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预防与纠正措施工作程序
35.1依据
CCAR145、《维修管理手册》
35.2适用范围
温州机场机务维修工程公司
35.3人员岗位资格
SMS办公室、质量部、内审小组、相关责任部门。
35.4需要的工具和器材
无
35.5工作程序
35.5.1名词术语
(1)预防措施:为消除潜在不合格或者趋势发生的原因而采取的措施。
(2)纠正措施:为消除已发现的不符合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35.5.2预防与纠正措施工作程序
35.5.2.1 预防与纠正措施工作的启动:
系统评价发现与风险控制措施不符合的问题时,应制定纠正措施。
系统评价发现与风险控制措施存在潜在不符合的问题时,应制定预防措施。
基于调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对安全监督系统、内部审核、员工安全报告和反馈系统、安全信息管理、系统评
价和管理评审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启动预防和纠正措施程序。
35.5.2.2 《发现问题通知单》的下发:
监控、调查、员工报告、系统评价、管理评审等安全保证过程发现的问题由SMS
办公室向相关责任部门下发《发现问题通知》(样件见17-02);
内部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不符合项,由内审小组向相关责任部门下发《发现
问题通知》(样件见17-02);
外部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不符合项,由质量部向相关责任部门下发《发现问
题通知》(样件见17-02);
其他情况视需下发《发现问题通知单》(样件见17-02);
《发现问题通知单》应根据事实证据,准确描述问题,并明确问题依据、整改要
求和反馈的时间期限。
35.5.2.3 预防与纠正措施的制定
责任部门在接到《发现问题通知单》后,应对所陈述的情况进行直接原因和根本
原因分析,以正确识别不符合和/或潜在不符合项的问题原因。
责任部门通过原因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方案,确定优先级别,
并按照优先级别实施,并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向发出《发现问题通知单》的部门上报预防与纠正措施方案。
责任部门在制定和开展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时应考虑安全经验教训,预防与纠正
措施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原因分析,整改的措施,整改预计完成的期限,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等内容。
责任部门制定的预防与纠正措施须经下发《发现问题通知书》的部门评估认可。
对于制定的预防与纠正措施如不能在预计期限内完成,责任部门应在预计期限到
期前5个工作日内,向发出《发现问题通知单》的部门请求延期,在获得批准后,按批准方案执行。
35.5.2.4 预防与纠正措施的验证和记录保存
在预防与纠正措施预计完成期限到达后,发出《发现问题通知单》的部门应就预
防与纠正措施是否被及时执行进行验证。经验证符合要求的,问题关闭。不符合要求的,启动新一轮的预防和纠正措施程序。
预防与纠正措施的相关记录的由发出启动要求的部门进行保存,应至少保存2年,
重要资料按有关要求交集团公司档案管理部门保存或长期妥善保存。
35.6工作标准
预防与纠正措施工作应满足CCAR145、AC145-15和《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维修管理手册》的相关要求。
35.7 工作记录要求
46.7.1 填写《发现问题通知单》(样件见17-02)
46.7.2 填写《预防与纠正措施报告单》;
46.7.3 电子版的记录应有可靠的备份,如光盘、备份硬盘、服务器等;
35.8 使用的表格、标牌样件
《预防与纠正措施报告单》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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