境整治:建设乡村郊野公园13.33334万㎡、绿化带45.8334万㎡,建设风景林带37.5万㎡及推进畜禽养殖整治。特色传承和发展:修缮与保护纪念性建筑及特色民居、建设古驿道特色文化长廊及村口特色化景观。完善防灾体系:新建应急疏散场地5万㎡、完善消防通道及消防设施及修缮防洪工程。公共服务设施:配备护林所、新建公厕、停车场及修缮原有服务设施。发展打造乡村特色旅游产业设施工程(农田景观产业、田埂植被景观、防护林带景观,发展山林经济及开展乡村历史文化体验等)。

二、乙方承担的设计任务包括: 。 三、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设计人提交的经发包人审核通过的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专题研究详细工作大纲 等);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设计技术要求; (7)报价清单(如有);

(8)投标文件中承诺投入的项目主要人员; (9)联合体协议(如有);

(10)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含义不清或互相矛盾处,以上面所列顺序 在前者为准。

四、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____元)(其中包括暂列金 元人民币)。 五、项目负责人: 六、设计周期:

;分项负责人:

七、甲方和乙方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及违约条款遵照设计合同条款的规定。

八、本协议书在乙方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 位章后生效。乙方完成全部设计工作且设计费用结清后失效。

九、本协议书正本两份、副本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当正本与 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十、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单位全称)(盖单位章) 乙方:(单位全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职务) 其委托代理人 (职务)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附件二 履约保函格式

履约保函

致:

(发包人全称)

(发

鉴于 (设计人全称)(下称“设计人”)将与 包人全称)(下称“发包人”)签订

(项目名称)合同协议书,我方愿

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设计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收最后一批设计成果 文件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设计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 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 明或陈述理由。

4.发包人和设计人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修改或补充,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银行:(银行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职务)

(姓名)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设计技术要求

设计技术要求

一、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

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执行国家和地方 的相关法律、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 文件、规定。

设计人在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发包 人或发包人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

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人应采用新的 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设计人在设计工作中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下述标准、 规范(不限于):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5.(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6.(JGJ176-2009)《公共建筑节能技术改造规范》 ; 7.(GB50352-200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8.(GB500010-200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9.(GB50009-200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10.(CECS 09-89)《工业企业程控用户交换机工程设计规范》 11.(YD 2002-92)《长途逦信干线电缆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12.(YD 5102-2010)《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13.(YDJ 44-89)《电信网光纤数字传输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定》 14.(YD 5098-2005)《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15.(GB 50374-2006)《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6.(GB 50198-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17.(GB 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18.(ITU-T)《国际电工协会系列标准》 19.(GB 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20.(JGJ 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21.(YDJ 9-90)《市内通信全塑电缆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22.(YD/T 5138-2005)《本地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23.(CB 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二、发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另行补充的设计技术要求

本项目按建筑工程甲级等级技术标准进行改建,在技术建议书中,投标人应着重根据本 项目所在地的政治、经济、人文特点,针对本项目改造工程设计的重点、难点及施工处理工 艺进行全面阐述,并说明如何对本项目与其它道路之间的衔接、与旧路的连接、旧路的改造 设计、旧路通车保证措施等提出合理的方案。

技术建议书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要求:理解准确,描述清晰。 2.对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的认识

要求:通过现场考察,实事求是的描述本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进行必要的科学的 分析与预测。 3.总体设计思路

要求:设计思路明确、合理、有新意,或对工可报告中提出的方案有建设性的意见 或优化设计建议; 4.工程造价初步测算

要求:工程造价分析合理、测算准确,同时要求指出影响本项目工程造价或变更的 重点所在,并提出有效的预控措施。

5.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

要求:在分析本项目工程设计的特点、重点、难点的基础上,对关键技术性问题方 面提出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 6.必要的图纸

可以是投标人建议的新的线位走向图、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分析示意图等投标人认为

有助其技术建议书评审的图纸。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XX县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勘察设计

投 标 文 件

第一卷 商务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表 五、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

(招标人全称):

1.经现场踏勘和研究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第 号

至第 号补遗书)后,我方就上述设计任务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其中投标价详见报价函。

