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存在以下四种情况的纳税人,可能面临补税: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
2、年度中间更换过工作单位,新老单位预扣个税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
3、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由于特许权使用费等项目预扣缴税率可能低于综合所得适用税率,也可能需要补税;
4、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但扣缴义务人未依法申报收入并预扣预缴税款,需补充申报收入等。
个人所得税补税流程:
1、补交个人所得税需要提供基本资料。
2、做好补交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报表。
3、将申报报表提交到税务局,由税务局出具通用缴款书。
4、最后到银行去进行缴税,缴完税3-5天即可出具完税证明。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1、综合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2、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综上所述,存在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年度中间更换过工作单位,新老单位预扣个税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等四类情况的纳税人需要补税,在补税时就要提交相关的材料,从而依法的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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