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领取人的意愿,经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其基本养老金可以委托亲属或他人代领。
一、养老保险个人和单位交纳比例是多少
养老保险个人和单位交纳比例为,单位缴费比例20%,个人缴费比例8%。
1、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x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x8%(目前为8%);
2、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x18%。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资为每月747元,因此缴费基数可以在747至2241元之间自主选择。全年缴费金额最少为:747x18%x12=1613.5元,最多为:2241x18%x12=4840.6元;
3、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
(1)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7%缴费(2003年为7%,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到8%)。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
(2)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8%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4、核定缴费基数则以本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简称省社平工资)为基准。
(1)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
(2)个体劳动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资以上至30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
一、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条件如下: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二、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县公共职介机构和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参保;
2、公共职介机构受理后,经审核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规定的,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公共职介机构或人才交流中心为申请人建立参保档案,并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手续,经办机构应及时为申请人办理参保登记、建立个人账户手续;
3、申请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由公共职介机构或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缴纳。已参加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的个人,申请参保缴费证明的,应携带代理机构出具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证明。
总的来说,在个人去进行养老保险缴费的时候,进行居民社保缴纳,是需要个人全部承担的,但同时也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在办理的时候还需要提交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才可以。
二、国企人员什么时候缴纳养老保险
国有企业在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需要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养老保险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并且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会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水平。
三、退休工人退休一年死亡社保局怎么处理
1、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按规定继承。
亡者生前用人单位与继承人在按规定领取(代领)个人帐户金时,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下列资料: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遗属继承申请表》、继承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委托单位带领的委托书。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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