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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管理总结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成本控制与设计、施工管理的关系

首先是在设计阶段合预部门如何参与成本控制设计阶段是成本控制的关键阶段。通过分析各项目的结算工作,我觉得目前在设计阶段最需要管理的是深化设计的管理,在今后的项目中,通过在招标中规范深化设计的标准,是可以起到控制成本的作用的,也为项目顺利结算创造便利条件。下面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下在施工管理过程中的成本控制问题。现场工程师在施工一线要面临各种复杂的问题,我们先来看看施工单位的一些惯用伎俩:

第一招,无中生有

在投标时施工单位为了中标,会尽可能压低报价,而在施工期间需要更换的材料,要想让他们也同样报低价谈何容易。所以,在施工期间尽可能不要更换合同中已明确的材料。另外,如果施工单位采取不平衡报价的方式,而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将其超低报价部分的内容进行替换,这时若我们采取默认的态度,最终只有我们自己承担损失。我的观点是施工单位有想法是正常的,但想不想管,能不能管住那就要看现场工程师的本事了。

第二招,偷梁换柱

我们的工程技术人员在制定技术标准时煞费苦心,但我们是否更进一步的思考过,我们制定技术标准的终极目的是什么是要让施工单位按照我们制定的技术标准圆满的完成我们所希望的产品,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一旦客户发现问题,我们何言以对!因此,我认为既然在前期制定了技术标准,那么在施工期间就要严格按技术标准去要

求,去检验。否则,所谓的低价中标就是无稽之谈,标准都可以不执行哪里来的低价我们应把工作重点放在核查我们自己制定的技术标准上面。

第三招,鱼目混珠

第八招,乘虚而入

施工单位从投标开始就会不断地分析从甲方获得的各种信息,从中挖掘可利用的条件。如果我们缺乏警惕,很容易被对方钻空子。其实甲乙双方在很多时候比的是经验,是前瞻性,提前想到了,就可以采取措施预防,不给对手乘虚而入的机会。另外,像临设搬家一类的问题,如果在招标时能有事先的约定,也不会等到发生时被对方敲诈。

以上是我总结出的施工单位的八个小计谋,今天拿出来与大家分享,难免有些偏激,仅是想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如果能引起共鸣将

万分荣幸。接下来想说一下,合预部如何配合工程部在施工阶段做好成本控制的工作。

首先是招标文件、合同文本的编制;

它是今后我们监督、管理施工单位最重要的依据。我在威XX公司的时候,老板跟我说过一句话:如果你的合同写得面面俱到,那么在施工时谁也不会去再翻看合同,施工单位就会埋头干活,因为他们知道所有的事情都在合同里讲清楚了,没什么好说的,只有好好干活儿了。

从结算的过程来看,在招标文件、合同文本的编制过程中有以下几点是需要引起格外关注的:1、阴阳合同的问题;2、工期的问题;

3、总包服务费问题;4、人工、材料涨价问题;5、总包与精装交接的问题;6、总包水电与精装如何配合的问题;7、塔吊延期使用;脚手架延期使用的问题;8、验收的问题。

成本控制的第二个关键点是商务标的审核;

过去我们重点关注的是报价的高低,而今后合预部更应关注不平衡报价,以及错报漏报的问题,我的经验是只有在合同签订之前把不平衡报价的问题、工程量误差的问题、漏项的问题和承包商摊开来说清楚,形成备忘录,才能在施工和结算时减少推诿、扯皮的现象。

第三、进度款的审核。

进度款的审核工作,在以前不是我们合预部工作的重点,为了节约人力,提高工作效率,我们把这部分工作主要交给了监理来完成,正是对这个环节的忽视,给我们带来了一些隐患:

2、工作与现场脱节,不能掌握第一手资料。不利于收集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违约的反索赔的证据。通过进度款的审核,便于了解现场发生的情况,对洽商及认价及时提出准确的意见。因此,在今后的项目上,进度款的现场核对工作,特别是总包工程的现场核对工作,也应是合预部不可缺少的一项任务。

第四、洽商变更的审核。

对于成本控制来说,洽商变更最多只占10%以内的比重,但它却是最基础也是最繁重最复杂的一项工作,我们最常碰到的问题有以下几类:

2、洽商中已写明具体的数量,但因时间原因无法核实。洽商中没有责任划分,事后的发文只是概要的描述了相关

的事件,一无详实的数据二无具体的金额,使责任方能够

以种种借口拒绝承担责任

3、由于洽商基本都是由施工单位代笔,因此洽商中很少有减

项内容的描述,我希望合预部在审核洽商时重点关注,洽

商中是否存在减项部分,也希望工程部在办理洽商的过程

中,能够事先把减项内容描述清除。

4、涉及拆改的洽商应明确拆除材料的归属,应要求施工单位

尽可能利用拆除的材料,将拆除材料收归甲方,主要可以

起到防止施工单位虚报废料的目的。

5、涉及拆改的洽商,拆除的前后应有照片附证,以便确认拆

除的数量。

6、应有洽商完成确认程序,确保施工单位按洽商所述如实完

成全部洽商内容。

8、设计变更应有对应的洽商。洽商不做或不按规范做,所以要求预算工程师在结算中一

定要到现场重新核实。

解决上述问题,其实有一个便捷的方式:要求施工单位及时申报洽商,工程部及时办理洽商,合预部及时审核洽商。

第五、索赔处理。

在结算过程中经常遇到承包方的巨额索赔,在G区H区都遇到了同样的问题,这就不得不让我们思考在什么地方出了问题,追求利润是每个企业的本能,因此,不应指责承包商提出赔偿的要求,而应检讨自己做错了什么,需要在哪些方面改进。我觉得关键点还是在时效性的处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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