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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照色牢度 文件编号: CB/SOP-047-2011 V1.0 文件版本: 2011-01-01 发布日期: 2011-01-01 实施日期: 2/4 页 码: 4.2.3 用于装订试样的白纸板, 尺寸7cm*14cm 。 4.2.4 评级灯箱。 5 照射条件 5.1 黑板温度 63±1°C 5.2 箱内温度 43±2°C 5.3 箱内相对湿度 30±5% 5.4 辐照度 ( 420nm 处), 1.10 ±0.03 W/m2/nm 说明: AATCC 16 Option3 试验时间的单位采用焦耳,一个试验周期为85120 焦耳(85.1kJ) ,相当于1290 分钟(21.5 小时),可分4 段,每段21280 焦耳, 相当于322.5 分钟(5.4 小时).每个周期重复4 次。 6 用标准氙弧灯校验试样表面的辐照度 6.1 辐照度应该每200 小时至少校验一次. 6.2 用标准氙弧灯进行校验, 具体校验方法按仪器说明书规定程序进行. 6.3 辐照度校验的目的是通过校验测定一个新的校正系数,使在随后的运行中达到精确的氙灯辐照度水平. 7 试样 7.1 取样 7.1.1 织物 沿平行于长度方向且离开布边至少3-5 英寸取样. 7.1.2 纱线 将纱线紧密缠绕在纸板上或平行绕在纸板上以形成一均匀层面, 缠绕在纸板上的尺寸2.5cm宽. 7.1.3 多色织物或印花织物不同颜色应分别测试 7.1.4 样品含不同部分(如罗纹, 弹性部分等)剪取每一部分并分别测试 7.2 试样准备 试样尺寸:不小于2.5 cm × 7cm 7.2.1 将试样订在纸板(4.2.4)上,如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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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照色牢度 文件编号: CB/SOP-047-2011 V1.0 文件版本: 2011-01-01 发布日期: 2011-01-01 实施日期: 3/4 页 码: 7.2.2 将规定达到的AATCC 褪色单位所对应的最低级数要求的蓝色羊毛耐光牢度标准同样装订在白纸板上(见表1). 7.2.3 将订有试样及蓝色羊毛耐光色牢度标准的纸卡夹在样品架 子上. 7.2.4 用一块不透明的钢板将试样和蓝色羊毛耐光色牢度标准遮盖一半. 7.2.5 确保不透光钢板同试样紧密接触,以使照射和未照射区域间有明显分界线,但不必刻意挤压试样. 7.2.6 必要时,其他尺寸的试样可放于样品架上. 8 程序 8.1 将安装有试样和蓝色羊毛耐光色牢度标准的试样架放于试验仓的试样框架上,试样的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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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照色牢度 文件编号: CB/SOP-047-2011 V1.0 文件版本: 2011-01-01 发布日期: 2011-01-01 实施日期: 4/4 页 码: 部同底部应垂直成一线.应避免试样架位置发生微小的偏斜或远离灯管的情况.这可能导致褪色过头或褪色不足.应保证试验仓的样品架上放满试样架方可试验. 8.2 开动机器,持续运转, 直至蓝色羊毛耐光色牢度标准的褪色程度同灰卡4 级相当。 9 结果评定 9.1 试样和标准物质的调温调湿 照射完毕后,预先评定一下试样的颜色变化,然后将试样及标准置于标准环境条件(相对湿度 65+/-2%,温度21+/-1 ºC)的暗处至少4 小时,目的是使试样冷却并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湿度。 9.2 评级方法 9.2.1 用AATCC 颜色变化评级灰卡评定试样 9.2.2 评级中,光源同试样表面入射角约为45º, 视线应与试样表 面约成90º 角. 10 测试报告 10.1 注明试验方法的名称,代号和版本 10.2 注明使用的照射源, 如氙弧灯等 10.3 注明试样经照射的褪色单位 10.4 报告试样的变色结果 10.5 如果试样具有光变性,应在灰卡评定级数后加一括号 “(P)”, 例如4(P3).参照AATCC 试验方法 139-2000: 耐光色牢度:光致变色性的测定. 11. 文件历史记录 版 本 日 期 变更说明 Ver1.0 2011-01-01 首版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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