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贷款,婚后还贷使用共同财产,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需双方协议处理。
法律分析
婚前购买房屋是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了不动产买卖合同,使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该不动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的一方名下。如果离婚,双方应协商处理该不动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
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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