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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门如何处理劳动纠纷

2020-02-12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劳动局调解劳动争议的原则和程序,劳动者先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再进行庭前调解和开庭程序,调解有利于化解矛盾。申请调解后,调解组织受理申请并指定调解员或小组进行调解,调解应在15天内结束。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确认申请。若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分析

一、劳动局一般会怎样调解

1、劳动局进行调解必须遵循劳动者自愿原则和依法原则。

2、劳动者需要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立案以后仲裁委员会会给当事人寄送立案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然后按指定的时间提交证据和送达回执后;仲裁委员会再发通知,告知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交换证据、确认仲裁请求及召集调解的时间。调解不成功的,则会当庭通知正式开庭的时间,双方到场开庭质证、辩论、仲裁员调查,正式开庭程序走完后,仲裁庭还会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愿意调解,可继续调解。

3、调解有利于化解矛盾,提高执行效率。

二、劳动调解怎么调解

1、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2、受理调解申请。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开展调解。调解组织根据案情指定调解员或者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应当自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束。但是,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延长。

4、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确认。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确认申请。

5、告知申请仲裁的权利。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未经仲裁审查确认且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结语

劳动局的调解程序通常遵循劳动者自愿和依法原则。劳动者应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然后进行庭前调解、交换证据等程序。如果调解不成功,仲裁庭将通知正式开庭,质证、辩论、调查等程序完成后,仲裁庭还会询问双方是否愿意继续调解。调解有利于化解矛盾,提高执行效率。申请调解后,调解组织会受理申请并指定调解员或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期限一般为15日。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确认申请。如果调解不成或对调解协议不履行,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八条【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二节劳务派遣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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