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编制及规范性文件起草岗位职责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划编制及规范性文件起草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及考核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计划编制及规范性文件起草岗位职责规定与考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年度工作要点》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年度工作要点》
1
3
岗位职责
3.1
制定年度监管计划。
3.2
起草食品生产监管规范性文件。
3.3
履行监管计划、规范性文件报批程序。
4
岗位要求
4.1
掌握国家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方面的政策要求。
4.2
了解省委省政府大政方针和工作部署。
4.3
掌握食品生产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掌握食品专业知识。4.4
了解各类食品生产企业的关键控制点和风险点。
4.5
具备综合文稿起草能力。
4.6
具有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
工作内容
5.1
制定年度监管计划
2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年度工作部署,确定当年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5.2
起草规范性文件
完善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制度,制定食品生产监督管理有效措施,履行监督检查业务指导职责。
6
考核评价
按照省局和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考核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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