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界报警系统
住宅小区围墙、栅栏、河道等封闭屏障处应安装周界报警系统。
周界报警系统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a)周界报警系统应全面,无盲区和死角。
b)防区划分应有利于报警是确定位。
c)应能在中心控制室通过显示屏、报警控制器或电子地图准确地识别报警区域。
d)中心报警控制主机收到警情时能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具有记录、储存、打印功能。
e)报警响应时间不大于2s。
二、监控系统
住宅小区主要出入口、停车场(库)出入口应安装电视监控系统。
住宅小区的周界、主要通道、住宅楼出入口或电梯轿厢内安装电视监控系统。
室外应选用动态范围大、具有低照度功能的摄像机和自动光圈,大范围监控宜选用带
有电动云台和变焦镜头的摄像机,并配置室外防护罩。
中心控制室应配置图像显示、记录功能。
系统应具有时间、日期的显示、记录功能。
住宅小区周界安装电视监控系统的,系统应具有报警联动功能,当周界入侵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时,报警区域的电视监控图像(夜间与周界照明灯联动)应能立即自动显示在中心控制室的监视器上。
电视轿厢内安装摄像机的,应安装在电梯门的左上方或右下方的厢顶部,系统应配置电梯楼层显示器。
硬盘录像机应进行每秒不小于12桢的图像记录。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7天。
三、楼宇对讲系统
住宅楼栋口应安装楼寓对讲电控防盗门。住宅小区出入口、楼栋口应安装楼寓对讲机。在住宅内应安装楼寓对讲分机。
楼寓对讲(可视)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a)主机能正确选呼任一对讲分机,并能听到回铃声。
b)主机选呼后,能实现住宅小区出入口与住户、楼栋口与住户间对讲或可视对讲,语音(图像)清晰。
c)对讲分机能实现电控开锁。
d)对讲主机可使用密码、钥匙或感应卡等方式开启楼寓对讲电控防盗门锁。
四、防盗报警系统
住户报警系统由入侵探测器、紧急报警(求助)装置、防盗报警控制器、中心报警控制主机和传输网络组成。当住宅内安装的各类入侵探测器探测到警情、紧急报警(求助)装置被启动、出现故障时,中心报警控制器主机应准确显示报警或故障发生的地址、防区、日期、时间及类型等信息。
住宅内应安装紧急报警(求助)装置;多层、高层住宅楼的一、二层住宅应安装入侵探测器。
其他层面住宅的阳台、窗户以及所有住宅通向公共走道的门、窗等部位宜安装入侵探测器。
防盗报警控制器应能接收入侵探测器和紧急(求助)装置发出的报警及故障信号,具有按时间、部位任意防和撤防、外出与进入延迟的编程和设置,以及自检、防破坏、声光报警(报警时住宅内应有警笛或报警声)等功能。
防盗报警控制器与中心报警控制主机应通过专线或其他方式联网。
紧急报警(求助)装置应安装在客厅和卧室内隐蔽、便于操作的部位;被启动后能立即发出紧急(求助)信号。紧急报警(求助)装置应有防误触发措施,触发报警后能自锁,复位需采用人工操作方式。
入侵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a)壁挂式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安装高度距地面应在2.2m左右或按产品技术说明书规定安装。视场中心轴与可能入侵的方向成900角左右,入侵探测器与墙壁的倾角应视防护区域覆盖范围确定。
b)壁挂式微波-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安装高度为2.2m左右或按产品技术说明书规定安装。视场中心轴与可能入侵的方向成450角左右,入侵探测器与墙壁的倾角应视防护区域覆盖范围确定。
c)吸顶式入侵探测器,一般安装在需要防护部位的上方且水平安装。
d)入侵探测器的视窗不应正对强光源或阳光直射的方向。
e)入侵探测器的附近及视场内不应有温度快速变化的热源,如暖气、火炉、电加热器、空调出风口等。
f)入侵探测器的防护区内不应有障碍物。
g)磁开关入侵探测器应安装在门、窗开合处(干簧管安装在门、窗框上,磁铁安装在门、窗扇上,两者间应对准),间距应保证能可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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