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服务部
应届毕业生改派说明
办理窗口:大连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二楼三号窗口
咨询电话:87532050-9236
办理窗口:大连开发区行政服务大厅 应届大、中专毕业接收窗口
咨询电话:87935712
应届毕业生改派有效期限为2年。(例:2008年毕业的毕业生,改派时间截止到2010年6月30日止。)
一、改派离开开发区企业
1、办理对象:已与开发区企业签订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现改派到其他地区。
2、办理时提供的材料:
⑴开发区签订协议单位加盖公章及毕业生本人签字的《解除协议函》一式三或四份;
⑵报到证(或已换发成为《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的介绍信原件);
二、由大连辖区内企业改派到开发区
1、办理对象;在大连市其它区的企业改派到开发区的应届毕业生。
2、办理时提供的材料:
⑴原签订协议单位加盖公章及毕业生本人签字的《解除协议函》一式一份;报到证上加盖原签订单位所在区人事局毕业生管理部门同意改派公章;
⑵开发区新接收单位加盖公章的《接收应届毕业生备案表》一式二份、毕业生信息导入盘;
⑶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相关材料;
三、由外省、市地区企业改派到开发区
1、办理对象:已同外省、市企业签订毕业生协议后,在开发区有新企业接收的应届毕业生。
2、办理时提供的材料及流程:
⑴开发区企业加盖公章的《接收应届毕业生备案表》(一式四份)、毕业生信息导入盘到窗口办理。
⑵毕业所在省教育厅新颁发的《报到证》;
办理方式:持开发区备案窗口加盖公章的《接收毕业生备案表》到颁发报到证的省教育厅咨询更换新报到证方式。
⑶持已加盖大连市人事局或开发区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专用章的《接收毕业生备案表》一式一份,毕业证、新更换的《报到证》、户口迁移材料(省内户口提供《户口迁移证》;省外户口提供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到办理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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