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未成年人犯罪进入少年管教所,是对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进行教育、挽救、改造的场所。简称少管所。它是我国劳动改造机关之一。
犯罪分子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的,如果执行的刑期在三个月以上的,应该移送到监狱服刑。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劳动改造具有强制性,除丧失劳动能力的以外,都必须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通过劳动,可以使罪犯认识自己的罪行,改掉好逸恶劳的习性,并学会和掌握基本的生产知识和职业技能,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而得以改造成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公民。对于年老体迈、有严重疾病,不具有劳动能力的不应再安排其进行劳动。
刑事拘留一般都是有初步的证据才会进行,且嫌疑人会被进行信息采集,但也不是案底。案底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七十四条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第七十五条
对未成年犯执行刑罚应当以教育改造为主。未成年犯的劳动,应当符合未成年人的特点,以学习文化和生产技能为主。
监狱应当配合国家、社会、学校等教育机构,为未成年犯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七十六条
未成年犯年满十八周岁时,剩余刑期不超过二年的,仍可以留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剩余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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