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协议书,并在设 计合同协议书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通知要求的设计任务。

3.项目负责人姓名: 务:

,职称:

,性别:

,年龄:

,现任职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5.我方承诺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本投标函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 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我方以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的投标担保与本投标函同时递交。

8.在此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将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高质量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的承诺 为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网 电 传

址: 址: 话: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

1.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

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三、投标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人 传真 姓名 技术职称 技术职称 员工总人数: 高级职称 其 中 中级职称 各类注册人员 邮政编码 电话 电子邮件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 成立时间 资质等级 设计资质等级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基本账号账号 姓名 电话 经营范围 备 注 注:1.在本表后应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设计资质

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上述所有执照、证书复印件均应 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 目 名 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项 目 等 级 项目总投资 合 同 价 格 承担的设计工作 设计周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完成情况

项 目 描 述 备 注

注:1.投标人应提供2017年5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项目完成情况:根据先后顺序分为“初步设计已批复”、“施工图设计已审批”等不同阶段,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填报。 3.本表后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想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三)正在进行的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起讫时间 注: 1.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等级、规模、设计周期、项目负责人。

2.本表后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项目概况 发包人名称 计划完成日期 备注

(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姓名 年龄 拟在本项目中 担任的职务 技术职称 工作年限 类似设计经验年限 注:1.本表填报的人员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要求。 2.本表后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主要人员资历表

姓名 年龄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拟在本标段工程任职 从事勘察设计工程年限 技术职称 学历 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学制 年 经 历 时间 获奖情况 目前承担的任务 参加过的类似工程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 联系电话 备注 注:1.本表应填写项目负责人相关情况。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六)投标人信誉情况表

投标人应针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要求,在此对其信誉情况作出说明。

五、其 他 材 料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要求,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或为了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规 定要求而需要补充的有关材料。

XX县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勘察设计

投 标 文 件

第二卷 技术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一、技术建议书

主要内容包括:

1.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 2.设计方案; 3、典型图设计;

4、对本项目设计的特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

5、勘察设计、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后续服务工作安排及承诺; 6、项目管理机构及主要人员 7、其他建议。 (附必要的图纸)

XX县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勘察设计

投 标 文 件

第三卷 报价清单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报价函 二、报价清单说明 三、报价清单汇总表

一、报价函

致: (招标人全称)

经现场踏勘和研究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第 号至第 号补遗书)后,我方就上述设计任务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

根据分析计算,我方愿以投标价人民币(大写) 元(¥ ),完成本招标项目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并接受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5款规定的对本投标价进行的“算术性修正”。同时,我方承诺:本投标价最终受“通用合同条款”第7.1款的约束和调整。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网 电 传

址: 址: 话: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投标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二、报价清单说明

1.“报价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和“设计技术要求”一起使用。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项目前一阶段(工可阶段或初步设计阶段)批复意见和强制性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认真阅读分析本招标项目设计原始资料,在编制完成技术建议书的前提下,慎重提出“报价清单”,并以此作为本招标项目设计费的基础。

2.设计人应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等要求的内容和深度,开展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工作,并将设计费计入相应的报价项目中。“报价清单”所列的报价,应包括测量、测试、设计、专题研究等为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全过程的一切费用,包括按合同规定应完成的设计费和后续服务费(招标配合和施工配合)、与设计文件审查有关的各种会议的会务费以及设计人自行委托咨询的咨询费、利润、税金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

3.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各阶段工作量及费用划分比例,应符合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规定。

4.“报价清单”为通用表格,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项目工作内容,按照表格格式详细填写,以免遗漏或有误。投标人没有报价的项目,发包人将认为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之中,不再另行支付。凡清单项目中未包含的但在设计中又必须完成的工作内容,均被认为已包含在清单各项目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5.投标人在“报价清单”中报价应以人民币为单位。

三、报价清单汇总表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1) (2) (3) (4) (5) 项目 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 勘察设计费用合计 利润 投标报价总计 费用合计 备注 (3)=(1)+(2) 按(3)的百分比报价 (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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