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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相关规定

2023-12-10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工伤伤残鉴定办理程序包括提交申报材料、审核、发放受理通知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的送达以及申请再次鉴定和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需在60日内作出,复杂情况最多延长30日。不服初次鉴定结论可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1年内,如认为伤残情况变化,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法律分析

工伤伤残鉴定办理程序是:

1、申报材料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申请人所报材料符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条件的,发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场或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补正材料通知书》。

2、自出具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限不得超过30日。

3、《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于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分别送达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唐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4、对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结论后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5、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拓展延伸

工伤伤残鉴定程序的申请和审查流程

工伤伤残鉴定程序的申请和审查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工伤事故报告、医疗证明、劳动合同等,并填写工伤伤残鉴定申请表。其次,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然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实事故和伤残情况的真实性。接下来,申请人会被安排进行伤残鉴定评估,由专业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最后,相关部门会根据评估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决定是否认定工伤伤残,并给予相应的赔偿和福利。整个流程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程序,申请人需要耐心等待并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结语

工伤伤残鉴定程序包括申报、审核、鉴定、通知和申诉等环节。申请人需提供完整材料,经初步审查后进行伤残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和法律规定,决定是否认定工伤伤残,并给予相应赔偿。申请人可在一定时限内申请再次鉴定或劳动能力复查。整个流程需耐心等待并配合相关部门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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