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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供应商评估和批准标准操作规程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本规程规定了物料供应商审计、评估和批准的操作规程,明确供应商的资质、选择的原则,质量评估方式、评估标准、物料供应商批准的程序。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物料供应商选择、评估、审计、批准。

3.1质管科对所有物料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会同相关部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生产商)进行必要的现场质量审计,对评估结果行使决定权。

3.2供应商负责首次审计物料供应商的变更申请、控制,负责提供供应商审计的必要资料。

3.3生产技术科、车间参与供应商的审计。

4操作内容与方法

4.1审计的分类:审计分为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审计。

4.1.1现场审计的范围

4.1.1.1对于主要物料首次对供应商进行审计的,必须进行现场审计。

对于首次审计的,供应科首先根据《变更控制管理规程及操作规程》进行供应商变更申请。变更请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将变更申请表及该物料供应商的基本资质交质管负责人。由质管科负责人组织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

4.1.1.2供应商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变更(如生产地址变更、工艺变更、质量标准变更)时,需进行现场审计。

a)连续出现3批进厂检验不合格或使用过程中发现潜在的质量问题;b)质量回顾分析中发现物料出现质量不稳定或潜在的质量问题;

c)稳定性考察、留样或验证过程中发现物料可能存在潜在的质量问题。1

对于以上情况质管科负责人,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审计。

4.1.2非现场审计的范围

所有的物料供应商均应先进行非现场审计,需要进行现场审计的应在非现场审计合格后再进行,对于质量稳定,常年供货的物料供应商每年必须进行一次非现场审计。

4.2供应商的审计、评估和批准程序:

4.2.1质管科组织人员进行非现场审计,非现场审计包括以下内容:

4.2.1.1资质的证明:

4.2.1.2供应科提供一个批号的样品,交质管科进行检验。质管科依据本企业内控质量标准对样品进行检验,填写检验记录、出具检验报告作为审计依据。样品检验合格后,需进行小批量试生产或

4.2.1.3需上机试机(如药用明胶空心胶囊)。需将样品提供给车间,车间安排试生产或上机试机,并做好记录,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明确的结论。

4.2.1.4质管科将以上资料汇总,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会审,填写非现场审计报告(见附录A)。

4.2.2现场审计

4.2.2.1根据非现场审计结论需进行现场审计的,由质管科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审计。现场审计人员一般为质管科人员、供应科人员、技术科人员、车间人员,审计人员一般三到五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定。

4.2.2.2供应科负责通知供应商现场审计时间及内容,并负责与供应商的协调安排。

4.2.2.3现场审计的内容:

4.2.2.3.1核实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4.2.2.3.2核实是否具备检验条件。

4.2.2.3.3对人员机构、厂房设施和设备、物料管理、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管理。质量控制实验室的设备仪器、文件管理等进行检查,以全面评估其质量保证系统。

4.2.2.4完成现场审计后,由质管科组织汇总,在2个工作内完成现场审计报告(见附录B)。

4.2.3质管科根据非现场审计报告和现场审计报告,对供应商做出评估结果及建议,并填写物料供应商审计、评估批准报告(见附录C),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

4.2.4质管科负责合格物料供应商的管理,并及时更新“合格物料供应商名单”(见《物料供应商评估和批准管理规程》),并分发至供应科、仓库、车间、生产技术科。

4.2.5质管科对供应商名单实行编号管理:编号方式为:GYS-年份-流水号,其中年份用四位数表示,流水号从001开始,例如:“GYS-2011-001”表示20__年第一次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单”。每一次“合格供应商名单”更新,质管科都要将上次提供的“合格物料供应商名单”收回,质管科并做好作废标识。

4.3质管科主要物料供应商签订质量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双方所承担的质量责任。

4.4质管科对每家物料供应商建立质量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文件、质量协议、质量标准、样品检验数据和报告、供应商的检验报告、现场质量审计报告、产品稳定性考察报告、定期的质量回顾分析报告。

4.5质管科负责保管好供应商的所有信息。

4.6附录

附录A非现场审计报告

附录B现场审计报告

附录C物料供应商审计、评估批准报告

附录A非现场审计报告

附录B现场审计报告

附录C物料供应商审计、评估批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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